关于年产3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氨纶生产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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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3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氨纶生产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略) 恒 (略) 的“年产3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氨纶生产项目”位于连江县坑园镇可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为32350㎡。因其集团发展战略调整,申请对年产3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氨纶生产项目进行一定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公用工程间长度由90.25m更改为60.5m。

  2.公用工程间东侧新增构筑物“精制一”。

  3.罐区内部布局调整

  4.管架调整

  5.公用工程间北侧、东侧道路移至用地红线内。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1.38、建筑系数55.78%、绿地率15.02%,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和《 (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等要求,建筑退间距等均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6日。

  在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1.调整前规划总平面图

  2.调整后规划总平面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8日

   (略) 恒 (略) 的“年产3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氨纶生产项目”位于连江县坑园镇可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为32350㎡。因其集团发展战略调整,申请对年产3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氨纶生产项目进行一定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公用工程间长度由90.25m更改为60.5m。

  2.公用工程间东侧新增构筑物“精制一”。

  3.罐区内部布局调整

  4.管架调整

  5.公用工程间北侧、东侧道路移至用地红线内。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1.38、建筑系数55.78%、绿地率15.02%,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和《 (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等要求,建筑退间距等均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6日。

  在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1.调整前规划总平面图

  2.调整后规划总平面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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