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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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局各股室:

(略) 厅通知,自即日起至10月 (略) 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现将《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30日




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 (略) 、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要求, (略) 各类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做好暑期汛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有效保障行业安全形势平稳, (略) 厅《2021 (略)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 (略) 、 (略) 政府、 (略) 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聚焦当前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突出问题,以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为突破口,查深查细行业安全隐患,补齐行业短板弱项,增强交通运输行业抵御风险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防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将在建农村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全部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对涉及上述重点整治范围的农村公路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的隧道工程、现浇、悬浇和跨线桥施工项目以及“三无”项目全部停工整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经检查整改合格并经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复核确认后复工。

(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推进长陡下坡路段的安全治理和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整治。压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两客一危”安全管理,严防高温时段疲劳驾驶、车辆自燃、危货泄漏爆炸等安全风险。

(三)交通执法领域。集中力量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把货物运输源头和路面“两个关口”,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加快科技治超项目建设,推进高科技执法综合监管。

(四)应急管理领域。深刻汲取 7·15 珠海隧道透水事故教训,梳理健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跨部门联动,着力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上述四项内容为本次重点整治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各行业部门应结合地区、行业实际进行拓展,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7 月 28 日前)。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启动百日专项整治。

(二)自查自纠(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3 日)。各企业、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各行业管理部门摸底梳理行业现状,进一步细化完善百日专项整治重点任务。

(三)集中攻坚(2021 年 8 月 4 日至 10 月 20 日)。全面推进重点整治任务攻坚,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确保重点整治任务有效推进。

(四)巩固提升(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31 日)。充分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经验做法,研究出台治标治本措施,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由公路管理股牵头,建设管理股配合,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由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分工负责,水上交通领域由地方海事处牵头负责,交通执法领域由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负责,应急管理领域由安监股牵头负责,局办公室配合,各领域均由局直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职责具体抓好落实。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始终坚持把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百日专项整治任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落细落实各项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本辖区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局直单位主要领导要指导推进本行业百日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百日整治期间,主要领导每月会商调度、现场督导不少于 1 次,各分管领导不少于 2 次。

(四)信息报送制度。自 8 月 9 日起,各部门每两周报送总体整治报表(第一次报送时间 8 月 9 日,其余具体时间、格式要求见附件 6)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排查整治情况,各局直相关单位每两周报送行业重点整治任务推进落实情况;11 月5日前,各部门报送百日专项整治总结。上述材料统一报送局安监股。



附件 1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

一、重点整治问题

建设项目“三无”、违规挂靠分包、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水运建设项目未按方案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管理行为

1.建设项目“三无”(无审批、无资质设计施工、无安全保障)情况。

2.违规挂靠、违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大牌子小队*等违法违规行为。

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不到位,施工方案论证、审批程序不到位,施工方案现场执行情况不到位,超前地质预报工作不到位,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

4.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情况。

(二)隧道工程

1.未按标准规范或施工方案施工。包括擅自改变支护形式或开挖方式;施工步距超出规范要求;设置的钢拱架底脚悬空、不设锁脚锚杆(管);超前支护未按照设计施工;爆破作业管理不规范。

2.隐蔽工程偷工减料。包括初支钢拱架数量不足,间距偏差超限;仰拱开挖进尺不规范及未及时闭合成环;未开展二衬、初支及二衬背后空洞等隐蔽工程质量无损检测并保留记录资料等。

3.隧道施工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不到位。包括未选择有相应能力等级的单位承担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对不良地质隧道未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对岩溶、富水,存在瓦斯、硫化氢气体,穿越煤层、采空区或有断层、破碎带等的隧道未及时以水平钻孔及辅助斜向钻孔方式查清前方周边水文地质情况;未按规范要求开展监控量测等。

(三)桥梁工程

1.悬臂浇筑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挂篮结构安全未经验算并验收,0#块与桥墩未按要求固结,未严格按审批的方案施工,挂篮周围临边防护不规范,后锚、吊杆、横梁、走行轨等存在安全隐患。

2.现浇支架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地基未按要求加固处理,现场支架搭设不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支架未按要求进行预压,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不规范。

3.跨线桥梁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未按要求搭设防护棚架,临边防护和防坠落设施不满足要求,未严格按审批的方案施工。

(四)在建水运项目

1.现浇梁板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未严格按审批的方案施工,高空作业临边防护不规范,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2.现浇支架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现场支架、模板搭设不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受压杆、扫地杆、水平杆未有效连接、剪刀撑搭接长度不足,存在架体结构存在不完整、个别立杆存在失稳影响整体稳定性、地基积水、立杆悬空等安全隐患。

3.灌注桩平台等搭设。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栈桥和施工平台边缘处未规范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救生设备配备不足等。

4.大型构件出运和安装。沉箱(方块)、梁板等大型构件出运和安装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方案和审批手续不完善,大型构件安装起重设备超负荷作业,沉箱浮运未验算稳定性。

三、职责分工

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地质超前预报等参建单位,全面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项目自查情况于 8 月 7 日前报县局公路管理股、建设管理股汇总后,分别 (略) 局对口部门。县级公路管理部门、建设部门负责对农村公路开展交叉检查,组织在建水运项目检查,并对除重点整治范围以外 (略) 级检查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排查整治情况按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四.(四)款:信息报送制度要求两周一报。


附件 2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

一、重点整治问题

事故多发路段整治不到位、旅游包车客运异地经营、高温天气驾驶员疲劳驾驶、道路危货运输高风险、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差、动态监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重点措施

(一)强化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

持续推进长陡下坡路段的安全治理,组织开展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整治,对全县运营公路开展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工作,分步实施分流绕行、提级改造,持续完善交通附属设施。

职责分工:公路管理部门牵头排查农村公路隐患路段,组织实施整治。

(二)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1.强化驾驶员安全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驾驶员休息制度,科学合理排班,确保休息充足。组织驾驶员提前熟悉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风险控制点等信息,发车前由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示。强化《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培训,加强对发生爆胎、侧翻、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突能力。

2.强化营运车辆安全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合理制定车辆二级维护计划并严格执行,全面排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维护,防止高温天气因油路、电路故障以及漏油、漏气等引发制动失效、自燃、爆胎等事故。

3.强化“两客一危”重点监管。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 2 至 5 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管理。依托包车系统及联网联 (略) 际包车实际运营情况, (略) 际包车资质、未通过包车系统备案、未按核定区域行驶等问题的企业、车辆清单,应用动态监控电子围栏,逐车进行核查,严厉打击非法异地经营。规范道路危货运输的出车时间、出车线路规划,引导危货运输车辆避开高温时段和人员密集区,防范高温天气加大危货泄漏燃烧爆炸风险。

4.强化动态监控责任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未使用卫星定位终端、监控不规范、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企业及车辆,督促企业加大对超速、疲劳驾驶、恶意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驾驶员的处理力度,定期汇总违法违规行为高发的运输企业、车辆明细,采取停运、经济处罚等多种形式,予以严肃处理。应用动态监控电子围栏手段, (略) 经营车辆的监控管理,督促企业履行日常安全管理职责。

三、职责分工

县级运输管理部门根据上级梳理的2021 年上半年“两客一危”、重载货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最多的 10 家运输企业,以及近 3年累计发生 3 起以上一般事故的运输企业清单,到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照整治措施列出整改清单,梳理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对于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应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附件 3

交通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

一、重点整治问题

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问题。

二、重点措施

(一)严把货物运输源头关。对经地方政府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货物源头单位,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对货车“进场、开票、计重、装载、出场”五个环节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出站(场)上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装载运输。对此次“百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货运源头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

(二)严把货物运输路面关。扎实推进交通公安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建立“周会商”制度,总结分析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高发分布规律,充分应用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公安交警缉查布控系统跟踪车辆运行轨迹,坚决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普通公路治超站已建成电子抓拍系统的,要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经过治超站的所有货车进站检测。未完成治超站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的,应于 10月前基本建成。

(三)加快科技治超项目建设。重点路段增设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全面启动闽交规〔2020〕1 号文下达的投资任务,10 月前要基本建成。 (略) 厅统一部署,推进综合执法监测监控平台建设,引导县级平台由单纯治超功能向综合监管转变,在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等综合监测监控功能基础上,增加公安、市场监管、工信、旅游、商务协同监管功能,力争每个大队均配置一台“交运通”,形成前端(技术监控)→中端(监测监控中心)→终端(交运通+执法手机)的高科技交通执法新模式。

三、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具体部署组织违法超限超载货车“百日整治行动”。



附件 4

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一、重点整治问题

企业应急处突意识不强、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高、应急处突实战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措施

(一)强化应急预案。督促企业重新梳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主要风险点进行编制完善,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组织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对暑期高温易发事故、防汛防台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应急预案可行性,提升应急处突实战能力。

(三)强化应急处突研判分析。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汛期暑期安全生产特点,对当前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落实,查缺补漏,堵塞漏洞,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应急队*准备,一旦有险情,做到迅速应对、精准化解。

(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预警预防,强化自然灾害情况下桥隧等交通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监测,严防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威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和驻地安全。

(五)强化应急值守。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职责分工

安监股负责组织企业预案自查和应急演练工作;农村公路养护应急中心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和应急队*。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局各股室:

(略) 厅通知,自即日起至10月 (略) 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现将《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30日




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 (略) 、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要求, (略) 各类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做好暑期汛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有效保障行业安全形势平稳, (略) 厅《2021 (略)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 (略) 、 (略) 政府、 (略) 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聚焦当前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突出问题,以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为突破口,查深查细行业安全隐患,补齐行业短板弱项,增强交通运输行业抵御风险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防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将在建农村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全部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对涉及上述重点整治范围的农村公路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的隧道工程、现浇、悬浇和跨线桥施工项目以及“三无”项目全部停工整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经检查整改合格并经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复核确认后复工。

(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推进长陡下坡路段的安全治理和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整治。压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两客一危”安全管理,严防高温时段疲劳驾驶、车辆自燃、危货泄漏爆炸等安全风险。

(三)交通执法领域。集中力量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把货物运输源头和路面“两个关口”,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加快科技治超项目建设,推进高科技执法综合监管。

(四)应急管理领域。深刻汲取 7·15 珠海隧道透水事故教训,梳理健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跨部门联动,着力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上述四项内容为本次重点整治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各行业部门应结合地区、行业实际进行拓展,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7 月 28 日前)。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启动百日专项整治。

(二)自查自纠(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3 日)。各企业、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各行业管理部门摸底梳理行业现状,进一步细化完善百日专项整治重点任务。

(三)集中攻坚(2021 年 8 月 4 日至 10 月 20 日)。全面推进重点整治任务攻坚,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确保重点整治任务有效推进。

(四)巩固提升(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31 日)。充分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经验做法,研究出台治标治本措施,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由公路管理股牵头,建设管理股配合,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由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分工负责,水上交通领域由地方海事处牵头负责,交通执法领域由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负责,应急管理领域由安监股牵头负责,局办公室配合,各领域均由局直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职责具体抓好落实。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始终坚持把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百日专项整治任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落细落实各项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本辖区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局直单位主要领导要指导推进本行业百日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百日整治期间,主要领导每月会商调度、现场督导不少于 1 次,各分管领导不少于 2 次。

(四)信息报送制度。自 8 月 9 日起,各部门每两周报送总体整治报表(第一次报送时间 8 月 9 日,其余具体时间、格式要求见附件 6)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排查整治情况,各局直相关单位每两周报送行业重点整治任务推进落实情况;11 月5日前,各部门报送百日专项整治总结。上述材料统一报送局安监股。



附件 1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

一、重点整治问题

建设项目“三无”、违规挂靠分包、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水运建设项目未按方案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管理行为

1.建设项目“三无”(无审批、无资质设计施工、无安全保障)情况。

2.违规挂靠、违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大牌子小队*等违法违规行为。

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不到位,施工方案论证、审批程序不到位,施工方案现场执行情况不到位,超前地质预报工作不到位,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

4.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情况。

(二)隧道工程

1.未按标准规范或施工方案施工。包括擅自改变支护形式或开挖方式;施工步距超出规范要求;设置的钢拱架底脚悬空、不设锁脚锚杆(管);超前支护未按照设计施工;爆破作业管理不规范。

2.隐蔽工程偷工减料。包括初支钢拱架数量不足,间距偏差超限;仰拱开挖进尺不规范及未及时闭合成环;未开展二衬、初支及二衬背后空洞等隐蔽工程质量无损检测并保留记录资料等。

3.隧道施工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不到位。包括未选择有相应能力等级的单位承担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对不良地质隧道未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对岩溶、富水,存在瓦斯、硫化氢气体,穿越煤层、采空区或有断层、破碎带等的隧道未及时以水平钻孔及辅助斜向钻孔方式查清前方周边水文地质情况;未按规范要求开展监控量测等。

(三)桥梁工程

1.悬臂浇筑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挂篮结构安全未经验算并验收,0#块与桥墩未按要求固结,未严格按审批的方案施工,挂篮周围临边防护不规范,后锚、吊杆、横梁、走行轨等存在安全隐患。

2.现浇支架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地基未按要求加固处理,现场支架搭设不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支架未按要求进行预压,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不规范。

3.跨线桥梁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未按要求搭设防护棚架,临边防护和防坠落设施不满足要求,未严格按审批的方案施工。

(四)在建水运项目

1.现浇梁板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未严格按审批的方案施工,高空作业临边防护不规范,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2.现浇支架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现场支架、模板搭设不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受压杆、扫地杆、水平杆未有效连接、剪刀撑搭接长度不足,存在架体结构存在不完整、个别立杆存在失稳影响整体稳定性、地基积水、立杆悬空等安全隐患。

3.灌注桩平台等搭设。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栈桥和施工平台边缘处未规范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救生设备配备不足等。

4.大型构件出运和安装。沉箱(方块)、梁板等大型构件出运和安装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方案和审批手续不完善,大型构件安装起重设备超负荷作业,沉箱浮运未验算稳定性。

三、职责分工

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地质超前预报等参建单位,全面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项目自查情况于 8 月 7 日前报县局公路管理股、建设管理股汇总后,分别 (略) 局对口部门。县级公路管理部门、建设部门负责对农村公路开展交叉检查,组织在建水运项目检查,并对除重点整治范围以外 (略) 级检查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排查整治情况按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四.(四)款:信息报送制度要求两周一报。


附件 2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

一、重点整治问题

事故多发路段整治不到位、旅游包车客运异地经营、高温天气驾驶员疲劳驾驶、道路危货运输高风险、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差、动态监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重点措施

(一)强化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

持续推进长陡下坡路段的安全治理,组织开展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整治,对全县运营公路开展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工作,分步实施分流绕行、提级改造,持续完善交通附属设施。

职责分工:公路管理部门牵头排查农村公路隐患路段,组织实施整治。

(二)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1.强化驾驶员安全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驾驶员休息制度,科学合理排班,确保休息充足。组织驾驶员提前熟悉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风险控制点等信息,发车前由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示。强化《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培训,加强对发生爆胎、侧翻、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突能力。

2.强化营运车辆安全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合理制定车辆二级维护计划并严格执行,全面排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维护,防止高温天气因油路、电路故障以及漏油、漏气等引发制动失效、自燃、爆胎等事故。

3.强化“两客一危”重点监管。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 2 至 5 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管理。依托包车系统及联网联 (略) 际包车实际运营情况, (略) 际包车资质、未通过包车系统备案、未按核定区域行驶等问题的企业、车辆清单,应用动态监控电子围栏,逐车进行核查,严厉打击非法异地经营。规范道路危货运输的出车时间、出车线路规划,引导危货运输车辆避开高温时段和人员密集区,防范高温天气加大危货泄漏燃烧爆炸风险。

4.强化动态监控责任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未使用卫星定位终端、监控不规范、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企业及车辆,督促企业加大对超速、疲劳驾驶、恶意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驾驶员的处理力度,定期汇总违法违规行为高发的运输企业、车辆明细,采取停运、经济处罚等多种形式,予以严肃处理。应用动态监控电子围栏手段, (略) 经营车辆的监控管理,督促企业履行日常安全管理职责。

三、职责分工

县级运输管理部门根据上级梳理的2021 年上半年“两客一危”、重载货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最多的 10 家运输企业,以及近 3年累计发生 3 起以上一般事故的运输企业清单,到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照整治措施列出整改清单,梳理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对于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应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附件 3

交通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

一、重点整治问题

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问题。

二、重点措施

(一)严把货物运输源头关。对经地方政府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货物源头单位,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对货车“进场、开票、计重、装载、出场”五个环节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出站(场)上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装载运输。对此次“百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货运源头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

(二)严把货物运输路面关。扎实推进交通公安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建立“周会商”制度,总结分析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高发分布规律,充分应用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公安交警缉查布控系统跟踪车辆运行轨迹,坚决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普通公路治超站已建成电子抓拍系统的,要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经过治超站的所有货车进站检测。未完成治超站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的,应于 10月前基本建成。

(三)加快科技治超项目建设。重点路段增设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全面启动闽交规〔2020〕1 号文下达的投资任务,10 月前要基本建成。 (略) 厅统一部署,推进综合执法监测监控平台建设,引导县级平台由单纯治超功能向综合监管转变,在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等综合监测监控功能基础上,增加公安、市场监管、工信、旅游、商务协同监管功能,力争每个大队均配置一台“交运通”,形成前端(技术监控)→中端(监测监控中心)→终端(交运通+执法手机)的高科技交通执法新模式。

三、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具体部署组织违法超限超载货车“百日整治行动”。



附件 4

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一、重点整治问题

企业应急处突意识不强、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高、应急处突实战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措施

(一)强化应急预案。督促企业重新梳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主要风险点进行编制完善,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组织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对暑期高温易发事故、防汛防台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应急预案可行性,提升应急处突实战能力。

(三)强化应急处突研判分析。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汛期暑期安全生产特点,对当前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落实,查缺补漏,堵塞漏洞,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应急队*准备,一旦有险情,做到迅速应对、精准化解。

(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预警预防,强化自然灾害情况下桥隧等交通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监测,严防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威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和驻地安全。

(五)强化应急值守。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职责分工

安监股负责组织企业预案自查和应急演练工作;农村公路养护应急中心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和应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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