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源丰光彩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连接器、连接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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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源丰光彩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连接器、连接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 (略) 电子连接器、连接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污染防治管理股

  邮编:*;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郴州 (略) 电子连接器、连接线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资兴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14#栋1-3层,15#栋1层

建设单位

郴州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含环保投资35万元),项 (略) (略) 资兴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14#栋1-3层,15#栋1层,厂房占地面积为7930.54m2。本项目为电子连接器、连接线生产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工程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及宿舍)、储运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一般固废间)、公共工程(给水、供电、道路)、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高速冲床、铣床、火花机等设备等。项目原辅材料主要包含PC新塑料粒子、PC新塑料粒子等。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注塑→冲压→裁线、 剥皮、沾锡、打端→精刨→炭化→烘干。本项目竣工投产后将年产卡座14000万个、冲压五金件1200万个、注塑制品1000万个。项目本项目为租赁厂房,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是设备的安装及其配套环保设施的安装,不涉及土建,项目施工期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故不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展开分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 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标准;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沾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过滤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干式磨床、破碎粉尘经设备自动除尘设施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制水机、空调机组(空调)、螺杆空气压缩机、冷冻式干燥机、炼胶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同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线材边角料、磨削泥渣、废 切削液、废机械润滑油、废原料桶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线材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或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原料桶、废切削液、磨削泥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 (略) 电子连接器、连接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污染防治管理股

  邮编:*;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郴州 (略) 电子连接器、连接线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资兴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14#栋1-3层,15#栋1层

建设单位

郴州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含环保投资35万元),项 (略) (略) 资兴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14#栋1-3层,15#栋1层,厂房占地面积为7930.54m2。本项目为电子连接器、连接线生产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工程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及宿舍)、储运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一般固废间)、公共工程(给水、供电、道路)、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高速冲床、铣床、火花机等设备等。项目原辅材料主要包含PC新塑料粒子、PC新塑料粒子等。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注塑→冲压→裁线、 剥皮、沾锡、打端→精刨→炭化→烘干。本项目竣工投产后将年产卡座14000万个、冲压五金件1200万个、注塑制品1000万个。项目本项目为租赁厂房,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是设备的安装及其配套环保设施的安装,不涉及土建,项目施工期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故不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展开分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 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标准;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沾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过滤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干式磨床、破碎粉尘经设备自动除尘设施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制水机、空调机组(空调)、螺杆空气压缩机、冷冻式干燥机、炼胶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同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线材边角料、磨削泥渣、废 切削液、废机械润滑油、废原料桶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线材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或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原料桶、废切削液、磨削泥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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