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拟对四川新益晨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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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拟对四川新益晨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实验室建设项目

(略) 高新区天骄路555号(OVU中电阳光信息港)3栋3单元15层

四川新益晨安全 (略)

四川* (略)

四川新益晨安全 (略) 成立于2023年,公司主要从事检验检测及技术咨询服务等。2023年4月,四川新益晨安全 (略) 租赁成都光谷 (略) (略) (略) 高新区天骄路555号OVU中电阳光信息港3栋3单元15层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赁房屋面积共741.53m2,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区、办公区及其他附属设施,实验室建成后主要进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生活饮用水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学校卫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本项目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不涉及转基因实验。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

施工扬尘:定期洒扫路面,清洁进出场车辆;运输车辆采用半封闭式运输方式、不冒载、不超载,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装修废气:采用优质环保装修材料,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OVU中电阳光信息港内已建预处理池(6m3)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

实验废气经收集(生物安全柜或通风橱、通风柜、万向集气罩)由“1套干式酸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有组织排放(处理效率不低于90%),排放口高度70m,编号DA001。此外微生物实验室内部还设置有辅助消毒装置,通过紫外线、高效净化系统等切断微生物的传播途径,确保实验室排出的气体对环境的安全。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活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废水等。

项目废水依托OVU中电阳光信息港已有排水系统及预处理设施处理,不涉及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废水经OVU中电阳光信息港已有预处理设施处理(其中实验器皿三次后的清洗废水先中和处理后再进入园区预处理设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 (略) 合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水河。

3、噪声

a.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

b.优化设备布局,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c.各产噪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源强值。

d.环保设施风机进/排气口加装消声器,且采用柔性接头,减少噪声排放。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未沾染试剂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卖收废品回收站;废实验器皿需清洗干净后经收集后外卖收废品回收站;纯水制备废过滤器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固废: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用专用收集桶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并集中存放到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转运和处置。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实验室建设项目

(略) 高新区天骄路555号(OVU中电阳光信息港)3栋3单元15层

四川新益晨安全 (略)

四川* (略)

四川新益晨安全 (略) 成立于2023年,公司主要从事检验检测及技术咨询服务等。2023年4月,四川新益晨安全 (略) 租赁成都光谷 (略) (略) (略) 高新区天骄路555号OVU中电阳光信息港3栋3单元15层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赁房屋面积共741.53m2,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区、办公区及其他附属设施,实验室建成后主要进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生活饮用水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学校卫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本项目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不涉及转基因实验。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

施工扬尘:定期洒扫路面,清洁进出场车辆;运输车辆采用半封闭式运输方式、不冒载、不超载,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装修废气:采用优质环保装修材料,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OVU中电阳光信息港内已建预处理池(6m3)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

实验废气经收集(生物安全柜或通风橱、通风柜、万向集气罩)由“1套干式酸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有组织排放(处理效率不低于90%),排放口高度70m,编号DA001。此外微生物实验室内部还设置有辅助消毒装置,通过紫外线、高效净化系统等切断微生物的传播途径,确保实验室排出的气体对环境的安全。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活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废水等。

项目废水依托OVU中电阳光信息港已有排水系统及预处理设施处理,不涉及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废水经OVU中电阳光信息港已有预处理设施处理(其中实验器皿三次后的清洗废水先中和处理后再进入园区预处理设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 (略) 合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水河。

3、噪声

a.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

b.优化设备布局,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c.各产噪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源强值。

d.环保设施风机进/排气口加装消声器,且采用柔性接头,减少噪声排放。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未沾染试剂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卖收废品回收站;废实验器皿需清洗干净后经收集后外卖收废品回收站;纯水制备废过滤器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固废: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用专用收集桶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并集中存放到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转运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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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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