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永裕商贸有限公司蚌埠市高新区张家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关于蚌埠市永裕商贸有限公司蚌埠市高新区张家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略) (略) :
你单位报批的《 (略) 高新区张家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略) 高新区张家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技改项 (略) (略) 天河社区贡姚村后街组,总投资1280万元,项目性质为技改,项目购置新型节能、环保机械替代原耗能较高设备,项目建成后不改变现有矿区生产规模。在严格采取《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建成后不降低项目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具有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取机械开采作业,采用湿法作业,矿山开采时开采面上方设置喷雾装置,且挖掘碎石机设备开凿岩时设备上方自带喷洒装置,开采工作区域配置雾炮车,同时避免大风作业。选用新型环保、节能开采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确保内燃机燃油尾气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露天采场地表径流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采用机械排水,采场汇水利用抽水泵导入排水沟,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排土场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3、做好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矿区开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运输道路交通噪声采取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夜间及午间禁止运输,且在途经敏感点时严禁超载、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存放,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矿区剥离表土收集至临时排土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废石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临时排土场管理要确实贯彻环保理念,采取抑尘、防洪、防水土流失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加强危险源的设备检修、维护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编制厂区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6、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加强与周边群众的宣传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周边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满足群众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 “邻避”问题发生。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应在全国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做好排污登记工作。
四、《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请天河科技园管委会落实园区主体管理责任,加强项目运行过程中环境信访矛盾化解,以及信访维稳相关工作。
2023年6月30日
(略) (略) :
你单位报批的《 (略) 高新区张家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略) 高新区张家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技改项 (略) (略) 天河社区贡姚村后街组,总投资1280万元,项目性质为技改,项目购置新型节能、环保机械替代原耗能较高设备,项目建成后不改变现有矿区生产规模。在严格采取《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建成后不降低项目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具有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取机械开采作业,采用湿法作业,矿山开采时开采面上方设置喷雾装置,且挖掘碎石机设备开凿岩时设备上方自带喷洒装置,开采工作区域配置雾炮车,同时避免大风作业。选用新型环保、节能开采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确保内燃机燃油尾气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露天采场地表径流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采用机械排水,采场汇水利用抽水泵导入排水沟,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排土场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3、做好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矿区开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运输道路交通噪声采取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夜间及午间禁止运输,且在途经敏感点时严禁超载、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存放,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矿区剥离表土收集至临时排土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废石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临时排土场管理要确实贯彻环保理念,采取抑尘、防洪、防水土流失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加强危险源的设备检修、维护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编制厂区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6、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加强与周边群众的宣传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周边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满足群众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 “邻避”问题发生。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应在全国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做好排污登记工作。
四、《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请天河科技园管委会落实园区主体管理责任,加强项目运行过程中环境信访矛盾化解,以及信访维稳相关工作。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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