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东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电机配件生产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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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东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电机配件生产技改项目

项目名称:电机配件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吕四港镇兆民工业园

建设单位:南通 (略)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刘如燕(**)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吕四港镇兆民工业园,现有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登记申领(编号:*15C001W)。拟新增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5万),购置定制云母上胶机、水压测试系统等设施设备10台(套),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利用现有,配套改建或新建贮运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少胶云母带30t、并联环30台、整长型层间测温垫条600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3-*-89-02-*)。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所需设备及生产工艺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关要求,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

2.完善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3.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混合、上胶、复合、烘焙加热工序有机废气配建“集气收集系统+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处理设施;打磨工序粉尘废气、焊接烟尘配建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设施。

4.应采取综合性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危化品仓库、固废仓库、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固废堆场等重点区域采取地面水泥固化,建设防水隔离层等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7.严格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搭建废气排放监测采样固定平台。

8.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提高物料利用控制水平,减少处置生产过程中产污环节和污染物产生量,开展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电机配件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吕四港镇兆民工业园

建设单位:南通 (略)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刘如燕(**)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吕四港镇兆民工业园,现有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登记申领(编号:*15C001W)。拟新增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5万),购置定制云母上胶机、水压测试系统等设施设备10台(套),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利用现有,配套改建或新建贮运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少胶云母带30t、并联环30台、整长型层间测温垫条600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3-*-89-02-*)。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所需设备及生产工艺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关要求,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

2.完善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3.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混合、上胶、复合、烘焙加热工序有机废气配建“集气收集系统+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处理设施;打磨工序粉尘废气、焊接烟尘配建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设施。

4.应采取综合性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危化品仓库、固废仓库、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固废堆场等重点区域采取地面水泥固化,建设防水隔离层等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7.严格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搭建废气排放监测采样固定平台。

8.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提高物料利用控制水平,减少处置生产过程中产污环节和污染物产生量,开展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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