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三伏潭镇运动健身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仙桃市三伏潭镇运动健身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下一步拟变更为教育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三伏潭镇运动健身中心地 (略) 彭场镇汪洲大道南侧,调查范围用地面积为6149.16平方米。地块四至为:东至沟二社区森林公园,南至工业园区道路,西至工业二路延长线,北至南环路。用地性质规划为体育用地。拟建设综合性运动场(包括5人制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停车场、塑料步道及相关绿化亮化设施。地块用地历史不涉及工业企业。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采样监测等。
三、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从环境质量的角度分析,可满足下一步开发建设的要求。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0日(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地址: (略) 沔州大道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0728-*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下一步拟变更为教育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三伏潭镇运动健身中心地 (略) 彭场镇汪洲大道南侧,调查范围用地面积为6149.16平方米。地块四至为:东至沟二社区森林公园,南至工业园区道路,西至工业二路延长线,北至南环路。用地性质规划为体育用地。拟建设综合性运动场(包括5人制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停车场、塑料步道及相关绿化亮化设施。地块用地历史不涉及工业企业。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采样监测等。
三、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从环境质量的角度分析,可满足下一步开发建设的要求。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0日(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地址: (略) 沔州大道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0728-*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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