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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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公告

2023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 遴选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3-07-04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61 字体:[ ]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7号)文件要求,为健全农技推广管理体系,加快农业科技现代化步伐,现面向全区农业经营主体,公开遴选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从小麦、蔬菜、中药材、林果等四个产业的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土专家中进行遴选。

二、各项目主体职责

(一)示范基地的职责

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通过合作方式,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和辐射源,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建立技术示范档案,并进行考核验收。示范基地在开展示范推广展示过程中,可享受适当物化补贴。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职责

1、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

2、示范辐射带动5户以上普通农户应用农业新技术;

3、接受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指导;

4、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享受部分物化补贴。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

2、年龄18-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技术水平较高,接受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能力强。

4、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示范带动作用强,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5、小麦、中药材种植规模100亩以上;露地蔬菜50亩以上、设施蔬菜10亩以上;林果100亩以上。

6、项目主体主要负责人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优先。

7、此次报名有四个一票否决项,包括:

(1) 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

(2) 有涉嫌不良记录的;

(3) 被各级媒体曝光过负面报道的;

(4) 没有实质性开展农种养生产的。

四、遴选程序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推荐,填写主体申报表;

2、经农业农村局专家组评审,从申报主体中,择优遴选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3、对初步确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6日止;

报名地点: (略) 南和区宋璟大街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北楼四楼405室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联系人:胡芳辉 魏涛淘

联系电话:0319-*

附件: (略) 南和区2023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主体申报表

(略) 南和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4日

(略) 南和区2023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xlsx


2023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 遴选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3-07-04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61 字体:[ ]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7号)文件要求,为健全农技推广管理体系,加快农业科技现代化步伐,现面向全区农业经营主体,公开遴选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从小麦、蔬菜、中药材、林果等四个产业的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土专家中进行遴选。

二、各项目主体职责

(一)示范基地的职责

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通过合作方式,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和辐射源,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建立技术示范档案,并进行考核验收。示范基地在开展示范推广展示过程中,可享受适当物化补贴。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职责

1、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

2、示范辐射带动5户以上普通农户应用农业新技术;

3、接受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指导;

4、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享受部分物化补贴。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

2、年龄18-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技术水平较高,接受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能力强。

4、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示范带动作用强,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5、小麦、中药材种植规模100亩以上;露地蔬菜50亩以上、设施蔬菜10亩以上;林果100亩以上。

6、项目主体主要负责人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优先。

7、此次报名有四个一票否决项,包括:

(1) 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

(2) 有涉嫌不良记录的;

(3) 被各级媒体曝光过负面报道的;

(4) 没有实质性开展农种养生产的。

四、遴选程序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推荐,填写主体申报表;

2、经农业农村局专家组评审,从申报主体中,择优遴选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3、对初步确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6日止;

报名地点: (略) 南和区宋璟大街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北楼四楼405室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联系人:胡芳辉 魏涛淘

联系电话:0319-*

附件: (略) 南和区2023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主体申报表

(略) 南和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4日

(略) 南和区2023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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