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告
庄浪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告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3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育机构的师资队*、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教学管理经验以及涉农培训业绩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指定或遴选确定培育机构。 (略) 上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通过采 (略)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庄浪分校和遴选确定2家培训机构的方式承担实施培育任务。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培训资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社会形象较好。
2.拥有可以容纳50人以上(一人一桌)的多媒体培训教室,有稳定的师资培训力量或专兼职师资队*(需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注册的授课老师)、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固定的培训场所、实、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遴选打分方式进行。为确保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择 (略)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庄浪分校和遴选确定2个培训机构承担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933-*)。应聘培育机构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3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育机构的师资队*、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教学管理经验以及涉农培训业绩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指定或遴选确定培育机构。 (略) 上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通过采 (略)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庄浪分校和遴选确定2家培训机构的方式承担实施培育任务。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培训资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社会形象较好。
2.拥有可以容纳50人以上(一人一桌)的多媒体培训教室,有稳定的师资培训力量或专兼职师资队*(需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注册的授课老师)、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固定的培训场所、实、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遴选打分方式进行。为确保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择 (略)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庄浪分校和遴选确定2个培训机构承担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933-*)。应聘培育机构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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