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澳源毛条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吨毛条、年产5000吨毛条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张家港市澳源毛条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吨毛条、年产5000吨毛条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略) 新增年产5000吨毛条、年产5000吨毛条搬迁项目已于2023年07月3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增年产5000吨毛条、年产5000吨毛条搬迁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04%
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东侧的厂房内进行年产10000吨毛条项目的建设,其中包括年产5000吨毛条新增项目和年产5000吨毛条搬迁项目,搬迁项目是指将现有项目中的年产5000吨毛条项目所有设备搬入现有厂区东南侧的厂房内;
建设地点: (略) 锦丰镇合兴财富路18号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
(三)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张家港锦丰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二干河。
废气:本项目和毛工段产生废气(非*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梳毛机、精梳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降噪措施如下: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设备、车间厂房建筑物隔声、设置绿化带等,噪声随距离衰减等。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900-041-49)、在线监测废液(900-047-49)、废抹布手套(900-041-49)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理。
一般回废废毛料委托 (略) (略) 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 (略) 锦丰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代为清运处理。均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并签订了处置协议。
(四)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略) 新增年产5000吨毛条、年产5000吨毛条搬迁项目已于2023年07月3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增年产5000吨毛条、年产5000吨毛条搬迁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04%
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东侧的厂房内进行年产10000吨毛条项目的建设,其中包括年产5000吨毛条新增项目和年产5000吨毛条搬迁项目,搬迁项目是指将现有项目中的年产5000吨毛条项目所有设备搬入现有厂区东南侧的厂房内;
建设地点: (略) 锦丰镇合兴财富路18号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
(三)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张家港锦丰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二干河。
废气:本项目和毛工段产生废气(非*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梳毛机、精梳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降噪措施如下: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设备、车间厂房建筑物隔声、设置绿化带等,噪声随距离衰减等。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900-041-49)、在线监测废液(900-047-49)、废抹布手套(900-041-49)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理。
一般回废废毛料委托 (略) (略) 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 (略) 锦丰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代为清运处理。均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并签订了处置协议。
(四)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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