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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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第四十四项问题。

二、整改目标: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渗滤液及时有效处理,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立即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现状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情况,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安装液位计,对新产生渗滤液及时处理,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县已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进场台账管理工作、雨污分流工作、液位计安装工作、定期开展环境监测,通过各项工作开展,使我们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深远,进一步坚定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推进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通过各项整改措施的实施,塔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化运行,渗滤液控制在红线以内,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五、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政建设服务中心。

七、受理电话0457-*

如对该项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存在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单位反应,以寄出邮件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政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7月3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第四十四项问题。

二、整改目标: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渗滤液及时有效处理,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立即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现状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情况,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安装液位计,对新产生渗滤液及时处理,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县已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进场台账管理工作、雨污分流工作、液位计安装工作、定期开展环境监测,通过各项工作开展,使我们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深远,进一步坚定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推进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通过各项整改措施的实施,塔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化运行,渗滤液控制在红线以内,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五、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政建设服务中心。

七、受理电话0457-*

如对该项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存在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单位反应,以寄出邮件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政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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