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自主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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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自主申报的通知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3]1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实施我县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对奶牛家庭牧场和规模养殖场进行建设改造提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证照齐全: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达到生产条件的)、养殖场备案手续、养殖土地环评手续等齐全。

2、存栏奶牛规模100头以上。

3、牛场管理规范,具有发展潜能的养殖主体。

4、优先支持已经开展了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的养殖主体。

5、支持老旧养殖场(小区)改造后达到标准规模养殖场。

二、支持环节:奶牛场基础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提升挤奶、加工、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的标准化水平;用于棚圈建设、发酵卧床、粪污处理设备、TMR日粮车购置,支持奶牛场饲草料加工、贮存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等;用于奶牛场智能化、物联网、信息化改造,支持开展“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兽药减量化行动”,实现规模牛场提档升级。

现将申报条件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奶牛家庭牧场和规模养殖场,在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公示期内到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申报,并提供相关手续原件,过期不予受理。

地点:祁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东风路供销大厦1020室)

联系人:高川乃

联系电话:0354-*

祁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2023年7月4日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3]1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实施我县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对奶牛家庭牧场和规模养殖场进行建设改造提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证照齐全: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达到生产条件的)、养殖场备案手续、养殖土地环评手续等齐全。

2、存栏奶牛规模100头以上。

3、牛场管理规范,具有发展潜能的养殖主体。

4、优先支持已经开展了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的养殖主体。

5、支持老旧养殖场(小区)改造后达到标准规模养殖场。

二、支持环节:奶牛场基础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提升挤奶、加工、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的标准化水平;用于棚圈建设、发酵卧床、粪污处理设备、TMR日粮车购置,支持奶牛场饲草料加工、贮存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等;用于奶牛场智能化、物联网、信息化改造,支持开展“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兽药减量化行动”,实现规模牛场提档升级。

现将申报条件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奶牛家庭牧场和规模养殖场,在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公示期内到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申报,并提供相关手续原件,过期不予受理。

地点:祁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东风路供销大厦1020室)

联系人:高川乃

联系电话:0354-*

祁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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