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运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运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运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金发改审批〔2023〕100号
2023-07-03 16:24 来源: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罗运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我局已于2023年5月6日以《关于罗运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3〕43号)同意立项,现因该项目中的新建产业道路200m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导致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根据国家项目审批有关政策规定,同意重新立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罗运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罗运村罗运屯。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一)产业园基础设施:修缮排水沟250m,整治山体滑坡500m;新建1座长7米的跨水渠车行桥,建设垃圾回收点2处。(二)产业服务设施建设:修缮公厕104.28㎡,对原连廊提升改 (略) ,建筑面积56.70㎡,对歌台提升改建为非遗文化研习基地,建筑面积92㎡。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89.25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粤桂帮扶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七、同时原批复文(金发改审批〔2023〕43号)作废,以此文为准。

八、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按规定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运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金发改审批〔2023〕100号
2023-07-03 16:24 来源: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罗运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我局已于2023年5月6日以《关于罗运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3〕43号)同意立项,现因该项目中的新建产业道路200m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导致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根据国家项目审批有关政策规定,同意重新立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罗运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罗运村罗运屯。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一)产业园基础设施:修缮排水沟250m,整治山体滑坡500m;新建1座长7米的跨水渠车行桥,建设垃圾回收点2处。(二)产业服务设施建设:修缮公厕104.28㎡,对原连廊提升改 (略) ,建筑面积56.70㎡,对歌台提升改建为非遗文化研习基地,建筑面积92㎡。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89.25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粤桂帮扶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七、同时原批复文(金发改审批〔2023〕43号)作废,以此文为准。

八、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按规定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