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4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改扩建变更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4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改扩建变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改扩建变更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改扩建变更 | (略) 黔 (略) 巴铃镇小坪寨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厂区 | 贵州兴 (略) | 贵州 (略) | 本次变更在新增2万吨/年电解铝产能扩建项目的基础上增加10万吨/年产能。变更后,扩建工程产能一共增加12万吨/年,拟在西侧两个电解车间工区启用85台电解槽,利用西侧电解车间配套的原料储运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等配套工程,不新增建构筑物。启用现有铸造车间内的1台保温炉和1台静置炉,并配套建设一套保温炉及静置炉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本项目不改变登高现有厂区的总平面布置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与评价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回顾性分析与评价 施工活动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等。 采取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垃圾、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施工期进场的道路要经常洒水清扫,保持路面清洁,进出车辆应采取清扫轮胎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与评价 施工期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施工设备,搭建隔音棚,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运输交通噪声等。对噪声较大的机械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并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施工过程中建筑器械、材料等的使用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因强烈碰撞产生的噪声。 4、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影响的回顾性评价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废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建筑材料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定时清运;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对外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 本次改扩建不涉及土建工程,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占地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与评价 本项目设置铸造循环水、空压站循环水、综合维修车间循环水、铝加工循环水。生产水重复利用率达99%以上。空压站循环水、综合维修车间循环水等设备间接冷却水,水质较好,回水仅水温有所升高,冷却降温后循环使用;直接与物料接触的铸造循环水,水质相对较差,除水温有所升高外,还含有少量油类、悬浮物等,该循环水系统溢流水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到厂区作为循环水补充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到厂区。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2400m3/d,设置一台2×50m3/h的生产废水深度水处理设备,经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水质的要求。 本项目排水系统收集各生活设施排出的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管网,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场地区域采取分区防渗处理措施。 重点防渗区包括综合维修车间、槽大修车间、阳极组装/电解质处理车间、铝渣处理车间、铸造车间、组装循环水车间、电解车间,其基础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一般防渗区包括汽车周转场、烟气治理区域、整流所,其基础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生活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在厂区上游设置S18、S38两个地下水监测井,厂区下游设置JC01、CK10、K12、S3、S28五个地下水监测井,按照监测方案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采取措施后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的环节主要包括电解烟气、阳极组装及电解质破碎车间废气、铸造车间废气和氧化铝仓库废气。环评采用AREMOD模式,预测范围内网格点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各预测因子贡献值短期浓度占标率均<100%、年均浓度均<30%,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电解烟气:电解烟气经过东侧和西侧电解车间的各一套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系统+石灰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处理后从80m高的2根排气筒(DA009和DA021)排放。粉尘、氟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表5电解槽烟气净化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氟化物3mg/m3的要求。电解烟气排放口安装颗粒物、S02在线监测系统,并按规范接入环境管理部门。 阳极组装及电解质破碎车间废气:阳极组装及电解质破碎车间在阳极组装、电解质破碎等过程中均会有粉尘产生。阳极组装及电解质清理车间内设置了电解质清理除尘系统、电解质提升机破碎除尘系统、残极抛丸除尘系统、磷铁环压脱及清理除尘系统、钢爪抛丸机导杆清理除尘系统、残极破碎除尘系统、磷生铁浇铸除尘系统、钢爪烘干除尘系统,粉尘经各除尘系统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15m高的9根排气筒(DA012~DA019、DA023)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表5电解质破碎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的要求。 铸造车间废气:铸造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来源为熔铝炉、保温炉燃烧烟气。保持炉、熔炼炉和静置炉共用1套除尘系统,共设置2套除尘系统,炉内烟气经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从1根15m排气筒(DA011)和1根19.91m排气筒(DA026)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有色金属熔炼炉二级限值颗粒物100mg/m3的要求(2023年7月1日起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炉、保温炉颗粒物30mg/m3的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有色金属冶炼中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窑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850mg/m3的要求;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3的要求。 铝灰渣处理过程中的搅拌、破碎、筛分等环节会产生大量的烟粉尘。铝灰渣处理系统单独配套1套除尘系统,烟气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从1根15m的排气筒(DA010)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电解铝厂其他颗粒物浓度限值50mg/m3的要求。 氧化铝仓库废气:本项目氧化铝仓库主要产污环节是在原料输送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共设置9套除尘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9根18.4m的排气筒(DA001-DA006、DA022、DA024、DA025)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氧化铝贮运颗粒物30mg/m3的要求。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对各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隔振和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四周昼间预测值在46.62-50.71dB(A)之间,夜间叠加值在44.23-46.95dB(A)之间,厂界噪声未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电解铝生产系统产生的电解槽大修渣、废电解质、电解残极、火眼碳渣、脱硫石膏及废布袋,铝加工系统产生的铝灰渣(含除尘灰)、残次品、废机油、废乳化液及废布袋。 电解槽大修渣、火眼碳渣、废布袋、铝灰渣(含除尘灰)、废机油和废乳化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电解质属于一般固废,在阳极车间暂存后作为原料进行回用;电解残极属于一般固废,由原厂进行回收处置;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固废,现有工程厂区内设置脱硫石膏暂存库,脱硫石膏暂存在内,定期外卖至水泥厂作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残次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直接送熔铝炉重熔,厂区内不设临时堆场。全厂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采用垃圾桶集中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本项目已建成一座26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规范。 5、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系统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为生产系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SO2、氟化物对周围区域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的SO2通过排放烟气进入空气环境,环境中的SO2超过一定浓度时会对植物的正常生长造成危害,导致生态环境发生变化。SO2对植物的危害途径主要是通过气孔侵入植物体,破坏植物细胞中的叶绿体,导致细胞脱水坏死,叶脉间失绿,出现褐色斑点,甚至被漂白。进入空气环境中的SO2除直接作用于植物外,还能通过酸雨的形式来影响生态环境。酸雨会使土壤中大量营养元素流失,造成土壤中营养元素严重不足,使土壤变得贫瘠,并可造成农作物大幅减产;酸雨还可使土壤中的活性铝增加,严重影响林木的生长,进而使生态系统受到影响。 本项目的氟化物通过排放烟气进入空气环境,空气中的氟化物能够以气态形式通过植物叶片气孔进入植物体内,也可随着颗粒物沉积植物叶面上,这种沉积作用对植物叶片氟的贡献较大,对食用该植物的动物也造成明显伤害,叶片吸附的气氟主要分布在叶片内,而根部吸收的氟能扩散到叶片及根的组织内部,从而造成植物受氟伤害。大气中氟化物危害作物的症状是在叶尖和叶缘出现伤斑,氟化物浓度高时,症状可扩展到叶片中部,当受害严重时由于细胞枯死而出现枯斑症。从而使生态系统受到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改扩建变更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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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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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改扩建变更 | (略) 黔 (略) 巴铃镇小坪寨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厂区 | 贵州兴 (略) | 贵州 (略) | 本次变更在新增2万吨/年电解铝产能扩建项目的基础上增加10万吨/年产能。变更后,扩建工程产能一共增加12万吨/年,拟在西侧两个电解车间工区启用85台电解槽,利用西侧电解车间配套的原料储运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等配套工程,不新增建构筑物。启用现有铸造车间内的1台保温炉和1台静置炉,并配套建设一套保温炉及静置炉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本项目不改变登高现有厂区的总平面布置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与评价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回顾性分析与评价 施工活动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等。 采取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垃圾、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施工期进场的道路要经常洒水清扫,保持路面清洁,进出车辆应采取清扫轮胎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与评价 施工期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施工设备,搭建隔音棚,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运输交通噪声等。对噪声较大的机械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并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施工过程中建筑器械、材料等的使用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因强烈碰撞产生的噪声。 4、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影响的回顾性评价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废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建筑材料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定时清运;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对外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 本次改扩建不涉及土建工程,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占地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与评价 本项目设置铸造循环水、空压站循环水、综合维修车间循环水、铝加工循环水。生产水重复利用率达99%以上。空压站循环水、综合维修车间循环水等设备间接冷却水,水质较好,回水仅水温有所升高,冷却降温后循环使用;直接与物料接触的铸造循环水,水质相对较差,除水温有所升高外,还含有少量油类、悬浮物等,该循环水系统溢流水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到厂区作为循环水补充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到厂区。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2400m3/d,设置一台2×50m3/h的生产废水深度水处理设备,经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水质的要求。 本项目排水系统收集各生活设施排出的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管网,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场地区域采取分区防渗处理措施。 重点防渗区包括综合维修车间、槽大修车间、阳极组装/电解质处理车间、铝渣处理车间、铸造车间、组装循环水车间、电解车间,其基础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一般防渗区包括汽车周转场、烟气治理区域、整流所,其基础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生活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在厂区上游设置S18、S38两个地下水监测井,厂区下游设置JC01、CK10、K12、S3、S28五个地下水监测井,按照监测方案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采取措施后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的环节主要包括电解烟气、阳极组装及电解质破碎车间废气、铸造车间废气和氧化铝仓库废气。环评采用AREMOD模式,预测范围内网格点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各预测因子贡献值短期浓度占标率均<100%、年均浓度均<30%,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电解烟气:电解烟气经过东侧和西侧电解车间的各一套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系统+石灰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处理后从80m高的2根排气筒(DA009和DA021)排放。粉尘、氟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表5电解槽烟气净化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氟化物3mg/m3的要求。电解烟气排放口安装颗粒物、S02在线监测系统,并按规范接入环境管理部门。 阳极组装及电解质破碎车间废气:阳极组装及电解质破碎车间在阳极组装、电解质破碎等过程中均会有粉尘产生。阳极组装及电解质清理车间内设置了电解质清理除尘系统、电解质提升机破碎除尘系统、残极抛丸除尘系统、磷铁环压脱及清理除尘系统、钢爪抛丸机导杆清理除尘系统、残极破碎除尘系统、磷生铁浇铸除尘系统、钢爪烘干除尘系统,粉尘经各除尘系统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15m高的9根排气筒(DA012~DA019、DA023)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表5电解质破碎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的要求。 铸造车间废气:铸造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来源为熔铝炉、保温炉燃烧烟气。保持炉、熔炼炉和静置炉共用1套除尘系统,共设置2套除尘系统,炉内烟气经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从1根15m排气筒(DA011)和1根19.91m排气筒(DA026)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有色金属熔炼炉二级限值颗粒物100mg/m3的要求(2023年7月1日起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炉、保温炉颗粒物30mg/m3的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有色金属冶炼中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窑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850mg/m3的要求;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3的要求。 铝灰渣处理过程中的搅拌、破碎、筛分等环节会产生大量的烟粉尘。铝灰渣处理系统单独配套1套除尘系统,烟气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从1根15m的排气筒(DA010)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电解铝厂其他颗粒物浓度限值50mg/m3的要求。 氧化铝仓库废气:本项目氧化铝仓库主要产污环节是在原料输送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共设置9套除尘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9根18.4m的排气筒(DA001-DA006、DA022、DA024、DA025)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氧化铝贮运颗粒物30mg/m3的要求。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对各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隔振和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四周昼间预测值在46.62-50.71dB(A)之间,夜间叠加值在44.23-46.95dB(A)之间,厂界噪声未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电解铝生产系统产生的电解槽大修渣、废电解质、电解残极、火眼碳渣、脱硫石膏及废布袋,铝加工系统产生的铝灰渣(含除尘灰)、残次品、废机油、废乳化液及废布袋。 电解槽大修渣、火眼碳渣、废布袋、铝灰渣(含除尘灰)、废机油和废乳化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电解质属于一般固废,在阳极车间暂存后作为原料进行回用;电解残极属于一般固废,由原厂进行回收处置;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固废,现有工程厂区内设置脱硫石膏暂存库,脱硫石膏暂存在内,定期外卖至水泥厂作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残次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直接送熔铝炉重熔,厂区内不设临时堆场。全厂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采用垃圾桶集中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本项目已建成一座26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规范。 5、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系统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为生产系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SO2、氟化物对周围区域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的SO2通过排放烟气进入空气环境,环境中的SO2超过一定浓度时会对植物的正常生长造成危害,导致生态环境发生变化。SO2对植物的危害途径主要是通过气孔侵入植物体,破坏植物细胞中的叶绿体,导致细胞脱水坏死,叶脉间失绿,出现褐色斑点,甚至被漂白。进入空气环境中的SO2除直接作用于植物外,还能通过酸雨的形式来影响生态环境。酸雨会使土壤中大量营养元素流失,造成土壤中营养元素严重不足,使土壤变得贫瘠,并可造成农作物大幅减产;酸雨还可使土壤中的活性铝增加,严重影响林木的生长,进而使生态系统受到影响。 本项目的氟化物通过排放烟气进入空气环境,空气中的氟化物能够以气态形式通过植物叶片气孔进入植物体内,也可随着颗粒物沉积植物叶面上,这种沉积作用对植物叶片氟的贡献较大,对食用该植物的动物也造成明显伤害,叶片吸附的气氟主要分布在叶片内,而根部吸收的氟能扩散到叶片及根的组织内部,从而造成植物受氟伤害。大气中氟化物危害作物的症状是在叶尖和叶缘出现伤斑,氟化物浓度高时,症状可扩展到叶片中部,当受害严重时由于细胞枯死而出现枯斑症。从而使生态系统受到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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