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5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赫章县猪拱塘铅锌矿变更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5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赫章县猪拱塘铅锌矿变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赫章县猪拱塘铅锌矿(变更)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略) 赫章县猪拱塘铅锌矿(变更) | (略) 赫章县水塘乡新河村 | 赫章鼎 (略) | 贵州大 (略)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1月 (略) 赫章县猪拱塘铅锌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矿区面积15.52km2), (略) 应急管理厅以黔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2〕013号对矿山开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进行了批复。根据设计,陈家寨矿段设计开采范围为66线~26线、标高为+1750m~+1100m的矿体。水潮堡矿段设计开采范围为+1550m~+1830m的矿体。猪拱塘矿段距离陈家寨较远,且全部为推断的资源,本次暂不回采。 猪拱塘铅锌矿山由33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15.52km2,开采深度+2200~+800m,矿山建设规模为198万t/a,矿山主矿种铅锌矿可采储量2624.09万t,开采规模198万t/a,服务年限约14.4年(其中陈家寨矿段约13.6年,水潮堡矿段约0.8年)。 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斜井开拓,布置胶带斜井、斜坡道、进风平硐、爬头寨回风斜井、陈家寨回风井共5个井筒。矿山采用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和上向水平分层充填采矿法采矿,嗣后充填工艺,废石不出井。 矿山建设投资68472.42万元,环保工程投资3429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5.0%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先行建设矿坑水处理站,施工废水经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鼎盛鑫浮选厂生活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鼎盛鑫浮选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作浮选厂生产补加水等。 2、大气环境: 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 3、声环境 施工中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同时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采取施工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4、固废: 施工中废弃的各种无毒建筑装饰材料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外排;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施工中做到不随意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进行处置,不外排。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根据沉陷预测结果,矿山评价范围内村寨、学校等不受矿山开采的影响,矿山开采不涉及环境搬迁移民。 公鸡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口水库不受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影响,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降水补给水量产生影响。贵州赫章夜郎国家森林公园(水塘景区)不在本项目沉陷影响预测范围内,不受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影响。 应特别注意观察道路、村寨及建筑物附近的山坡地表形态变化,预防各类型的地质灾害给交通和村民安全带来的破坏影响。矿山应建立地质灾害长期监测巡查制度,对可能造成居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的灾害点进行监测或排除隐患。 2、土壤环境: 正常工况下主工业场地无粉尘外逸,充填站外排粉尘量少,不涉及大气沉降、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事故情况下矿山矿坑正常涌水直接进入地面漫流,预测将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Pb、Zn、Cd、Fe影响;充填站深锥浓密机溢流事故情况下直接进入地面漫流,预测将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Pb、Zn、Fe影响。通过采取环评要求的土壤环境防控措施,矿山生产建设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地表水环境: ⑴矿坑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一级锰砂过滤+部分消毒+污泥浓缩”处理工艺,处理规模19200m3/d,处理后Fe浓度达到《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六价铬和石油类、锰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级标准,总铬、总镉、总铅、总汞、总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3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要求,其他污染物指标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直接排放要求,同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部分经消毒后回用于坑内凿岩及防尘用水、工业场地绿化及道路防尘用水、机修用水、鼎盛鑫浮选厂补加水等,其余进入排放水池经排污管道自流排入洗菜河。 ⑵充填体泌水、充填管道及设备冲洗水,经井下巷道进入井底水仓后和矿坑水一同进入矿坑水处理站处理。充填站浓密机溢流经回水池沉淀后,接入鼎盛鑫浮选厂尾矿压滤机滤液回水管道自流返回浮选厂,不外排。 ⑶主工业场地、充填站分别修建场地淋滤水收集池,主工业场地、充填站雨季淋滤水分别经场地淋滤水收集池沉淀后,接入鼎盛浮选厂尾矿压滤机滤液回水管道引入浮选厂作补加水,不外排。 4、地下水环境: ⑴各工业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对可能渗漏的区域实施分区防渗,主工业场地的矿坑水处理站水池、场地淋滤水池、事故水池、排放水池、柴油库和充填站的回水池、事故池、场地淋滤水池等水池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⑵当S4泉点枯季流量不能满足羊洞小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日均供水量3000m3的要求时;由业主出资建设从S5泉群到S4泉供水管网供水能力为3000m3/d 备用水源系统,以满足羊洞小河集中式饮用水源设计供水能力要求,并保证供水安全。 5、大气环境: 主工业临时废石仓采用封闭筒仓结构和喷雾降尘措施,胶带运输走廊采取封闭式措施,转运站采用封闭结构和喷雾洒水防尘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排放限值要求。充填站水泥筒仓进料粉尘分别经各自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要求。 6、声环境: 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以及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各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7、固体废物: 基建期废石主要用于场地平整、挡土墙砌筑等,首采场废石用于工业场地填平,后期采掘废石不出井,充填地下采空区。矿坑水处理站污泥浓缩压滤后作为矿石回收利用。水泥筒仓仓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灰斗下落至水泥筒仓,不外排。 项目机械维修须集中在机修车间内进行,不得置于室外,换下的含油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废机油、废液压油、在线监测废液、废铅酸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鼎盛鑫浮选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赫章县猪拱塘铅锌矿(变更)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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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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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赫章县猪拱塘铅锌矿(变更) | (略) 赫章县水塘乡新河村 | 赫章鼎 (略) | 贵州大 (略)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1月 (略) 赫章县猪拱塘铅锌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矿区面积15.52km2), (略) 应急管理厅以黔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2〕013号对矿山开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进行了批复。根据设计,陈家寨矿段设计开采范围为66线~26线、标高为+1750m~+1100m的矿体。水潮堡矿段设计开采范围为+1550m~+1830m的矿体。猪拱塘矿段距离陈家寨较远,且全部为推断的资源,本次暂不回采。 猪拱塘铅锌矿山由33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15.52km2,开采深度+2200~+800m,矿山建设规模为198万t/a,矿山主矿种铅锌矿可采储量2624.09万t,开采规模198万t/a,服务年限约14.4年(其中陈家寨矿段约13.6年,水潮堡矿段约0.8年)。 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斜井开拓,布置胶带斜井、斜坡道、进风平硐、爬头寨回风斜井、陈家寨回风井共5个井筒。矿山采用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和上向水平分层充填采矿法采矿,嗣后充填工艺,废石不出井。 矿山建设投资68472.42万元,环保工程投资3429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5.0%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先行建设矿坑水处理站,施工废水经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鼎盛鑫浮选厂生活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鼎盛鑫浮选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作浮选厂生产补加水等。 2、大气环境: 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 3、声环境 施工中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同时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采取施工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4、固废: 施工中废弃的各种无毒建筑装饰材料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外排;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施工中做到不随意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进行处置,不外排。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根据沉陷预测结果,矿山评价范围内村寨、学校等不受矿山开采的影响,矿山开采不涉及环境搬迁移民。 公鸡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口水库不受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影响,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降水补给水量产生影响。贵州赫章夜郎国家森林公园(水塘景区)不在本项目沉陷影响预测范围内,不受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影响。 应特别注意观察道路、村寨及建筑物附近的山坡地表形态变化,预防各类型的地质灾害给交通和村民安全带来的破坏影响。矿山应建立地质灾害长期监测巡查制度,对可能造成居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的灾害点进行监测或排除隐患。 2、土壤环境: 正常工况下主工业场地无粉尘外逸,充填站外排粉尘量少,不涉及大气沉降、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事故情况下矿山矿坑正常涌水直接进入地面漫流,预测将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Pb、Zn、Cd、Fe影响;充填站深锥浓密机溢流事故情况下直接进入地面漫流,预测将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Pb、Zn、Fe影响。通过采取环评要求的土壤环境防控措施,矿山生产建设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地表水环境: ⑴矿坑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一级锰砂过滤+部分消毒+污泥浓缩”处理工艺,处理规模19200m3/d,处理后Fe浓度达到《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六价铬和石油类、锰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级标准,总铬、总镉、总铅、总汞、总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3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要求,其他污染物指标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直接排放要求,同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部分经消毒后回用于坑内凿岩及防尘用水、工业场地绿化及道路防尘用水、机修用水、鼎盛鑫浮选厂补加水等,其余进入排放水池经排污管道自流排入洗菜河。 ⑵充填体泌水、充填管道及设备冲洗水,经井下巷道进入井底水仓后和矿坑水一同进入矿坑水处理站处理。充填站浓密机溢流经回水池沉淀后,接入鼎盛鑫浮选厂尾矿压滤机滤液回水管道自流返回浮选厂,不外排。 ⑶主工业场地、充填站分别修建场地淋滤水收集池,主工业场地、充填站雨季淋滤水分别经场地淋滤水收集池沉淀后,接入鼎盛浮选厂尾矿压滤机滤液回水管道引入浮选厂作补加水,不外排。 4、地下水环境: ⑴各工业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对可能渗漏的区域实施分区防渗,主工业场地的矿坑水处理站水池、场地淋滤水池、事故水池、排放水池、柴油库和充填站的回水池、事故池、场地淋滤水池等水池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⑵当S4泉点枯季流量不能满足羊洞小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日均供水量3000m3的要求时;由业主出资建设从S5泉群到S4泉供水管网供水能力为3000m3/d 备用水源系统,以满足羊洞小河集中式饮用水源设计供水能力要求,并保证供水安全。 5、大气环境: 主工业临时废石仓采用封闭筒仓结构和喷雾降尘措施,胶带运输走廊采取封闭式措施,转运站采用封闭结构和喷雾洒水防尘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排放限值要求。充填站水泥筒仓进料粉尘分别经各自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要求。 6、声环境: 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以及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各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7、固体废物: 基建期废石主要用于场地平整、挡土墙砌筑等,首采场废石用于工业场地填平,后期采掘废石不出井,充填地下采空区。矿坑水处理站污泥浓缩压滤后作为矿石回收利用。水泥筒仓仓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灰斗下落至水泥筒仓,不外排。 项目机械维修须集中在机修车间内进行,不得置于室外,换下的含油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废机油、废液压油、在线监测废液、废铅酸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鼎盛鑫浮选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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