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盘南2×660MW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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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盘南2×660MW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盘南2×660MW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盘南2×660MW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略) 大山镇

中电建盘州 (略)

贵州 (略)

根据“黔重大办〔2020〕3号”文件,本项 (略) 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名单。本项目主要建设2台660MW高效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建设内容包括锅炉燃烧系统、汽轮机系统及发电系统、供水系统及水处理、燃料运输系统、除灰渣系统等。

项目建设场地位于盘南产业园区内,厂址占地49.08hm2、灰场占地33.54hm2,项目装机容量为2×660MW,以中煤、煤泥、煤矸石等低热值煤为主要燃料,同步建设电袋除尘、湿法脱硫、脱硝装置。年利用小时数5500h。项目供电能耗284.72 g/kWh、水耗0.728m3/s。本工程静态投资约为*万元,环境保护总投资为54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30%。

(一)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设备清洗等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位于盘南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三级沉淀后进入盘南开发区的污水管网。

2.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项目施工期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通过厂区布置降低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尽量白天施工,以降低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设置围挡,通过洒水降尘、加强清扫控制扬尘,运送车辆应加盖蓬布或密闭运输。确保无组织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区域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

1.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含泥废水、酸碱废水等。

本工程设置1套100m3/h的工业废水处理站、1×10m3/h含油废水处理站、2×20m3/h含煤废水处理站、1座80m3污泥调节池、1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经含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系统、含泥废水系统、酸碱废水处理、重金属废水等处理合格后的各种工业废水进入复用水系统。本工程复用水系统由复用水池、复用水泵、灰场喷洒水源泵、输送管及配水管网组成,主要供给输煤系统(输煤栈桥、转运站、煤仓间、碎煤机室等)水力冲洗及防尘喷洒用水、煤场喷洒用水、斗轮堆取料机及叶轮给煤机用水、汽车卸煤装置喷洒用水、干灰场喷洒用水等。

同时设置2座3000m3非经常废水收集水池,兼顾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水池。

全厂设独立的生活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集中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本期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10m3/h,处理工艺采用二级生化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回用,生活污水处理站设有140m3的调节水池。

灰场采用洒水碾压堆灰方式,在灰场下游出口设置灰水集水池(4000m3,兼消能池)进行收集,降雨时产生的排水,一部分经灰体吸收,一部分与渗滤液经收集后用于灰场喷洒、道路抑尘等,不外排。

本工程将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分设工业废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将电厂循环排水清净下水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开,并按“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的原则进行,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尽量回收利用,正常请况下只排放雨水和少量循环排水。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场地区域采取分区防渗处理措施。

重点防渗区为汽机事故油池、变压器事故油池、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站及含油废水处理站、灰库、渣仓、特殊材料库(内设危废暂存间)等,防渗性能要求渗透系数Mb≥6.0m,K≤1×10-7cm/s,采用混凝土垫层+2mm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6氧树脂防渗。一般防渗区为转运站、干煤棚、碎煤机室、吸收塔等,防渗要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其他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地下水选取S10、S16、S19作为厂址跟踪监测点,灰场设置六眼地下水监测井,分别为a) 对照井,一眼,布设在贮存、处置场地下水流向的上游 (30-50)m 处;b) 排水井,一眼,布设在地下水导排系统集中出水口处;c)污染监视监测井,二眼,分别布设在垂直于贮存、处置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30-50)m 处;d) 污染扩散监测井,二眼,分别布设在贮存、处置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50)m处以及下游最有可能影响区域。

本工程在灰场防渗层下设置地下水导排系统,由排水盲沟组成,在灰场库底地势低洼处设置排水主盲沟(主盲沟与施工场地底部排水褥垫层连通);根据灰场库内实际地形在坡面设排水支沟,与库底主盲沟相接;库内各泉眼处设置导排盲沟,均与排水主盲沟相接,场内地下水通过地下水导排盲沟引入施工场地底部排水褥垫层,最终排出场外,以达到降低地下水位,避免地下水顶托防渗膜,造成库底防渗膜破坏的目的。

2.噪声防治措施

从源头进购低噪设备;在工艺合理的前提下优化布置,强噪声源宜集中、低位、室内布置、并对房间进行隔声处理;发出高频噪声的风机口、排汽阀排汽口应朝向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方向,并配备消音器。设备使用中注意设备保养以保证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减少对外界的噪声影响。受噪声影响较大的部分车间工作场所,考虑采用吸声材料或设置隔声工作间,减少噪声对运行操作人员的影响。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本工程设计两台炉合用一根高210m钢筋混凝土双套筒钢烟囱,内设2个出口直径为7.8m的排烟筒,内衬为钛钢。装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本工程设计的排放指标烟尘≤10mg/Nm3,SO2≤35mg/Nm3,NOx≤50mg/Nm3,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SO2防治措施:采用炉内脱硫+炉外石灰石-石膏湿脱硫法,总脱硫效率不低于99.58%,系统不设置GGH,不设烟气旁路。

NOx防治措施: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温、分段燃烧技术, NOx排放浓度可控制在120mg/Nm3。还将采取炉内SNCR法脱硝,脱硝效率不低于60%。

烟尘防治措施:2台炉2套除尘系统,每套除尘系统设置2电场+3布袋除尘方式,总除尘效率不小于99.983%。系统投运率为100%。同时,协同处置除汞效率为70%。

粉尘防治措施:项目设转运站4座,各转运站扬尘点分别设置2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项目碎煤机室设置2座,各设置4台气箱脉冲布袋除尘装置;项目原煤仓设置10座,设置10台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项目石灰石仓设置2座,石灰石仓库顶分别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项目灰库设置4座,灰库库顶分别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项目渣仓设置2座,分别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器,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布袋除尘器集气率按99%计,除尘效率按99%考虑。

灰场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采用喷洒水枪进行洒水,润湿灰体表面,防止风吹扬灰;对于进出灰场的道路应适当的进行清理,洒水防尘。灰场设置167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灰(粉煤灰)、渣(炉底灰)、脱硫石膏、污水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膜、废收尘袋、石灰石破碎等收尘粉、净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

本项目灰渣、石膏由临时事故渣场周转后,送至各公司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泥在电厂运行后进行毒性浸出试验确定其性质,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如为一般固废,则送至灰场堆存;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经收集后,统一送往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的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再用,不可回收的送至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厂内设一间5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盘南电厂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2023】书72号关于对《盘南2X660MW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卷利用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盘南2×660MW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盘南2×660MW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略) 大山镇

中电建盘州 (略)

贵州 (略)

根据“黔重大办〔2020〕3号”文件,本项 (略) 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名单。本项目主要建设2台660MW高效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建设内容包括锅炉燃烧系统、汽轮机系统及发电系统、供水系统及水处理、燃料运输系统、除灰渣系统等。

项目建设场地位于盘南产业园区内,厂址占地49.08hm2、灰场占地33.54hm2,项目装机容量为2×660MW,以中煤、煤泥、煤矸石等低热值煤为主要燃料,同步建设电袋除尘、湿法脱硫、脱硝装置。年利用小时数5500h。项目供电能耗284.72 g/kWh、水耗0.728m3/s。本工程静态投资约为*万元,环境保护总投资为54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30%。

(一)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设备清洗等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位于盘南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三级沉淀后进入盘南开发区的污水管网。

2.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项目施工期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通过厂区布置降低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尽量白天施工,以降低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设置围挡,通过洒水降尘、加强清扫控制扬尘,运送车辆应加盖蓬布或密闭运输。确保无组织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区域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

1.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含泥废水、酸碱废水等。

本工程设置1套100m3/h的工业废水处理站、1×10m3/h含油废水处理站、2×20m3/h含煤废水处理站、1座80m3污泥调节池、1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经含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系统、含泥废水系统、酸碱废水处理、重金属废水等处理合格后的各种工业废水进入复用水系统。本工程复用水系统由复用水池、复用水泵、灰场喷洒水源泵、输送管及配水管网组成,主要供给输煤系统(输煤栈桥、转运站、煤仓间、碎煤机室等)水力冲洗及防尘喷洒用水、煤场喷洒用水、斗轮堆取料机及叶轮给煤机用水、汽车卸煤装置喷洒用水、干灰场喷洒用水等。

同时设置2座3000m3非经常废水收集水池,兼顾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水池。

全厂设独立的生活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集中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本期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10m3/h,处理工艺采用二级生化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回用,生活污水处理站设有140m3的调节水池。

灰场采用洒水碾压堆灰方式,在灰场下游出口设置灰水集水池(4000m3,兼消能池)进行收集,降雨时产生的排水,一部分经灰体吸收,一部分与渗滤液经收集后用于灰场喷洒、道路抑尘等,不外排。

本工程将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分设工业废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将电厂循环排水清净下水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开,并按“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的原则进行,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尽量回收利用,正常请况下只排放雨水和少量循环排水。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场地区域采取分区防渗处理措施。

重点防渗区为汽机事故油池、变压器事故油池、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站及含油废水处理站、灰库、渣仓、特殊材料库(内设危废暂存间)等,防渗性能要求渗透系数Mb≥6.0m,K≤1×10-7cm/s,采用混凝土垫层+2mm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6氧树脂防渗。一般防渗区为转运站、干煤棚、碎煤机室、吸收塔等,防渗要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其他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地下水选取S10、S16、S19作为厂址跟踪监测点,灰场设置六眼地下水监测井,分别为a) 对照井,一眼,布设在贮存、处置场地下水流向的上游 (30-50)m 处;b) 排水井,一眼,布设在地下水导排系统集中出水口处;c)污染监视监测井,二眼,分别布设在垂直于贮存、处置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30-50)m 处;d) 污染扩散监测井,二眼,分别布设在贮存、处置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50)m处以及下游最有可能影响区域。

本工程在灰场防渗层下设置地下水导排系统,由排水盲沟组成,在灰场库底地势低洼处设置排水主盲沟(主盲沟与施工场地底部排水褥垫层连通);根据灰场库内实际地形在坡面设排水支沟,与库底主盲沟相接;库内各泉眼处设置导排盲沟,均与排水主盲沟相接,场内地下水通过地下水导排盲沟引入施工场地底部排水褥垫层,最终排出场外,以达到降低地下水位,避免地下水顶托防渗膜,造成库底防渗膜破坏的目的。

2.噪声防治措施

从源头进购低噪设备;在工艺合理的前提下优化布置,强噪声源宜集中、低位、室内布置、并对房间进行隔声处理;发出高频噪声的风机口、排汽阀排汽口应朝向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方向,并配备消音器。设备使用中注意设备保养以保证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减少对外界的噪声影响。受噪声影响较大的部分车间工作场所,考虑采用吸声材料或设置隔声工作间,减少噪声对运行操作人员的影响。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本工程设计两台炉合用一根高210m钢筋混凝土双套筒钢烟囱,内设2个出口直径为7.8m的排烟筒,内衬为钛钢。装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本工程设计的排放指标烟尘≤10mg/Nm3,SO2≤35mg/Nm3,NOx≤50mg/Nm3,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SO2防治措施:采用炉内脱硫+炉外石灰石-石膏湿脱硫法,总脱硫效率不低于99.58%,系统不设置GGH,不设烟气旁路。

NOx防治措施: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温、分段燃烧技术, NOx排放浓度可控制在120mg/Nm3。还将采取炉内SNCR法脱硝,脱硝效率不低于60%。

烟尘防治措施:2台炉2套除尘系统,每套除尘系统设置2电场+3布袋除尘方式,总除尘效率不小于99.983%。系统投运率为100%。同时,协同处置除汞效率为70%。

粉尘防治措施:项目设转运站4座,各转运站扬尘点分别设置2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项目碎煤机室设置2座,各设置4台气箱脉冲布袋除尘装置;项目原煤仓设置10座,设置10台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项目石灰石仓设置2座,石灰石仓库顶分别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项目灰库设置4座,灰库库顶分别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项目渣仓设置2座,分别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器,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布袋除尘器集气率按99%计,除尘效率按99%考虑。

灰场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采用喷洒水枪进行洒水,润湿灰体表面,防止风吹扬灰;对于进出灰场的道路应适当的进行清理,洒水防尘。灰场设置167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灰(粉煤灰)、渣(炉底灰)、脱硫石膏、污水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膜、废收尘袋、石灰石破碎等收尘粉、净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

本项目灰渣、石膏由临时事故渣场周转后,送至各公司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泥在电厂运行后进行毒性浸出试验确定其性质,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如为一般固废,则送至灰场堆存;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经收集后,统一送往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的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再用,不可回收的送至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厂内设一间5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盘南电厂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2023】书72号关于对《盘南2X660MW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卷利用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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