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5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兼并重组60万t/a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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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5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兼并重组60万t/a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兼并重组)60万t/a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2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兼并重组)60万t/a项目

水城区鸡场乡

(略)

贵州 (略)

根据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101号批复的 (略) 煤矿主体企业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略) 黔源煤矿由 (略) 黔源煤矿和盘县下河坝煤矿重组而来,兼并重组后保留 (略) 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

本次兼并重组后 (略) 黔源煤矿(60万t/a)矿界范围不变,仍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为1.793km2。兼并重组后的黔源煤矿主要工业场地共1处,场地内除原办公楼和住宿楼利用原有设施外,其余主体工程、配套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全部新建。黔源煤矿共布置3个井筒,全部布置在工业场地内,为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

兼并重组后全矿井在籍总员工495人。项目总投资24602.77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138.5万元,占总投资的4.63%。

(一)施工期

1、生态

本次兼并重组主要是在场地内进行部分建构筑物建设和设备更换,不涉及大面积开挖和临时用地等,施工建设导致的水土流失较小,本项目施工通过对建井弃渣及时清运、施工废水有效收集处置等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植被的不良影响。同时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利用表层的熟化土壤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

2、地表水

建设单位应先行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在矿井水处理站未建成前,禁止进行井下施工。矿井水处理站建成后,对于矿井井筒、井巷建设过程中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井下涌水及施工废水进入配套建设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尽量复用于井下及地面施工系统防尘洒水。

3、废气

矿井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

工业场地等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使用空气能热源机组解决供热问题。

4、噪声

矿井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但是影响较小。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5、固废

矿井建设井巷工程施工产生的掘进矸石主要用于场地填方,部分运输至矸石转运场地;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井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尽快完成各个场地地面硬化和绿化。

(二)运营期

1、生态

将受Ⅳ级破坏影响的大岩脚、下黄家寨、平寨(矿区内)、*家营等进行搬迁安置。对矿井的各地面设施及矿区内有农村小路和公路、凹子头小溪和黄家寨小河,留设保护煤柱。同时要求加强观测,对道路采取随沉随填的措施,确保道路通行不受矿井开采影响。对井田内及井田边缘现有滑坡、崩塌、不稳定山体、陡岩和危岩等位置,应设置相应的岩移观测点,以预防产生崩塌或滑移造成的地质灾害。对受轻度破坏耕地进行简单平整;受中度破坏耕进行土地复垦和整治。受重度破坏的耕地应按征地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禁止乱砍滥伐,保护野生动物生境,禁止滥捕乱猎,保护野生动物。做好矿山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及水土保持工作。

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安监、国土等部门的要求,采取可靠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在本矿井田范围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设置岩移观测点,若发现异常,必须及时疏散附近的村民,以预防各类地质灾害可能对人畜、建筑物及环境带来的危害。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做好矿区土地复垦及矿山综合整治工作。

2、地表水

①矿井水

兼并重组后在工业场地新建1座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的规模为20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池+隔油池+中间水池(曝气)+高效混凝沉淀池+过滤除铁锰+消毒”。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外排至凹子头小溪,出水中SS、总铬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排放限值,Fe达到《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1直接排放标准,Mn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排放标准,全盐量达到1000mg/L,其余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②生活污水

兼并重组后在工业场地新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综合装置(二级生物处理)采用A2O工艺+消毒处理,处理能力20m3/h。出水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外排至凹子头小溪,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③工业场地淋滤水

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直接收集至工业场地的矿井废水处理站处理;工业场地新增50m3的工业场地淋虑水收集池,沉淀后排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④矸石转运场淋溶水

新建矸石周转场需修建50m3淋溶水收集池,淋溶水经收集后复用于矸石周转场防尘洒水。

3、地下水

最大限度对矿井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工业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对可能渗漏的区域实施分区防渗;项目污废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及储存池应按防泄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设备、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加大地下水污染负荷。严密观查地表井泉水位变化状况,当出现井泉干涸情况时,应向水资源管理部门汇报,并作好当地村民饮水补救措施。本次兼并重组后防渗分区有: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油脂库,防渗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厚度Mb≥6m,K≤1×10-7cm/s;一般防渗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淋滤水收集池、淋溶水收集池、事故水池,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简单防渗区:储煤场、装车场地、材料库房、初期雨水收集池、矸石周转场等其他建构筑,防渗要求地面硬化。

4、环境空气

本项目不设燃煤锅炉,矸石周转场采取棚架式封闭结构,喷雾洒水除尘措施后可有效控制矸石周转场产生的大气污染。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无积灰,并定时洒水。运煤汽车不应超载,应压平后加盖篷布,车辆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车厢严实不漏煤,途经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其附近路段时应限速行驶。

5、声环境

矿井通风机、压风机均设置消声器、减振机座,瓦斯泵设置减振机座。同时瓦斯抽放站房、压风机厂房采用实墙结构隔音。泵类设备位于单独房间内,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确保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及设计提出的降噪措施,优化布局设计,不得在工业场地南侧布置办公和生活设施,同时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要求不得在工业场地南侧新建居民住房和生活娱乐设施。

6、固废

矸石周转场对矸石进行暂存,同时进行综合利用。黔源煤矿(兼并重组)的应制定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包括矸石作为水泥混合材的原料、制砖、治理黔源煤矿范围内的滑坡等。

矿井水处理产生煤泥具有一定的热值,经压滤后掺煤外售,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和管理。

7、土壤

加强厂区绿化及周边土地的绿化,以种植具有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厂区做好雨污分流,杜绝厂区地面漫流进入周边环境,厂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在厂区最低处建好初期雨水收集池。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兼并重组环评报告书-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黔环评估书〔2023〕80号 关于对《 (略) 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兼并重组)60万ta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兼并重组)60万t/a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2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兼并重组)60万t/a项目

水城区鸡场乡

(略)

贵州 (略)

根据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101号批复的 (略) 煤矿主体企业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略) 黔源煤矿由 (略) 黔源煤矿和盘县下河坝煤矿重组而来,兼并重组后保留 (略) 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

本次兼并重组后 (略) 黔源煤矿(60万t/a)矿界范围不变,仍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为1.793km2。兼并重组后的黔源煤矿主要工业场地共1处,场地内除原办公楼和住宿楼利用原有设施外,其余主体工程、配套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全部新建。黔源煤矿共布置3个井筒,全部布置在工业场地内,为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

兼并重组后全矿井在籍总员工495人。项目总投资24602.77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138.5万元,占总投资的4.63%。

(一)施工期

1、生态

本次兼并重组主要是在场地内进行部分建构筑物建设和设备更换,不涉及大面积开挖和临时用地等,施工建设导致的水土流失较小,本项目施工通过对建井弃渣及时清运、施工废水有效收集处置等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植被的不良影响。同时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利用表层的熟化土壤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

2、地表水

建设单位应先行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在矿井水处理站未建成前,禁止进行井下施工。矿井水处理站建成后,对于矿井井筒、井巷建设过程中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井下涌水及施工废水进入配套建设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尽量复用于井下及地面施工系统防尘洒水。

3、废气

矿井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

工业场地等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使用空气能热源机组解决供热问题。

4、噪声

矿井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但是影响较小。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5、固废

矿井建设井巷工程施工产生的掘进矸石主要用于场地填方,部分运输至矸石转运场地;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井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尽快完成各个场地地面硬化和绿化。

(二)运营期

1、生态

将受Ⅳ级破坏影响的大岩脚、下黄家寨、平寨(矿区内)、*家营等进行搬迁安置。对矿井的各地面设施及矿区内有农村小路和公路、凹子头小溪和黄家寨小河,留设保护煤柱。同时要求加强观测,对道路采取随沉随填的措施,确保道路通行不受矿井开采影响。对井田内及井田边缘现有滑坡、崩塌、不稳定山体、陡岩和危岩等位置,应设置相应的岩移观测点,以预防产生崩塌或滑移造成的地质灾害。对受轻度破坏耕地进行简单平整;受中度破坏耕进行土地复垦和整治。受重度破坏的耕地应按征地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禁止乱砍滥伐,保护野生动物生境,禁止滥捕乱猎,保护野生动物。做好矿山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及水土保持工作。

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安监、国土等部门的要求,采取可靠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在本矿井田范围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设置岩移观测点,若发现异常,必须及时疏散附近的村民,以预防各类地质灾害可能对人畜、建筑物及环境带来的危害。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做好矿区土地复垦及矿山综合整治工作。

2、地表水

①矿井水

兼并重组后在工业场地新建1座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的规模为20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池+隔油池+中间水池(曝气)+高效混凝沉淀池+过滤除铁锰+消毒”。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外排至凹子头小溪,出水中SS、总铬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排放限值,Fe达到《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1直接排放标准,Mn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排放标准,全盐量达到1000mg/L,其余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②生活污水

兼并重组后在工业场地新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综合装置(二级生物处理)采用A2O工艺+消毒处理,处理能力20m3/h。出水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外排至凹子头小溪,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③工业场地淋滤水

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直接收集至工业场地的矿井废水处理站处理;工业场地新增50m3的工业场地淋虑水收集池,沉淀后排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④矸石转运场淋溶水

新建矸石周转场需修建50m3淋溶水收集池,淋溶水经收集后复用于矸石周转场防尘洒水。

3、地下水

最大限度对矿井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工业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对可能渗漏的区域实施分区防渗;项目污废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及储存池应按防泄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设备、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加大地下水污染负荷。严密观查地表井泉水位变化状况,当出现井泉干涸情况时,应向水资源管理部门汇报,并作好当地村民饮水补救措施。本次兼并重组后防渗分区有: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油脂库,防渗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厚度Mb≥6m,K≤1×10-7cm/s;一般防渗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淋滤水收集池、淋溶水收集池、事故水池,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简单防渗区:储煤场、装车场地、材料库房、初期雨水收集池、矸石周转场等其他建构筑,防渗要求地面硬化。

4、环境空气

本项目不设燃煤锅炉,矸石周转场采取棚架式封闭结构,喷雾洒水除尘措施后可有效控制矸石周转场产生的大气污染。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无积灰,并定时洒水。运煤汽车不应超载,应压平后加盖篷布,车辆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车厢严实不漏煤,途经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其附近路段时应限速行驶。

5、声环境

矿井通风机、压风机均设置消声器、减振机座,瓦斯泵设置减振机座。同时瓦斯抽放站房、压风机厂房采用实墙结构隔音。泵类设备位于单独房间内,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确保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及设计提出的降噪措施,优化布局设计,不得在工业场地南侧布置办公和生活设施,同时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要求不得在工业场地南侧新建居民住房和生活娱乐设施。

6、固废

矸石周转场对矸石进行暂存,同时进行综合利用。黔源煤矿(兼并重组)的应制定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包括矸石作为水泥混合材的原料、制砖、治理黔源煤矿范围内的滑坡等。

矿井水处理产生煤泥具有一定的热值,经压滤后掺煤外售,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和管理。

7、土壤

加强厂区绿化及周边土地的绿化,以种植具有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厂区做好雨污分流,杜绝厂区地面漫流进入周边环境,厂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在厂区最低处建好初期雨水收集池。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兼并重组环评报告书-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黔环评估书〔2023〕80号 关于对《 (略) 水城县鸡场乡黔源煤矿(兼并重组)60万ta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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