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2022年“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崇头镇后垟村下杉板坑自然村整村搬迁农户胡积忆等剩余土地复垦补助资金公示
云和县2022年“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崇头镇后垟村下杉板坑自然村整村搬迁农户胡积忆等剩余土地复垦补助资金公示
根据《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云委发〔2019〕39号)、《云和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复垦对象旧房拆除认定办法》《云和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复垦对象旧房拆除认定办法补充规定》《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补充<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委发〔2021〕2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云和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崇头镇后垟村下杉板坑自然村整村搬迁农户(胡积忆等)剩余50%土地复垦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5日。若发现不符合条件、遗漏或面积有误的农户,请及时向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附件:2022年“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崇头镇后垟村下杉板坑自然村整村搬迁农户(胡积忆)剩余土地复垦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云和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根据《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云委发〔2019〕39号)、《云和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复垦对象旧房拆除认定办法》《云和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复垦对象旧房拆除认定办法补充规定》《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补充<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委发〔2021〕2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云和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崇头镇后垟村下杉板坑自然村整村搬迁农户(胡积忆等)剩余50%土地复垦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5日。若发现不符合条件、遗漏或面积有误的农户,请及时向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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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崇头镇后垟村下杉板坑自然村整村搬迁农户(胡积忆)剩余土地复垦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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