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缅商玉文化特色产业基地-北地块一期-揭阳市瑞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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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缅商玉文化特色产业基地-北地块一期-揭阳市瑞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略) (略)
工程名称 揭阳缅商玉文化特色产业基地-北地块(一期)
建设地址 (略)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磐东街道玉都大道南北侧、竖十五路西侧
建设规模 共5幢3~4层,总建筑面积:44180.16㎡平方米 合同价格 17639.3344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核工业赣州工程 (略)
设计单位 (略) 华阳 (略)
施工单位 广东金 (略)
监理单位 中晟全过程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任智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宁轲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李家辉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赵芝林 总监理工程师 贾庆江
合同工期 2023.04.01 ~ 2025.03.23
状态 正常
备注 该工程属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同个项目分阶段申请监督,故与之前申请项目共用同一个监督号,该工程完工后与北地块基坑支护及一期桩基工程一并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黄志远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智勇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管理局:质量监督注册号:揭园质【2023】002号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管理局:安全监督注册号:揭园安【2023】002号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 (略) (略)
工程名称 揭阳缅商玉文化特色产业基地-北地块(一期)
建设地址 (略)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磐东街道玉都大道南北侧、竖十五路西侧
建设规模 共5幢3~4层,总建筑面积:44180.16㎡平方米 合同价格 17639.3344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核工业赣州工程 (略)
设计单位 (略) 华阳 (略)
施工单位 广东金 (略)
监理单位 中晟全过程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任智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宁轲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李家辉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赵芝林 总监理工程师 贾庆江
合同工期 2023.04.01 ~ 2025.03.23
状态 正常
备注 该工程属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同个项目分阶段申请监督,故与之前申请项目共用同一个监督号,该工程完工后与北地块基坑支护及一期桩基工程一并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黄志远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智勇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管理局:质量监督注册号:揭园质【2023】002号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管理局:安全监督注册号:揭园安【2023】002号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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