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现发布环境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和期限
西起海宁路、东至东海路、长江西街以南、香江东一街以北,总规划面积约89.12平方公里。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共分为三个产业园区,分别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科技创新园和中外合作产业园。
先进制造产业园:南到香江西一街,东到海宁路,西到北海路,北到长江西街。
科技创新园:南到珠江东二街,东到东海路,西到海汇东路,北到江汉东二街。
中外合作产业园:南到香江东一街,东到东海路,西到海汇路,北到珠江东二街。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3年至2025年,远期为2030至2035年,并对远景进行展望。
2、产业定位
产业定位为能源汽车、新材料、医药化工、仓储物流、机械制造、节能环保产业、光电信息产业等。
3、规划结构
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形成“两轴、三块、多点”的布局结构。
“两轴”指沿海丰路形成南北向产业发展轴,另一轴为白浪河东岸,科教住宅区以及沿河生态绿地形成的宜居生态景观轴。
“三块”指东海路以西,从南往北依次形成的光电信息、节能环保和以潍柴重工为中心的机械制造产业园区。
“多点”指白浪河以西,形成的仓储物流、医药化工、新材料、机械制造产业重点企业。
4、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根据各片区需水量预测结果相应配置水厂,至2035年,园区共设2个新鲜水水厂,结合污水处理厂设置中水处理系统,总供水规模为29万立方米/日。
2、排水工程规划
根据园区发展需求,在现有2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基础上,适时扩建园区污水处理厂,远期规划范围内污水处理厂新增4万吨/日处理能力,最终形成6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其中,现有2万吨/日处理设施主要处理化工类企业废水,新增处理设施处理其他工业废水及园区内生活污水。
新规划嘉利达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2.0万吨/日处理能力。占地面积为5.0ha。
3、雨水工程规划
根据园区内的地形条件,以及河流水系分布等情况,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布置雨水管网。
4、供热工程规划
园区集中供热管网由 (略) 建设并负责运行。目前,白浪河以西区域蒸汽来源于 (略) 锅炉。白浪河以东区域蒸汽来源于 (略) 。
用热特点:根据园区产业布局现状及发展规划,白浪河以西区域为二、三类工业聚集区,有少量的商住配套区,用热特点为工业用热需求较大;而白浪河以东区域以一类、二类工业为主,有大片的商住配套区,用热特点为工业用热需求较小,居民采暖用热需求较大。
由于现状热源供热集中在园区的中西部和东南部,蒸汽供给半径无法满足园区东北部企业的需求,因此,利用产业园北部供热源,连接供热管网。由于现有集中供热热源供热能力及管网覆盖范围有限, (略) 供热需求,目前城区仍有企事业单位生产、采暖使用自备锅炉,供热方式主要是分散锅炉房供热,燃料以煤炭为主。
此外,对于用热需求量小,又距离集中热源较远的用户可采用燃气供应设施。
5、供气工程规划
规划园区管道天然气主要气源将从东南部海龙路高压管线接自中石化济南—青岛输气管线。泰安—青岛—威海输气管线可考虑作为事故备用气源, (略) (略) 设置联络站。
液化石油气主要供应部分管道天然气无法覆盖的居民用户和部分零散商业用户,液化天然气主要供应管道天然气无法覆盖的小区用户和部分公交、重型卡车等车辆。
5、环境保护规划
立足于工业园性质和特点,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和生态建设力度,努力减轻环境污染状况, (略) 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空气质量满足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要求。
(2)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内工业用地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居住用地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按不同的水体功能分别达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固体废物控制目标
有毒有害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外排及堆放,危险废物实现零排放,规划期末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中,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努力减轻生态环境污染状况,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规划期末生态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基本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1、园区用地现状
项目区现状用地总计8912.31公顷,规划范围内现有建设用地8401.45公顷,占总用地94.27%;非建设用地510.86公顷,占总用地5.73%。现状建设用地8401.4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32.42公顷,工业用地2465.74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1.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72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48.80公顷,物流仓储用地433.6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用地138.02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309.85公顷,盐田用地206.48公顷,铁路用地95.80公顷,现状未开发用地4034.11公顷。
2、园区产业现状
项目区内现有企业145家,项目区内分布企业数量最多的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占总企业数的22.07%,其次为C33金属制品业和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比均为11.72%,再者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和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占比相对较高,均达到了11.03%占比;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初具规模,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产业规模较大,集中度较高,总占比达到了67.57%,入区项目不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淘汰类或禁止类的项目。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调查,项目区周围敏感点其他污染物中除未检出的因子外,非*烷总烃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245~0.655,VOCs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9~0.128,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制定时选取的环境标准值要求;TSP日均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59~0.75、氟化物日均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12~0.229,氟化物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5~0.085,氮氧化物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172~0.28,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苯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4~0.0745、二*苯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5~0.079、二*苯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未检出~0.109、氨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15~0.40、硫化氢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1~0.06、氟化物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5~0.085、氟化物日均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12~0.229,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二噁英日均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014~0.055,满足《日本二噁英对策特别执行法》限值要求。
2、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现状监测期间,除未检出的因子外,崔家河、白浪河、虞河等各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1#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为满足Ⅴ类水质,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是盐卤水,且该区域属于海、咸水混合入侵区,水质超标的主要是受当地水文地质条件影响,根据检测结果可知,不具备饮用水功能。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超标与区域水文地质化学条件有关。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各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均不超标,现状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监测点的各项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标,1#~5#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10#~11#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6#~9#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要求。
6、底泥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期间,崔家河底泥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其他用地标准要求,因此崔家河底泥状况良好。
从土地资源角度,园区规划范围有充足的土地资源,单位土地工业增加值在规划近、中、远期呈逐渐增加的趋势,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投资强度较高,可以实现其规划的工业增加值目标。
园区未来发展所需的工业与生活用水可以得到保障。本园区规划方案预测,园区的建设不会超过所依托供水设施的水资源承载力。
项目区内供水、供热、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设施均能满足需求。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区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VOCs、非*烷总烃、氮氧化物、TSP、氨、硫化氢、氯气、溴气、氯化氢、溴化氢、硫酸雾、苯、*苯、二*苯、二氯*烷、*醇、*醛、苯并[a]芘、*酮、汞及其化合物等。规划年项目区各规划建设项目环评期间,应落实主要污染物,特别是颗粒物的倍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对区域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估算结果,规划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园区规划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SO2、NO2、PM10、PM2.5及特征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SO2、NO2、PM10、PM2.5正常排放下污染物长期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30%,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拟建工程预测值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区域在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SO2、NO2、PM10及特征污染物短期及长期最大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叠加区域削减源后,预测范围内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20%,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区企业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区内主要大气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水环境影响
目前崔家河评价河段断面COD、氨氮浓度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根据预测结果,规划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排入崔家河后,COD、氨氮浓度有所升高,但是通过稀释和自净,崔家河预测断面COD、氨氮的浓度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影响
从整个园区角度分析,地下水的防治重点在对企业的监管和对地下水的监控上,只有区内各企业严格落实各自环保措施,做好厂区内防渗、防雨措施,确保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才能保护好园区的地下水环境。此外,园区应做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固体环境影响
只要各企业落实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措施,在各企业内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废物暂存设施,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区内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声环境影响
通过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随着项目区的开发建设,区域噪声值较现状会有所增加,交通噪声是影响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采取各项降噪措施,总体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要求。
6、土壤环境影响
区目前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根据预测评价,规划入区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的条件下,规划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风险较小。项目区内各项目通过源头控制措施、过程控制措施等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只要项目区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7、环境风险影响
根据项目区产业定位、现有入区企业概况,规划实施后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包括:溴素、氯气、*醇、*醛、*烯醛、盐酸(>37%)、硫酸、氨、油类物质等。项目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量相对较大,区内涉及危险品项目的设计施工、储存、运输、生产使用等各个环节,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减少环境风险。
项目区通过优化产业园功能布局、厂址布置、建立“三级”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督导企业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增强风险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建全控制污染的设施和措施,配备应急器材,勤于检查,杜绝事故隐患,防范于未然,从而避免项目区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地表水。
从环境控制的角度来评价,经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并且如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其潜在的事故风险是可以防范的。
8、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区现状已开展工业开发建设活动,已为人类活动较大的人工生态系统。未来建设和运营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区土地利用性质的变化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生物量、地下水涵养量和水土流失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区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通过生态保护和建设措施得到补偿。而项目区的建设能够为本地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而经济的发展才能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经济和技术支持。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区建设是可行的。
9、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随着项目区的建设和不断发展,所 (略) 化水平将会显著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将会产生积极促进作用,有助于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将会产生极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综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在区域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总体符合《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法规条例、政策文件、规划区划要求。
鉴于园区的开发存在资源和环境制约因素,本次环评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在落实好相关措施的前提下,通过采取规划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环境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进行环境管理和监控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讲,园区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向规划编制机关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规划编制机关: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主任(* )
公众可对园区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园区周边的居民等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园区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8日。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开发服务中心
2023年07月0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现发布环境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和期限
西起海宁路、东至东海路、长江西街以南、香江东一街以北,总规划面积约89.12平方公里。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共分为三个产业园区,分别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科技创新园和中外合作产业园。
先进制造产业园:南到香江西一街,东到海宁路,西到北海路,北到长江西街。
科技创新园:南到珠江东二街,东到东海路,西到海汇东路,北到江汉东二街。
中外合作产业园:南到香江东一街,东到东海路,西到海汇路,北到珠江东二街。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3年至2025年,远期为2030至2035年,并对远景进行展望。
2、产业定位
产业定位为能源汽车、新材料、医药化工、仓储物流、机械制造、节能环保产业、光电信息产业等。
3、规划结构
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形成“两轴、三块、多点”的布局结构。
“两轴”指沿海丰路形成南北向产业发展轴,另一轴为白浪河东岸,科教住宅区以及沿河生态绿地形成的宜居生态景观轴。
“三块”指东海路以西,从南往北依次形成的光电信息、节能环保和以潍柴重工为中心的机械制造产业园区。
“多点”指白浪河以西,形成的仓储物流、医药化工、新材料、机械制造产业重点企业。
4、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根据各片区需水量预测结果相应配置水厂,至2035年,园区共设2个新鲜水水厂,结合污水处理厂设置中水处理系统,总供水规模为29万立方米/日。
2、排水工程规划
根据园区发展需求,在现有2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基础上,适时扩建园区污水处理厂,远期规划范围内污水处理厂新增4万吨/日处理能力,最终形成6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其中,现有2万吨/日处理设施主要处理化工类企业废水,新增处理设施处理其他工业废水及园区内生活污水。
新规划嘉利达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2.0万吨/日处理能力。占地面积为5.0ha。
3、雨水工程规划
根据园区内的地形条件,以及河流水系分布等情况,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布置雨水管网。
4、供热工程规划
园区集中供热管网由 (略) 建设并负责运行。目前,白浪河以西区域蒸汽来源于 (略) 锅炉。白浪河以东区域蒸汽来源于 (略) 。
用热特点:根据园区产业布局现状及发展规划,白浪河以西区域为二、三类工业聚集区,有少量的商住配套区,用热特点为工业用热需求较大;而白浪河以东区域以一类、二类工业为主,有大片的商住配套区,用热特点为工业用热需求较小,居民采暖用热需求较大。
由于现状热源供热集中在园区的中西部和东南部,蒸汽供给半径无法满足园区东北部企业的需求,因此,利用产业园北部供热源,连接供热管网。由于现有集中供热热源供热能力及管网覆盖范围有限, (略) 供热需求,目前城区仍有企事业单位生产、采暖使用自备锅炉,供热方式主要是分散锅炉房供热,燃料以煤炭为主。
此外,对于用热需求量小,又距离集中热源较远的用户可采用燃气供应设施。
5、供气工程规划
规划园区管道天然气主要气源将从东南部海龙路高压管线接自中石化济南—青岛输气管线。泰安—青岛—威海输气管线可考虑作为事故备用气源, (略) (略) 设置联络站。
液化石油气主要供应部分管道天然气无法覆盖的居民用户和部分零散商业用户,液化天然气主要供应管道天然气无法覆盖的小区用户和部分公交、重型卡车等车辆。
5、环境保护规划
立足于工业园性质和特点,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和生态建设力度,努力减轻环境污染状况, (略) 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空气质量满足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要求。
(2)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内工业用地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居住用地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按不同的水体功能分别达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固体废物控制目标
有毒有害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外排及堆放,危险废物实现零排放,规划期末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中,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努力减轻生态环境污染状况,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规划期末生态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基本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1、园区用地现状
项目区现状用地总计8912.31公顷,规划范围内现有建设用地8401.45公顷,占总用地94.27%;非建设用地510.86公顷,占总用地5.73%。现状建设用地8401.4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32.42公顷,工业用地2465.74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1.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72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48.80公顷,物流仓储用地433.6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用地138.02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309.85公顷,盐田用地206.48公顷,铁路用地95.80公顷,现状未开发用地4034.11公顷。
2、园区产业现状
项目区内现有企业145家,项目区内分布企业数量最多的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占总企业数的22.07%,其次为C33金属制品业和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比均为11.72%,再者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和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占比相对较高,均达到了11.03%占比;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初具规模,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产业规模较大,集中度较高,总占比达到了67.57%,入区项目不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淘汰类或禁止类的项目。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调查,项目区周围敏感点其他污染物中除未检出的因子外,非*烷总烃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245~0.655,VOCs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9~0.128,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制定时选取的环境标准值要求;TSP日均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59~0.75、氟化物日均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12~0.229,氟化物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5~0.085,氮氧化物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172~0.28,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苯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4~0.0745、二*苯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5~0.079、二*苯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未检出~0.109、氨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15~0.40、硫化氢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1~0.06、氟化物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5~0.085、氟化物日均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12~0.229,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二噁英日均浓度单因子指数范围为0.0014~0.055,满足《日本二噁英对策特别执行法》限值要求。
2、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现状监测期间,除未检出的因子外,崔家河、白浪河、虞河等各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1#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为满足Ⅴ类水质,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是盐卤水,且该区域属于海、咸水混合入侵区,水质超标的主要是受当地水文地质条件影响,根据检测结果可知,不具备饮用水功能。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超标与区域水文地质化学条件有关。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各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均不超标,现状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监测点的各项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标,1#~5#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10#~11#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6#~9#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要求。
6、底泥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期间,崔家河底泥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其他用地标准要求,因此崔家河底泥状况良好。
从土地资源角度,园区规划范围有充足的土地资源,单位土地工业增加值在规划近、中、远期呈逐渐增加的趋势,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投资强度较高,可以实现其规划的工业增加值目标。
园区未来发展所需的工业与生活用水可以得到保障。本园区规划方案预测,园区的建设不会超过所依托供水设施的水资源承载力。
项目区内供水、供热、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设施均能满足需求。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区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VOCs、非*烷总烃、氮氧化物、TSP、氨、硫化氢、氯气、溴气、氯化氢、溴化氢、硫酸雾、苯、*苯、二*苯、二氯*烷、*醇、*醛、苯并[a]芘、*酮、汞及其化合物等。规划年项目区各规划建设项目环评期间,应落实主要污染物,特别是颗粒物的倍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对区域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估算结果,规划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园区规划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SO2、NO2、PM10、PM2.5及特征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SO2、NO2、PM10、PM2.5正常排放下污染物长期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30%,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拟建工程预测值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区域在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SO2、NO2、PM10及特征污染物短期及长期最大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叠加区域削减源后,预测范围内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20%,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区企业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区内主要大气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水环境影响
目前崔家河评价河段断面COD、氨氮浓度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根据预测结果,规划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排入崔家河后,COD、氨氮浓度有所升高,但是通过稀释和自净,崔家河预测断面COD、氨氮的浓度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影响
从整个园区角度分析,地下水的防治重点在对企业的监管和对地下水的监控上,只有区内各企业严格落实各自环保措施,做好厂区内防渗、防雨措施,确保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才能保护好园区的地下水环境。此外,园区应做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固体环境影响
只要各企业落实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措施,在各企业内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废物暂存设施,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区内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声环境影响
通过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随着项目区的开发建设,区域噪声值较现状会有所增加,交通噪声是影响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采取各项降噪措施,总体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要求。
6、土壤环境影响
区目前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根据预测评价,规划入区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的条件下,规划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风险较小。项目区内各项目通过源头控制措施、过程控制措施等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只要项目区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7、环境风险影响
根据项目区产业定位、现有入区企业概况,规划实施后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包括:溴素、氯气、*醇、*醛、*烯醛、盐酸(>37%)、硫酸、氨、油类物质等。项目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量相对较大,区内涉及危险品项目的设计施工、储存、运输、生产使用等各个环节,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减少环境风险。
项目区通过优化产业园功能布局、厂址布置、建立“三级”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督导企业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增强风险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建全控制污染的设施和措施,配备应急器材,勤于检查,杜绝事故隐患,防范于未然,从而避免项目区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地表水。
从环境控制的角度来评价,经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并且如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其潜在的事故风险是可以防范的。
8、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区现状已开展工业开发建设活动,已为人类活动较大的人工生态系统。未来建设和运营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区土地利用性质的变化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生物量、地下水涵养量和水土流失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区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通过生态保护和建设措施得到补偿。而项目区的建设能够为本地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而经济的发展才能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经济和技术支持。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区建设是可行的。
9、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随着项目区的建设和不断发展,所 (略) 化水平将会显著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将会产生积极促进作用,有助于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将会产生极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综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在区域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总体符合《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法规条例、政策文件、规划区划要求。
鉴于园区的开发存在资源和环境制约因素,本次环评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在落实好相关措施的前提下,通过采取规划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环境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进行环境管理和监控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讲,园区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向规划编制机关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规划编制机关: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主任(* )
公众可对园区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园区周边的居民等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园区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8日。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开发服务中心
202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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