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泉县迎仙镇邱庄村新增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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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泉县迎仙镇邱庄村新增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致:各规划设计编制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牵头组织编制迎仙镇邱庄村新增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技术承担单位确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临泉县迎仙镇邱庄村新增耕地项目(面积约10亩)实施方案。

2.项目价格:最高限价5万元整。

3.采购内容: (略) 要求时间和内容提交成果,主要包括:

(1)新增耕地地块及取土区地块测绘、土方、资金计算;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3)现场拍照核实新增耕地地块及取土区地块;

(4)新增耕地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服务质量、时间及地点

1.服务地点:临泉县

2.服务时间:中标后5个工作日。

3.质量要求:通过县级论证。

4.资质要求:具有*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和*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开展前期工作,待工作全部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大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参考附件)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参考附件)

六、成交办法

1.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室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最接近平均报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

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派驻人员进场并签订合同(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派驻人员进场并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按顺序确定第二候选人开展工作。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0558-*

附: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函。

致:各规划设计编制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牵头组织编制迎仙镇邱庄村新增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技术承担单位确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临泉县迎仙镇邱庄村新增耕地项目(面积约10亩)实施方案。

2.项目价格:最高限价5万元整。

3.采购内容: (略) 要求时间和内容提交成果,主要包括:

(1)新增耕地地块及取土区地块测绘、土方、资金计算;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3)现场拍照核实新增耕地地块及取土区地块;

(4)新增耕地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服务质量、时间及地点

1.服务地点:临泉县

2.服务时间:中标后5个工作日。

3.质量要求:通过县级论证。

4.资质要求:具有*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和*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开展前期工作,待工作全部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大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参考附件)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参考附件)

六、成交办法

1.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室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最接近平均报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

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派驻人员进场并签订合同(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派驻人员进场并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按顺序确定第二候选人开展工作。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0558-*

附: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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