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23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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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23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423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礼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生态湿地建设项目

(略) 礼县城关镇甘沟村北滨河路北侧

(略) 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

西部(甘肃) (略)

项目占地面积61010m2,约合91.25亩,其中水平潜流湿地占地面积约34000m2(51亩),表面流湿地占地面积约17400m2(26亩)。本项目生态湿地接纳处理礼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尾水,处理规模为1.0万m3/d。礼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春夏秋季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冬季由于区域气候影响出水水质,对湿地覆盖保温措施,保证对尾水污染物进一步净化及消减,湿地出水水质按初步设计要求执行。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作业等产生的施工废水等;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场地作业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建筑物料及时苫盖,采取洒水降尘、机械保养,以减少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影响;施工区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堆肥资源化利用,施工人员依托周边公厕暂存后由专人定期清理拉运至礼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车辆清洗废水和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作进一步处置。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弃土由城建部门制定场所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各类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场地合理布局、控制声源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需认真做好生态保护的宣传和监督工作,固定车辆运输路线,禁止对施工范围外的自然植被进行砍伐,落实相关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这种影响可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并可通过加强管理减少其不利影响。

运行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礼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2.废气

运营期人工清理的底泥、收割的植物堆置场会产生恶臭气体,湿地运营期间种植大量水生及*生植物,恶臭气体对区域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轻微,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有关规定。

3.噪声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噪声为提升泵房噪声,主要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建筑物隔声、消声、减震及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运营期淤泥、藻类定期进行清理,入冬后的湿地植物进行收割,清理后的淤泥可用于湿地边坡植被的绿化改良土壤,湿地植物收割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在线监测废液设专用容器存放,单独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示期:2023年4月2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

关于2023年423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礼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生态湿地建设项目

(略) 礼县城关镇甘沟村北滨河路北侧

(略) 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

西部(甘肃) (略)

项目占地面积61010m2,约合91.25亩,其中水平潜流湿地占地面积约34000m2(51亩),表面流湿地占地面积约17400m2(26亩)。本项目生态湿地接纳处理礼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尾水,处理规模为1.0万m3/d。礼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春夏秋季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冬季由于区域气候影响出水水质,对湿地覆盖保温措施,保证对尾水污染物进一步净化及消减,湿地出水水质按初步设计要求执行。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作业等产生的施工废水等;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场地作业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建筑物料及时苫盖,采取洒水降尘、机械保养,以减少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影响;施工区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堆肥资源化利用,施工人员依托周边公厕暂存后由专人定期清理拉运至礼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车辆清洗废水和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作进一步处置。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弃土由城建部门制定场所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各类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场地合理布局、控制声源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需认真做好生态保护的宣传和监督工作,固定车辆运输路线,禁止对施工范围外的自然植被进行砍伐,落实相关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这种影响可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并可通过加强管理减少其不利影响。

运行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礼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2.废气

运营期人工清理的底泥、收割的植物堆置场会产生恶臭气体,湿地运营期间种植大量水生及*生植物,恶臭气体对区域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轻微,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有关规定。

3.噪声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噪声为提升泵房噪声,主要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建筑物隔声、消声、减震及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运营期淤泥、藻类定期进行清理,入冬后的湿地植物进行收割,清理后的淤泥可用于湿地边坡植被的绿化改良土壤,湿地植物收割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在线监测废液设专用容器存放,单独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示期:2023年4月2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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