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17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5月17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5月17日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精 (略) 建设项目 | (略) 武都区两水镇段河坝村 | (略) 精 (略) | 甘 西部(甘肃) (略)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6700m2,主要建设一栋精 (略) (住院楼)和一座长寿厅。精 (略) 共设计床位500张,建设为地上八层,局部九层,地下一层建筑,地下一层设置为人防兼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一层设置大厅、各科室门诊、治疗室、办公室、值班更衣室、医生办、出院办理、挂号收费、餐厅、厨房、药房、电梯间、卫生间、消防控制室等;二层~八层为病房、办公室、值班室、卫生间、活动室等;九层为设备用房及楼梯间。长寿厅建筑功能为悼念厅、办公室,地上一层结构。总建筑面积21487.31m2(地上建筑面积16815.52m2,地下建筑面积4671.79m2)。 | 施工期: 施工扬尘:施工期要做到“四个一律”(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和“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的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等,经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噪声:通过合理规划施工时段、合理布置施工机械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且施工期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该分开堆存,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应对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处理,剩余部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 1.废水 医疗生活排水经与食堂餐饮污水(隔油池处理)、行政区排水汇合后排至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检验室酸性废水首先采用中和处理,使用氢氧化钠、石灰作为中和剂,将其投入酸性废水中混合搅拌中和处理到pH值7~ (略) 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废水混合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4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MBR膜生物反应器+二氧化氯消毒”工艺,综合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吉石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全封闭设计,污水处理站内保持负压,安装一套臭气收集处理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废气经过有效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G1)排入大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气口(G2)高于楼顶3m,油烟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即油烟浓度≤2.0mg/m3)。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和空压泵等,经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外须贴有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示),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隔油池浮油用密闭容器收集后委托餐厨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固废处置合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报告编制过程中,陇南精 (略) 于2023年2月20日在报告书编制初期在环评爱好者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第一次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3年3月22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于2023年3月23日在陇南日报同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并于2023年3月23日在两水镇同步进行了张贴公告,2023年3月27日在陇南日报进行了第三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
公示期:2023年5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环保局 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
关于2023年5月17日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精 (略) 建设项目 | (略) 武都区两水镇段河坝村 | (略) 精 (略) | 甘 西部(甘肃) (略)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6700m2,主要建设一栋精 (略) (住院楼)和一座长寿厅。精 (略) 共设计床位500张,建设为地上八层,局部九层,地下一层建筑,地下一层设置为人防兼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一层设置大厅、各科室门诊、治疗室、办公室、值班更衣室、医生办、出院办理、挂号收费、餐厅、厨房、药房、电梯间、卫生间、消防控制室等;二层~八层为病房、办公室、值班室、卫生间、活动室等;九层为设备用房及楼梯间。长寿厅建筑功能为悼念厅、办公室,地上一层结构。总建筑面积21487.31m2(地上建筑面积16815.52m2,地下建筑面积4671.79m2)。 | 施工期: 施工扬尘:施工期要做到“四个一律”(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和“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的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等,经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噪声:通过合理规划施工时段、合理布置施工机械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且施工期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该分开堆存,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应对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处理,剩余部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 1.废水 医疗生活排水经与食堂餐饮污水(隔油池处理)、行政区排水汇合后排至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检验室酸性废水首先采用中和处理,使用氢氧化钠、石灰作为中和剂,将其投入酸性废水中混合搅拌中和处理到pH值7~ (略) 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废水混合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4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MBR膜生物反应器+二氧化氯消毒”工艺,综合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吉石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全封闭设计,污水处理站内保持负压,安装一套臭气收集处理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废气经过有效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G1)排入大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气口(G2)高于楼顶3m,油烟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即油烟浓度≤2.0mg/m3)。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和空压泵等,经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外须贴有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示),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隔油池浮油用密闭容器收集后委托餐厨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固废处置合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报告编制过程中,陇南精 (略) 于2023年2月20日在报告书编制初期在环评爱好者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第一次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3年3月22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于2023年3月23日在陇南日报同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并于2023年3月23日在两水镇同步进行了张贴公告,2023年3月27日在陇南日报进行了第三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
公示期:2023年5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环保局 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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