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西永组团B标准分区、C标准分区沙坪坝区D1001、D1002街区详细规划修编区域土壤污染状况排查报告》公示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B标准分区、C标准分区沙坪坝区D1001、D1002街区详细规划修编区域土壤污染状况排查报告》公示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B 标准分区、C 标准分区(沙坪坝区D1001、 D1002 街区)详细规划修编区域土壤污染状况排查报告》公示
(略) 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委托,重庆 (略) 承担该项目排查工作,并编制了《沙坪坝区西永组团B 标准分区、C 标准分区(沙坪坝区D1001、 D1002 街区)详细规划修编区域土壤污染状况排查报告》。根据《 (略) 生态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2020〕19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导则的要求,现将排查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要
排查地 (略) 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和丰文街道,总占地面积*m2。排查地块呈不规则形状,丘陵、台地(平坝)相间分布,地面标高为252.61~323.45m,排查地块分属青木关镇和丰文街道,丰文街道所占面积面积极小且主要为耕地、林地和住宅用地,其余地块分属青木关镇石碾桥村、管家桥村和青木湖村。地块内企业集中于排查地块南侧石碾桥村,目前正在征地,大部分已完成拆迁,排查地块南侧石碾桥村重庆 (略) 和东侧石碾桥村冻鸭毛企业t(原铝锭冶炼)、 (略) 未拆迁,北侧青木湖村未征地,农村住宅仍未拆迁,生产性企业在产,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为耕地、林地和水库水塘,大部分区域仍保持原状。
根据《 (略) 沙坪坝区D1001、D1002街区详细规划修编区域详细规划修编用地布局规划图》,本次排查地块共规划180个地块,26种用地性质,包括二类居住用地(R2)、住商混合用地(RB)、行政办公用地(A1)、教育科研用地(A3)、中小学用地(A33)、体育用地(A4)、医疗卫生用地(A5)、社会福利用地(A6)、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其他商务用地(B29)、娱乐康体用地(B3)、加油加气站用地(B41)、商住混合用地(BR)、城市道路用地(S1)、交通枢纽用地(S3)、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供电用地(U12)、环卫用地(U22)、消防用地(U31)、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广场用地(G3)、水域(E1)、农林用地(E2)。其中第一类用地约*.6m2,第二类用地约*.4m2,用地类型待定约*m2。
根据排查地块和周边企业分布,本次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布设87个土壤监测点位,监测点位中表层点位81个,剖面点位6个,共采集103个土壤样品(不含12个土壤平行样品)。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锰、总铬、可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送检土壤样品中,有10个样品的11个检测项目的检测值超过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上述10个样品对应8个点位,分别为P1、P3、P14、P30、P39、P40、P45、P54,叠加采样点位和拟调整规划图得到相应的拟调整用地规划性质,确定相应的评价标准筛选值进行比对,点位P1、P3位于C9-2-2/03地块内拟规划为G1社区公园,点位P30位于C9-3-1/03地块内拟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点位P39位于C7-3-1/03地块内拟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点位P40位于C8-4-3/03内拟规划为A33小学,点位P54位于拟规划道路。不符合用地规划性质的点位和样品有:点位P1,超标因子石油烃(C10~C40),超标倍数13.77;点位P3,超标因子三氯*烯,超标倍数2.29;点位P30-0.2,超标因子石油烃(C10~C40),超标倍数0.12;点位P30-0.8,超标因子石油烃(C10~C40),超标倍数3.3;点位P30-1.6,超标因子石油烃(C10~C40),超标倍数4.93;点位P39,超标因子石油烃(C10~C40),超标倍数7.81;点位P40,超标因子苯并[a]芘,超标倍数5.36;点位P40,超标因子二苯并[a,h]蒽,超标倍数0.45;点位P54,超标因子六价铬,超标倍数3.7。评估结果表明:排查地块内的C7-3-1/03、C8-4-3/03、C9-2-2/03、C9-3-1/03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点位P54位于规划道路上,属于第二类用地,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排查地块涉及企业较多,但无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行业生产企业存在过,生产性企业以摩托车配件机械加工为主,排查地块内存在土壤污染的可能性,通过适当的布设土壤监测点位初步掌握排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结果表明排查地块存在一定的工业污染土壤,存在土壤环境风险,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确认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初步摸清本次排查地块内的土壤污染类型为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污染分布在地块南侧石碾桥村工业企业较集中的区域,该区域是后续开发利用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关注区域。
(二)委托单位
单位: (略) 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恒明路 1 号
(三)调查单位
单位:重庆 (略)
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空港新城兰馨大道111号
联系人:夏恩思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息见的时间:自公示之自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B 标准分区、C 标准分区(沙坪坝区D1001、 D1002 街区)详细规划修编区域土壤污染状况排查报告》公示
(略) 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委托,重庆 (略) 承担该项目排查工作,并编制了《沙坪坝区西永组团B 标准分区、C 标准分区(沙坪坝区D1001、 D1002 街区)详细规划修编区域土壤污染状况排查报告》。根据《 (略) 生态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2020〕19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导则的要求,现将排查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要
排查地 (略) 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和丰文街道,总占地面积*m2。排查地块呈不规则形状,丘陵、台地(平坝)相间分布,地面标高为252.61~323.45m,排查地块分属青木关镇和丰文街道,丰文街道所占面积面积极小且主要为耕地、林地和住宅用地,其余地块分属青木关镇石碾桥村、管家桥村和青木湖村。地块内企业集中于排查地块南侧石碾桥村,目前正在征地,大部分已完成拆迁,排查地块南侧石碾桥村重庆 (略) 和东侧石碾桥村冻鸭毛企业t(原铝锭冶炼)、 (略) 未拆迁,北侧青木湖村未征地,农村住宅仍未拆迁,生产性企业在产,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为耕地、林地和水库水塘,大部分区域仍保持原状。
根据《 (略) 沙坪坝区D1001、D1002街区详细规划修编区域详细规划修编用地布局规划图》,本次排查地块共规划180个地块,26种用地性质,包括二类居住用地(R2)、住商混合用地(RB)、行政办公用地(A1)、教育科研用地(A3)、中小学用地(A33)、体育用地(A4)、医疗卫生用地(A5)、社会福利用地(A6)、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其他商务用地(B29)、娱乐康体用地(B3)、加油加气站用地(B41)、商住混合用地(BR)、城市道路用地(S1)、交通枢纽用地(S3)、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供电用地(U12)、环卫用地(U22)、消防用地(U31)、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广场用地(G3)、水域(E1)、农林用地(E2)。其中第一类用地约*.6m2,第二类用地约*.4m2,用地类型待定约*m2。
根据排查地块和周边企业分布,本次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布设87个土壤监测点位,监测点位中表层点位81个,剖面点位6个,共采集103个土壤样品(不含12个土壤平行样品)。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锰、总铬、可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送检土壤样品中,有10个样品的11个检测项目的检测值超过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上述10个样品对应8个点位,分别为P1、P3、P14、P30、P39、P40、P45、P54,叠加采样点位和拟调整规划图得到相应的拟调整用地规划性质,确定相应的评价标准筛选值进行比对,点位P1、P3位于C9-2-2/03地块内拟规划为G1社区公园,点位P30位于C9-3-1/03地块内拟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点位P39位于C7-3-1/03地块内拟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点位P40位于C8-4-3/03内拟规划为A33小学,点位P54位于拟规划道路。不符合用地规划性质的点位和样品有:点位P1,超标因子石油烃(C10~C40),超标倍数13.77;点位P3,超标因子三氯*烯,超标倍数2.29;点位P30-0.2,超标因子石油烃(C10~C40),超标倍数0.12;点位P30-0.8,超标因子石油烃(C10~C40),超标倍数3.3;点位P30-1.6,超标因子石油烃(C10~C40),超标倍数4.93;点位P39,超标因子石油烃(C10~C40),超标倍数7.81;点位P40,超标因子苯并[a]芘,超标倍数5.36;点位P40,超标因子二苯并[a,h]蒽,超标倍数0.45;点位P54,超标因子六价铬,超标倍数3.7。评估结果表明:排查地块内的C7-3-1/03、C8-4-3/03、C9-2-2/03、C9-3-1/03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点位P54位于规划道路上,属于第二类用地,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排查地块涉及企业较多,但无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行业生产企业存在过,生产性企业以摩托车配件机械加工为主,排查地块内存在土壤污染的可能性,通过适当的布设土壤监测点位初步掌握排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结果表明排查地块存在一定的工业污染土壤,存在土壤环境风险,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确认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初步摸清本次排查地块内的土壤污染类型为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污染分布在地块南侧石碾桥村工业企业较集中的区域,该区域是后续开发利用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关注区域。
(二)委托单位
单位: (略) 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恒明路 1 号
(三)调查单位
单位:重庆 (略)
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空港新城兰馨大道111号
联系人:夏恩思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息见的时间:自公示之自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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