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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的通知
关于报送“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的通知
关于报送“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略)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精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委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乡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用数字化引领驱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动形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更大合力,助力农民稳定增收,决定继续在全县开展“数商兴农工程”示范村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原则
(一)统筹规划,集约建设。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和共性需求统筹规划,汇聚各方力量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村覆盖、往户延伸,推动平台统筹和集约化建设,提高建设效益。
(二)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原则,因地制宜和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资源环境、产业基础、公共服务等共性和个性特点,推进试点示范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统筹协调、规划指导、项目驱动、示范引领作用, (略) 场导向,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技术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略) 场参与度。
(四)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突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工作重点, (略) 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鲁渝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引领,合力培育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推动“数商兴农”工程落地见效。
二、主要目标。在全县创建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村,逐步推动信息技术与乡村发展深度融合。探索形成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发展模式,助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乡村管理规范有效。
三、重点支持内容。用好“数商兴农”项目资金,支持示范村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农业农村数据融合、乡村便民政务服务、乡村就业培训、电子商务服务、特色产业升级服务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四、报送要求。请各街道、乡镇按照《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择优申报1个示范村,并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含附件2)寄送至县农业农村委405办公室,*@*q.com。
附件:1.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指南
2.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表(模板)
秀山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关于报送“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略)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精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委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乡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用数字化引领驱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动形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更大合力,助力农民稳定增收,决定继续在全县开展“数商兴农工程”示范村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原则
(一)统筹规划,集约建设。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和共性需求统筹规划,汇聚各方力量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村覆盖、往户延伸,推动平台统筹和集约化建设,提高建设效益。
(二)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原则,因地制宜和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资源环境、产业基础、公共服务等共性和个性特点,推进试点示范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统筹协调、规划指导、项目驱动、示范引领作用, (略) 场导向,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技术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略) 场参与度。
(四)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突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工作重点, (略) 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鲁渝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引领,合力培育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推动“数商兴农”工程落地见效。
二、主要目标。在全县创建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村,逐步推动信息技术与乡村发展深度融合。探索形成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发展模式,助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乡村管理规范有效。
三、重点支持内容。用好“数商兴农”项目资金,支持示范村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农业农村数据融合、乡村便民政务服务、乡村就业培训、电子商务服务、特色产业升级服务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四、报送要求。请各街道、乡镇按照《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择优申报1个示范村,并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含附件2)寄送至县农业农村委405办公室,*@*q.com。
附件:1.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指南
2.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表(模板)
秀山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关于报送“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略)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精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委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乡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用数字化引领驱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动形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更大合力,助力农民稳定增收,决定继续在全县开展“数商兴农工程”示范村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原则
(一)统筹规划,集约建设。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和共性需求统筹规划,汇聚各方力量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村覆盖、往户延伸,推动平台统筹和集约化建设,提高建设效益。
(二)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原则,因地制宜和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资源环境、产业基础、公共服务等共性和个性特点,推进试点示范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统筹协调、规划指导、项目驱动、示范引领作用, (略) 场导向,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技术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略) 场参与度。
(四)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突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工作重点, (略) 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鲁渝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引领,合力培育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推动“数商兴农”工程落地见效。
二、主要目标。在全县创建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村,逐步推动信息技术与乡村发展深度融合。探索形成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发展模式,助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乡村管理规范有效。
三、重点支持内容。用好“数商兴农”项目资金,支持示范村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农业农村数据融合、乡村便民政务服务、乡村就业培训、电子商务服务、特色产业升级服务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四、报送要求。请各街道、乡镇按照《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择优申报1个示范村,并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含附件2)寄送至县农业农村委405办公室,*@*q.com。
附件:1.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指南
2.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表(模板)
秀山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关于报送“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略)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精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委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乡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用数字化引领驱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动形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更大合力,助力农民稳定增收,决定继续在全县开展“数商兴农工程”示范村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原则
(一)统筹规划,集约建设。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和共性需求统筹规划,汇聚各方力量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村覆盖、往户延伸,推动平台统筹和集约化建设,提高建设效益。
(二)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原则,因地制宜和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资源环境、产业基础、公共服务等共性和个性特点,推进试点示范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统筹协调、规划指导、项目驱动、示范引领作用, (略) 场导向,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技术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略) 场参与度。
(四)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突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工作重点, (略) 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鲁渝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引领,合力培育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推动“数商兴农”工程落地见效。
二、主要目标。在全县创建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村,逐步推动信息技术与乡村发展深度融合。探索形成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发展模式,助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乡村管理规范有效。
三、重点支持内容。用好“数商兴农”项目资金,支持示范村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农业农村数据融合、乡村便民政务服务、乡村就业培训、电子商务服务、特色产业升级服务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四、报送要求。请各街道、乡镇按照《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择优申报1个示范村,并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含附件2)寄送至县农业农村委405办公室,*@*q.com。
附件:1.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指南
2.2023年“数商兴农工程”建设试点示范村申报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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