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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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6月30日,贵阳水务集 (略) 组织召开了《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贵阳水务集 (略) )、环评单位(江苏绿源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杨显辉、彭园花、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28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贵阳水务集 (略)

建设地点:南龙乡中心小学东南方向距离学校宿舍约185m,河沟东侧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占地:占地面积1039m2,占地类型为闲置地,不涉及拆迁。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开阳县南龙乡中心小学东南方向距离学校宿舍约185m,河沟东侧新建处理能力为4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A2/O一体化设备+转盘滤布滤池+消毒工艺。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贵阳水务集 (略) 于2018年11月委托江苏绿源 (略) 编制《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1月27日开阳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对《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表[2018]43号)”;2021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批复文号:助环排污口审[2021]号;并于2021年11月1 (略)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的关于《贵阳水务集 (略) (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20212-427-L。项目于2019年1月开始建设并于2020年3月进行营业。项目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518.37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518.37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00%。

4、验收范围

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开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表[2018]43号)”、《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及2021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批复文号:助环排污口审[2021]号,项目变动情况主要为:

①生产工艺流程变动:实际现场无脱水机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委托贵州 (略) 对污泥池污泥进行定期清运并处理,并已与贵州 (略) 签订污水处置协议。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污泥处置变动:因本项目未安装污泥脱水机设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委托贵州 (略) 对污泥池污泥进行定期清运并处理。并已与贵州 (略) 签订污水处置协议。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在线监测设备变动: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南龙乡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400m3/d,低于规范中要求的500m3/d限值以下,属于不强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及联网的范围,因此现阶段安装的在线监测设施属于业主自行安装和加强管理的举措,且上述变化不会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或者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对比《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开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表[2018]43号)”,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污水处理规模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变动内容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中生产工艺第二、六、八、十二条,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污水处理厂规模

环评:

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为400m3/d,远期(远期新增规模400m3/d,总规模为800m3/d)用地由规划部门在污水处理厂紧邻地块控制预留。本环评只对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实际情况:

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为400m3/d,现在污水处理厂最大处理水量为40m3/d,本次验收只对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400m3/d)及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2、废水

环评: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营运期定员1人,产生生活污水量约为0.048m3/d,经集中收集后排入粗格栅井,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回用部分尾水作为厂区绿化和设备清洗用水,项目排放尾水同时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达400m3/d,城镇污水经南龙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实际情况: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营运期定员1人,产生生活污水量约为0.048m3/d,经集中收集后排入粗格栅井,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排放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因有部分尾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和设备清洗,绿化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设备清洗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因项目污水处理厂只有一个出水口,且回用水从污水处理厂出水口获取,因此经过对比《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标准取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且能满足回用水标准。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400m3/d,城镇污水经南龙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废气

环评: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臭气浓度NH3和H2S,采用设置防治绿化带隔离除味,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氨、硫化氢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实际: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臭气浓度NH3和H2S,采用设置防治绿化带隔离除味,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4、噪声

环评: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为格栅机、生物转盘、潜污泵、潜水搅拌机等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鼓风机安放在房间内,墙壁对噪声的衰减值大约为20dB(A)。在对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各设备的管道连接处装设弹性材料后,设备房外部噪声值可下降至40~60dB(A)。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实际: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为格栅机、生物转盘、潜污泵、潜水搅拌机等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鼓风机安放在房间内,墙壁对噪声的衰减值大约为20dB(A)。在对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各设备的管道连接处装设弹性材料后,设备房外部噪声值可下降至40~60dB(A)。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

环评:

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并定期清运至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送开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采用密闭的垃圾车直接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委托贵州 (略) 对污水处理厂污泥池中污泥进行清运并处理。废机油和在线监测废液暂存在危废间(2m3)内,并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实际:

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并定期清运至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送开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委托环卫部门统一采用密闭的垃圾车收集后直接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委托贵州 (略) 对污水处理厂污泥池中污泥进行清运并处理。废机油和在线监测废液暂存在危废间(2m3)内,并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营运期间主要的水污染源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日处理量为400m3,采用A2/O一体化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侧河沟,最终经河沟排入南贡河。本项目排水口上游500m至下游5km共5.5km的范围内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取水口,西侧河沟和南贡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主要用于农灌和景观用水,本项目排放尾水对西侧河沟和南贡河水质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运营能大大减少排入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及南贡河的水污染物,有效保护和改善南贡河的水质。

经监测,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回用水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恶臭,恶臭污染物尤其以H2S和NH3为主,污水处理厂在运行期间通过加强污水处理厂恶臭源的管理,加强厂区及厂界的绿化,种植抗污力强,净化空气好的植物,定期在厂区内喷洒除臭剂、消毒,及时清运厂区产生的污泥等措施后,可降低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对恶臭气体的排放要求。

经监测,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硫化氢和氨可、臭气浓度和*烷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源主要有潜水泵、潜水搅拌机和污水泵等,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修建绿化隔声带等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并定期清运至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送开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为减小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加强对垃圾的清运速率,防止垃圾腐烂发臭,减小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2)栅渣及砂砾

本项目栅渣产生量约为14.6t/a。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委托环卫部门统一采用密闭的垃圾车收集后直接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3)污泥

本项目产生污泥量约为12t/a,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委托贵州 (略) 对污泥池污泥进行定期清运并处理。

(4)危险废物

本项目设备维护及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废物代码:HW08-900-214-08);在线监测设备会产生在线监测废液,线监测废液属于(废物代码HW49-900-047-49),对这类危险固体废弃物要严加管理,暂存在危废间(2m3)内,并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水务集 (略)

通讯地址: (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 (略) 瑞金路富康国际B栋14-4室

联系人:王利

联系电话:0859-*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绿源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海州区海连中路10号国际贸易中心A座13楼

联系人:许榕

联系电话:0518—*

3)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兴义路一号17层

联系人:唐湘杰

联系电话:*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

2023年6月30日,贵阳水务集 (略) 组织召开了《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贵阳水务集 (略) )、环评单位(江苏绿源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杨显辉、彭园花、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28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贵阳水务集 (略)

建设地点:南龙乡中心小学东南方向距离学校宿舍约185m,河沟东侧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占地:占地面积1039m2,占地类型为闲置地,不涉及拆迁。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开阳县南龙乡中心小学东南方向距离学校宿舍约185m,河沟东侧新建处理能力为4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A2/O一体化设备+转盘滤布滤池+消毒工艺。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贵阳水务集 (略) 于2018年11月委托江苏绿源 (略) 编制《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1月27日开阳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对《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表[2018]43号)”;2021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批复文号:助环排污口审[2021]号;并于2021年11月1 (略)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的关于《贵阳水务集 (略) (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20212-427-L。项目于2019年1月开始建设并于2020年3月进行营业。项目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518.37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518.37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00%。

4、验收范围

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开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表[2018]43号)”、《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及2021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批复文号:助环排污口审[2021]号,项目变动情况主要为:

①生产工艺流程变动:实际现场无脱水机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委托贵州 (略) 对污泥池污泥进行定期清运并处理,并已与贵州 (略) 签订污水处置协议。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污泥处置变动:因本项目未安装污泥脱水机设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委托贵州 (略) 对污泥池污泥进行定期清运并处理。并已与贵州 (略) 签订污水处置协议。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在线监测设备变动: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南龙乡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400m3/d,低于规范中要求的500m3/d限值以下,属于不强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及联网的范围,因此现阶段安装的在线监测设施属于业主自行安装和加强管理的举措,且上述变化不会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或者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对比《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开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开阳县南龙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表[2018]43号)”,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污水处理规模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变动内容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中生产工艺第二、六、八、十二条,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污水处理厂规模

环评:

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为400m3/d,远期(远期新增规模400m3/d,总规模为800m3/d)用地由规划部门在污水处理厂紧邻地块控制预留。本环评只对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实际情况:

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为400m3/d,现在污水处理厂最大处理水量为40m3/d,本次验收只对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400m3/d)及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2、废水

环评: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营运期定员1人,产生生活污水量约为0.048m3/d,经集中收集后排入粗格栅井,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回用部分尾水作为厂区绿化和设备清洗用水,项目排放尾水同时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达400m3/d,城镇污水经南龙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实际情况: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营运期定员1人,产生生活污水量约为0.048m3/d,经集中收集后排入粗格栅井,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排放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因有部分尾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和设备清洗,绿化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设备清洗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因项目污水处理厂只有一个出水口,且回用水从污水处理厂出水口获取,因此经过对比《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标准取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且能满足回用水标准。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400m3/d,城镇污水经南龙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废气

环评: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臭气浓度NH3和H2S,采用设置防治绿化带隔离除味,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氨、硫化氢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实际: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臭气浓度NH3和H2S,采用设置防治绿化带隔离除味,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4、噪声

环评: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为格栅机、生物转盘、潜污泵、潜水搅拌机等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鼓风机安放在房间内,墙壁对噪声的衰减值大约为20dB(A)。在对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各设备的管道连接处装设弹性材料后,设备房外部噪声值可下降至40~60dB(A)。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实际: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为格栅机、生物转盘、潜污泵、潜水搅拌机等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鼓风机安放在房间内,墙壁对噪声的衰减值大约为20dB(A)。在对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各设备的管道连接处装设弹性材料后,设备房外部噪声值可下降至40~60dB(A)。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

环评:

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并定期清运至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送开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采用密闭的垃圾车直接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委托贵州 (略) 对污水处理厂污泥池中污泥进行清运并处理。废机油和在线监测废液暂存在危废间(2m3)内,并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实际:

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并定期清运至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送开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委托环卫部门统一采用密闭的垃圾车收集后直接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委托贵州 (略) 对污水处理厂污泥池中污泥进行清运并处理。废机油和在线监测废液暂存在危废间(2m3)内,并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营运期间主要的水污染源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日处理量为400m3,采用A2/O一体化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侧河沟,最终经河沟排入南贡河。本项目排水口上游500m至下游5km共5.5km的范围内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取水口,西侧河沟和南贡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主要用于农灌和景观用水,本项目排放尾水对西侧河沟和南贡河水质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运营能大大减少排入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及南贡河的水污染物,有效保护和改善南贡河的水质。

经监测,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回用水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恶臭,恶臭污染物尤其以H2S和NH3为主,污水处理厂在运行期间通过加强污水处理厂恶臭源的管理,加强厂区及厂界的绿化,种植抗污力强,净化空气好的植物,定期在厂区内喷洒除臭剂、消毒,及时清运厂区产生的污泥等措施后,可降低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对恶臭气体的排放要求。

经监测,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硫化氢和氨可、臭气浓度和*烷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源主要有潜水泵、潜水搅拌机和污水泵等,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修建绿化隔声带等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并定期清运至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送开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为减小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加强对垃圾的清运速率,防止垃圾腐烂发臭,减小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2)栅渣及砂砾

本项目栅渣产生量约为14.6t/a。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委托环卫部门统一采用密闭的垃圾车收集后直接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3)污泥

本项目产生污泥量约为12t/a,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委托贵州 (略) 对污泥池污泥进行定期清运并处理。

(4)危险废物

本项目设备维护及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废物代码:HW08-900-214-08);在线监测设备会产生在线监测废液,线监测废液属于(废物代码HW49-900-047-49),对这类危险固体废弃物要严加管理,暂存在危废间(2m3)内,并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水务集 (略)

通讯地址: (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 (略) 瑞金路富康国际B栋14-4室

联系人:王利

联系电话:0859-*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绿源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海州区海连中路10号国际贸易中心A座13楼

联系人:许榕

联系电话:0518—*

3)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兴义路一号17层

联系人:唐湘杰

联系电话:*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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