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茂名市茂南区2023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的询价函
关于聘请茂名市茂南区2023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的询价函
各相关单位:
我社近期拟聘请第三方对我社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进行监测与评估、验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根据《 (略) 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3-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167号)、《 (略) 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169号)等文件要求,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试点区之一,实施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水稻肥料统配统施、水稻优质营养解决方案、荔枝优质营养解决方案、荔枝植保解决方案、荔枝提升地力服务、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农业技术培训等服务,防控面积4.4万亩。
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如表:
序号 | 实施内容 | 实施面积(万亩) | 补贴标准 (元/亩造) | 补贴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 | 0.5 | 50 | 25 | |
2 | 水稻肥料统配统施 | 0.1 | 50 | 5 | |
3 | 水稻优质营养解决方案 | 0.8 | 35 | 28 | |
4 | 荔枝优质营养解决方案 | 1 | 40 | 40 | |
5 | 荔枝植保解决方案 | 1 | 40 | 40 | |
6 | 荔枝提升地力服务 | 1 | 84 | 84 | |
7 | 第三方监测与评价、验收 | / | 12 | ||
合计 | 234 | 实施面积为根据财政补贴资金测算数据。 |
二、监测内容
示范体系区域实施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地力提升区域土壤有机质含量,开展农业技术培训300人次以上。
三、成果形式
项目期间及结束后采用现场访谈、问卷调查、项目补贴情况等综合分析提供书面纸质监测报告和验收报告各一份,内容真实客观全面,要求监测团队中级职称专家3名以上,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企业法人或经营单位;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报价单位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农业技术行业或从事项目信息咨询服务,同时具备有相应专业人员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应在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进行报价,报价时应提供报价函(见附件),相关资料原件可邮寄或者交至联系人。
联系人:潘柏熹;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茂南区油城三路319号4楼;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报价函(例).docx
(略) 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7月5日
各相关单位:
我社近期拟聘请第三方对我社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进行监测与评估、验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根据《 (略) 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3-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167号)、《 (略) 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169号)等文件要求,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试点区之一,实施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水稻肥料统配统施、水稻优质营养解决方案、荔枝优质营养解决方案、荔枝植保解决方案、荔枝提升地力服务、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农业技术培训等服务,防控面积4.4万亩。
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如表:
序号 | 实施内容 | 实施面积(万亩) | 补贴标准 (元/亩造) | 补贴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 | 0.5 | 50 | 25 | |
2 | 水稻肥料统配统施 | 0.1 | 50 | 5 | |
3 | 水稻优质营养解决方案 | 0.8 | 35 | 28 | |
4 | 荔枝优质营养解决方案 | 1 | 40 | 40 | |
5 | 荔枝植保解决方案 | 1 | 40 | 40 | |
6 | 荔枝提升地力服务 | 1 | 84 | 84 | |
7 | 第三方监测与评价、验收 | / | 12 | ||
合计 | 234 | 实施面积为根据财政补贴资金测算数据。 |
二、监测内容
示范体系区域实施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地力提升区域土壤有机质含量,开展农业技术培训300人次以上。
三、成果形式
项目期间及结束后采用现场访谈、问卷调查、项目补贴情况等综合分析提供书面纸质监测报告和验收报告各一份,内容真实客观全面,要求监测团队中级职称专家3名以上,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企业法人或经营单位;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报价单位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农业技术行业或从事项目信息咨询服务,同时具备有相应专业人员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应在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进行报价,报价时应提供报价函(见附件),相关资料原件可邮寄或者交至联系人。
联系人:潘柏熹;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茂南区油城三路319号4楼;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报价函(例).docx
(略) 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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