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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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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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 (略) 年产54600吨染料(27300吨染料滤饼)、染料中间体20000吨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3]21号

2023年7月5日

见附件

2

(略) 曹娥江 (略) (略) 本级海塘安澜工程(曹娥江大闸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3]22号

2023年7月5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关于 (略) 年产54600吨染料(27300吨染料滤饼)、染料中间体20000吨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略) 曹娥江 (略) (略) 本级海塘安澜工程(曹娥江大闸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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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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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 (略) 年产54600吨染料(27300吨染料滤饼)、染料中间体20000吨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3]21号

2023年7月5日

见附件

2

(略) 曹娥江 (略) (略) 本级海塘安澜工程(曹娥江大闸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3]22号

2023年7月5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关于 (略) 年产54600吨染料(27300吨染料滤饼)、染料中间体20000吨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略) 曹娥江 (略) (略) 本级海塘安澜工程(曹娥江大闸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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