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新弘农业北八滧基地河道整治工程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新弘农业北八滧基地河道整治工程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425号
上海 (略) :
你局《关于崇明新弘农业北八滧基地河道整治工程竣工决算的请示》(新弘农业〔202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崇明新弘农业北八滧基地河道整治工程决算投资6450.32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73.1694万元,独立费用577.1559万元。
二、根据沪水务〔2019〕1184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4515.2277 万元,上海 (略) 承担1935.0976 万元。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印发
沪水务〔2023〕425号
上海 (略) :
你局《关于崇明新弘农业北八滧基地河道整治工程竣工决算的请示》(新弘农业〔202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崇明新弘农业北八滧基地河道整治工程决算投资6450.32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73.1694万元,独立费用577.1559万元。
二、根据沪水务〔2019〕1184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4515.2277 万元,上海 (略) 承担1935.0976 万元。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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