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信息公示-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信息公示-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信息公示
2023年5月26日,我局受理了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并对其信息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根据我局关于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不计入审批时限的要求,于2023年6月9日暂停了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程序。
根据我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结合2023年6月30日建设单位提交修改好的项目环评文件和2023年7月4日专家组出具该项目的技术评估意见,经审议,我局决定启动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程序并拟对该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德宏州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0692-*(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1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 邮编:*
项目名称 | 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三台山乡勐丹村委会华盛金矿内 | 建设单位 | 德宏州格瑞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百源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在原场址内进行二期项目建设,不新增用地,本次新增两台10t微波消毒设备及配套废气处理设备,微波消毒设计处理规模为20t/d,每天运行16小时,主要处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部分病理性医疗废物;原有项目热解焚烧作为备用设备,设计处理规模6t/d,年运行40天(主要作为备用设备及疫情防控应急设备),热解焚烧设备主要处理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扩建后形成医疗废物处理规模26t/d,年处理医疗固废6840t/a。。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本项目施工天数为6个月,施工材料均由汽车运输进入施工现场。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为10人。施工期主要污染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产生污染物为微波处理设备有组织排放废气、热解焚烧烟气、微波处理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物消毒废渣、废活性炭、废滤芯、焚烧炉炉渣、飞灰、废布袋、活性炭、废机油、生活垃圾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喷洒在裸露的表土上,喷洒一方面起到降尘作用,另一方面对场地的压实和沉降起到有利作用,避免施工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全部为附近村民,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厕所,定期拉走。 2.大气防治措施 (1)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2)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在出口处修建水池或冲洗车轮,以免带 (略) 区并能减少扬尘产生量; (4)加强粉状建材物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如需要灰渣、水泥等,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5)在施工现场四周应修防护墙和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 (6)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出入时,应办准运证,限制其它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避免其它车辆进入产生扬尘。 (7)施工现场禁止焚烧能产生有害有毒气体的废弃建材与原料,不得使用能耗大污染重的施工机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3.噪声防治措施 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禁鸣喇叭;将搅拌机、空压机等可移动高噪声设备布置设置在远离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对单台或单机设备,譬如备用发电机等设置专门的隔声操作室,在设备进、排气口设置消声器;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采用机械化施工、提高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工作,以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局部凿除或修补,从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在施工现场还应对建筑垃圾分类存放,以利处理。更应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尤其是那些已经建好的工程,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再进行变更,以免增加造价和建筑垃圾。 (2)施工车辆在运送弃土应使用不漏水的翻斗车,渣土不得沿途漏散、飞扬,清运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不得带泥污染路面,应严格按环卫和公安部门确定的路线行驶。 (3)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对施工垃圾分类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4)施工人员每天产生生活垃圾中主要成分为有机物、塑料袋等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微波消毒一体化设备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三级过滤装置(初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与上料废气、出料废气一并通过1 套“旋流塔(水喷淋洗涤)+除雾箱+UV 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各池体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的措施。 2.地表水 (1)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已设容积不小于3m3化粪池收集后进处理厂房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用水中,不外排,食堂污水设容积不小于0.5m3隔油池隔油后,再进化粪池预处理。 (2)医疗固废处理厂房区产生的废水收集进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表 1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日均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和工艺用水水质标准、《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车辆冲洗水质标准后回用处理车间用水中,不外排。 (3)雨污分流,设2个雨水排放口(办公生活区一个,处理厂房区1个),污废水处理后回用,不设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须设置排口标识。 3.地下水 为了防止选矿废水下渗,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风险物质下渗进入地下水、土壤,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涂料,渗透系数≤1.0×10-10cm/s;一般污染防治区,渗透系数≤1.0×10-7cm/s,通过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 4.噪声 (1)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强烈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或支撑。厂界设置不低于2.5m高围墙。 (2)在风机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在风机和基础之间安装基础隔振垫(如金属弹簧隔振器、橡胶隔振垫、玻璃纤维板等),减少扰动,防止共振。 (3)泵类、制冷机组采用单台独立基础,制冷机组设备加装橡胶减振、隔振措施,泵的进出口接管做挠性连接或弹性连接,并增加惰性块(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重量以增加其稳定性,从而有效地降低振动强度,并且入设备房或车间内,利用设备房和厂房墙体隔声。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运输车辆途经沿途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 (1)员工生活垃圾,垃圾箱收集后,不定 (略) 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2)飞灰要求在厂内水泥预固化后进入危废间暂存,委托云南 (略) 处置。 (3)产生的炉渣不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 (略) 环境卫生管理站处置。 (4)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于含病细菌含量高,属危险固废,每次清捞干化后用医废周转箱收集,送焚烧炉焚烧处置。 (5)微波消毒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残渣委托德宏 (略) 处置。 (6)微波消毒处理过程中采用的过滤材料,送焚烧炉处置。 (7)废弃医废周转箱和废劳保用品,送焚烧炉处置。 (8)机修废机油用废机油桶收集后,进入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暂存隔间暂存,委托云南 (略) 定期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3日~12月13日在三台山乡允欠村、勐丹村、出冬瓜村粘贴了公众参与第一次现场公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并于2022年12月~2023年1月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工作。调查表格共发放60份,回收60份,其中个人部分回收50份,单位团体部分回收10份。。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及现场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发布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0日。建设单位表示将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纳公众的意见,建设及运行过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做到达标排放,保护周边环境。 |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信息公示
2023年5月26日,我局受理了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并对其信息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根据我局关于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不计入审批时限的要求,于2023年6月9日暂停了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程序。
根据我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结合2023年6月30日建设单位提交修改好的项目环评文件和2023年7月4日专家组出具该项目的技术评估意见,经审议,我局决定启动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程序并拟对该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德宏州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0692-*(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1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 邮编:*
项目名称 | 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三台山乡勐丹村委会华盛金矿内 | 建设单位 | 德宏州格瑞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百源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在原场址内进行二期项目建设,不新增用地,本次新增两台10t微波消毒设备及配套废气处理设备,微波消毒设计处理规模为20t/d,每天运行16小时,主要处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部分病理性医疗废物;原有项目热解焚烧作为备用设备,设计处理规模6t/d,年运行40天(主要作为备用设备及疫情防控应急设备),热解焚烧设备主要处理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扩建后形成医疗废物处理规模26t/d,年处理医疗固废6840t/a。。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本项目施工天数为6个月,施工材料均由汽车运输进入施工现场。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为10人。施工期主要污染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产生污染物为微波处理设备有组织排放废气、热解焚烧烟气、微波处理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物消毒废渣、废活性炭、废滤芯、焚烧炉炉渣、飞灰、废布袋、活性炭、废机油、生活垃圾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喷洒在裸露的表土上,喷洒一方面起到降尘作用,另一方面对场地的压实和沉降起到有利作用,避免施工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全部为附近村民,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厕所,定期拉走。 2.大气防治措施 (1)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2)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在出口处修建水池或冲洗车轮,以免带 (略) 区并能减少扬尘产生量; (4)加强粉状建材物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如需要灰渣、水泥等,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5)在施工现场四周应修防护墙和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 (6)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出入时,应办准运证,限制其它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避免其它车辆进入产生扬尘。 (7)施工现场禁止焚烧能产生有害有毒气体的废弃建材与原料,不得使用能耗大污染重的施工机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3.噪声防治措施 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禁鸣喇叭;将搅拌机、空压机等可移动高噪声设备布置设置在远离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对单台或单机设备,譬如备用发电机等设置专门的隔声操作室,在设备进、排气口设置消声器;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采用机械化施工、提高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工作,以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局部凿除或修补,从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在施工现场还应对建筑垃圾分类存放,以利处理。更应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尤其是那些已经建好的工程,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再进行变更,以免增加造价和建筑垃圾。 (2)施工车辆在运送弃土应使用不漏水的翻斗车,渣土不得沿途漏散、飞扬,清运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不得带泥污染路面,应严格按环卫和公安部门确定的路线行驶。 (3)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对施工垃圾分类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4)施工人员每天产生生活垃圾中主要成分为有机物、塑料袋等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微波消毒一体化设备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三级过滤装置(初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与上料废气、出料废气一并通过1 套“旋流塔(水喷淋洗涤)+除雾箱+UV 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各池体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的措施。 2.地表水 (1)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已设容积不小于3m3化粪池收集后进处理厂房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用水中,不外排,食堂污水设容积不小于0.5m3隔油池隔油后,再进化粪池预处理。 (2)医疗固废处理厂房区产生的废水收集进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表 1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日均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和工艺用水水质标准、《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车辆冲洗水质标准后回用处理车间用水中,不外排。 (3)雨污分流,设2个雨水排放口(办公生活区一个,处理厂房区1个),污废水处理后回用,不设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须设置排口标识。 3.地下水 为了防止选矿废水下渗,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风险物质下渗进入地下水、土壤,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涂料,渗透系数≤1.0×10-10cm/s;一般污染防治区,渗透系数≤1.0×10-7cm/s,通过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 4.噪声 (1)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强烈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或支撑。厂界设置不低于2.5m高围墙。 (2)在风机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在风机和基础之间安装基础隔振垫(如金属弹簧隔振器、橡胶隔振垫、玻璃纤维板等),减少扰动,防止共振。 (3)泵类、制冷机组采用单台独立基础,制冷机组设备加装橡胶减振、隔振措施,泵的进出口接管做挠性连接或弹性连接,并增加惰性块(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重量以增加其稳定性,从而有效地降低振动强度,并且入设备房或车间内,利用设备房和厂房墙体隔声。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运输车辆途经沿途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 (1)员工生活垃圾,垃圾箱收集后,不定 (略) 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2)飞灰要求在厂内水泥预固化后进入危废间暂存,委托云南 (略) 处置。 (3)产生的炉渣不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 (略) 环境卫生管理站处置。 (4)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于含病细菌含量高,属危险固废,每次清捞干化后用医废周转箱收集,送焚烧炉焚烧处置。 (5)微波消毒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残渣委托德宏 (略) 处置。 (6)微波消毒处理过程中采用的过滤材料,送焚烧炉处置。 (7)废弃医废周转箱和废劳保用品,送焚烧炉处置。 (8)机修废机油用废机油桶收集后,进入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暂存隔间暂存,委托云南 (略) 定期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3日~12月13日在三台山乡允欠村、勐丹村、出冬瓜村粘贴了公众参与第一次现场公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并于2022年12月~2023年1月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工作。调查表格共发放60份,回收60份,其中个人部分回收50份,单位团体部分回收10份。。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及现场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发布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0日。建设单位表示将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纳公众的意见,建设及运行过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做到达标排放,保护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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