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生猪调出大县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生猪调出大县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 */2023-98313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年07月03日 |
标 题: | 关于申报生猪调出大县项目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申报生猪调出大县项目的通知 |
1. 在直联直报系统内备案的规模养猪场;
2. 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无产权争议,对养殖场有改造意向和一定资金筹措能力;
3. 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4. 有签订的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土地性质符合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生猪养殖企业向辖区内畜牧兽医站提交项目申请书和实施方案。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将根据提报情况,审核评出项目实施主体,并公示。
咨询电话:*
申报日期: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
昌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3年7月3日
索 引 号: | */2023-98313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年07月03日 |
标 题: | 关于申报生猪调出大县项目的通知 | ||
文 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申报生猪调出大县项目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申报生猪调出大县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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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受理投诉部门 | |
受理投诉电话 | |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
1. 在直联直报系统内备案的规模养猪场;
2. 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无产权争议,对养殖场有改造意向和一定资金筹措能力;
3. 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4. 有签订的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土地性质符合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生猪养殖企业向辖区内畜牧兽医站提交项目申请书和实施方案。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将根据提报情况,审核评出项目实施主体,并公示。
咨询电话:*
申报日期: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
昌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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