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鑫佳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畜禽饲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关于山东鑫佳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畜禽饲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35万吨畜禽饲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5-*
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莘县政府街东首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35万吨畜禽饲料扩建项目 | 山东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鸿图街2 (略) 厂区内 |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拟建于鲁西经济开发 (略) 厂区内,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因重大变更重新报批。原项目于2021年12月取得我局批复(莘行审报告表〔2021〕67号)。主要变动为:不再拆除原2万吨生产线,将其搬迁至生产车间2#内,用于小品种蛋禽饲料生产;1#拆除后建设35万吨/年饲料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畜禽饲料产能为40万吨/年,比原项目增加2万吨产能。 新上下料坑、栅筛、脉冲除尘器、新型双轴桨叶混合机、粉碎机、叶轮喂料器、双轴桨叶混合机、摆式冷却器、猪料制粒机等设备,主要原料不变,与原环评相比新增盐酸、氢氧化钠(用于化验室)。 |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尽快把报告中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对于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你单位须尽快整改到位。 2、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池处置后与生活污 (略) 政管网,由莘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确保满足 (略) 进水水质要求。 4、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卸料、投料、初清、配料、粉碎、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配备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分别通过排气筒DA001(32m高,生产车间2#)、DA007(35m高,生产车间1#)排放;制粒、冷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少量异味,经各自配备的“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6(生产车间2#)、DA008(禽类饲料1#~2#)、DA009(禽类饲料3#~4#)、DA010(猪饲料)排放;预混车间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对于无组织废气,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隔声罩、设置绿化带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6、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废布袋、粉尘、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谷物原料杂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物(实验废液、废样品)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贮存、运输、处置和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运须执行联单制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35万吨畜禽饲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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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莘县政府街东首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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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35万吨畜禽饲料扩建项目 | 山东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鸿图街2 (略) 厂区内 |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拟建于鲁西经济开发 (略) 厂区内,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因重大变更重新报批。原项目于2021年12月取得我局批复(莘行审报告表〔2021〕67号)。主要变动为:不再拆除原2万吨生产线,将其搬迁至生产车间2#内,用于小品种蛋禽饲料生产;1#拆除后建设35万吨/年饲料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畜禽饲料产能为40万吨/年,比原项目增加2万吨产能。 新上下料坑、栅筛、脉冲除尘器、新型双轴桨叶混合机、粉碎机、叶轮喂料器、双轴桨叶混合机、摆式冷却器、猪料制粒机等设备,主要原料不变,与原环评相比新增盐酸、氢氧化钠(用于化验室)。 |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尽快把报告中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对于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你单位须尽快整改到位。 2、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池处置后与生活污 (略) 政管网,由莘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确保满足 (略) 进水水质要求。 4、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卸料、投料、初清、配料、粉碎、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配备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分别通过排气筒DA001(32m高,生产车间2#)、DA007(35m高,生产车间1#)排放;制粒、冷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少量异味,经各自配备的“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6(生产车间2#)、DA008(禽类饲料1#~2#)、DA009(禽类饲料3#~4#)、DA010(猪饲料)排放;预混车间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对于无组织废气,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隔声罩、设置绿化带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6、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废布袋、粉尘、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谷物原料杂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物(实验废液、废样品)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贮存、运输、处置和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运须执行联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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