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泰兴 (略) 士路以东,幸福西路以南,金港西路以北地块
建设单位: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拟投资53022.78万元,拟建设一座*类车间,一座*类车间(分为南北两部分,分两期建设)、三座*类仓库、一座*类仓库、一座危废库,一座液化烃罐区,一座*类罐区、一座*类罐区、两座综合楼、一个控制室,一个消防泵房,一座变配电房,一座维修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为36684.44平方米;购置储罐、搅拌釜、分散罐、液压出料机、螺杆挤出机、软管灌装机、硬管灌装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聚氨酯泡沫填缝剂21000吨、硅酮密封胶20000吨、改性硅烷密封胶10000吨、聚氨酯密封胶10000吨、*烯酸树脂密封胶5000吨、聚氨酯胶粘剂2500吨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6月20日至7月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实行 “分质处理”,设备冲洗和地面清洗废水经AOP催化氧化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涡凹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工艺处理,处理达标 (略) 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
2、废气 项目*类车间中充气废气采用RTO焚烧炉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1#)排放;其他废气和罐区废气一起采用1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类车间粉料投料废气采用6套布袋除尘器处理(一期和二期各3套),处理后所有含尘废气一起经25m高排气筒(3#)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2套(一期和二期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4#)排放。污水站和危废库废气采用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5#)排放;研发实验室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经1根25m高排气筒(6#)排放。经预测,项目RTO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二*苯、MDI、非*烷总烃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2和表3标准,*烯酸、苯*烯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标准限值,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猪舍周围绿化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不合格品、废胶、滤渣、废清洗剂、实验室固废、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袋(内)、在线监测废液、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62号,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对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泰兴 (略) 士路以东,幸福西路以南,金港西路以北地块
建设单位: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拟投资53022.78万元,拟建设一座*类车间,一座*类车间(分为南北两部分,分两期建设)、三座*类仓库、一座*类仓库、一座危废库,一座液化烃罐区,一座*类罐区、一座*类罐区、两座综合楼、一个控制室,一个消防泵房,一座变配电房,一座维修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为36684.44平方米;购置储罐、搅拌釜、分散罐、液压出料机、螺杆挤出机、软管灌装机、硬管灌装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聚氨酯泡沫填缝剂21000吨、硅酮密封胶20000吨、改性硅烷密封胶10000吨、聚氨酯密封胶10000吨、*烯酸树脂密封胶5000吨、聚氨酯胶粘剂2500吨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6月20日至7月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实行 “分质处理”,设备冲洗和地面清洗废水经AOP催化氧化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涡凹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工艺处理,处理达标 (略) 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
2、废气 项目*类车间中充气废气采用RTO焚烧炉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1#)排放;其他废气和罐区废气一起采用1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类车间粉料投料废气采用6套布袋除尘器处理(一期和二期各3套),处理后所有含尘废气一起经25m高排气筒(3#)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2套(一期和二期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4#)排放。污水站和危废库废气采用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5#)排放;研发实验室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经1根25m高排气筒(6#)排放。经预测,项目RTO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二*苯、MDI、非*烷总烃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2和表3标准,*烯酸、苯*烯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标准限值,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猪舍周围绿化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不合格品、废胶、滤渣、废清洗剂、实验室固废、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袋(内)、在线监测废液、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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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文昌东路62号,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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