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7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7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心 (略) 年产32万吨三聚氰胺、50万吨复合肥项目 | 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内 | 新疆心 (略) | 北京中环 (略) | 本项目是以煤为原料,经气化、变换、低温*醇洗、液氮洗、氨合成等工序生产复合肥、三聚氰胺、高纯二氧化碳等产品。年产32万吨三聚氰胺、50万吨复合肥。生产装置包括气化装置、合成氨装置、三聚氰胺装置、复合肥装置、硫回收装置、高纯二氧化碳装置、空分装置。装置生产规模合成氨66.6万t/a,其中28.6万t/a外售;三聚氰胺32万t/a(单套16万t/a);复合肥50万t/a;高纯二氧化碳20万t/a;副产品硫磺1.04万t/a。工程投资*万元,环保投资55730万元,占总投资7.13%。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大型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超限设备现场加工焊接烟尘、除锈扬尘及刷油挥发的VOCs等。设置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洒水抑尘、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工艺废气包含低温*醇洗尾气、尿液制备精洗器尾气、三胺洗涤塔废气、硫回收尾气、高纯二氧化碳尾气。低温*醇洗酸性废气送硫回收系统制硫磺;低温*醇洗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醇和硫化氢,*醇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限值要求排放,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高度排放速率标准值后排放。高纯二氧化碳尾气主要为*醇和非*烷总烃,经催化氧化处理后达标《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限值要求排放。尿液制备精洗器尾气和三胺氨洗涤塔排放的废气,主要有害成分为NH3,分别经过洗涤塔洗涤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高度排放速率标准值。硫回收尾气送至动力站锅炉脱硫脱硝系统,一并处理。动力站锅炉采用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SCR+氨法脱硫后通过90m高烟囱达标排放,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超低排放要求。熔盐加热炉燃料主要为低温*醇洗的氢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加烟气再循环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要求。本项目含尘废气主要包括复合肥造粒除尘系统粉尘浓度小于2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复合肥除尘系统(流筛+料仓)、复合肥包装除尘系统、三聚氰胺除尘系统、硫磺粉尘、灰库除尘气、渣仓除尘气、煤仓间除尘气均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浓度小于2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加严50%。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化学喷淋+生物脱臭处理后达标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高度排放速率标准值,以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含粉尘、VOCs、NH3、H2S等。对各类无组织粉尘产生点,进行了封闭集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尘除尘后达标排放,将无组织排放源转化为有组织排放源,同时密闭方式进行物料贮存和输送,控制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和排放。干煤棚采用全封闭设施,内部设置弥散型喷雾洒水装置;转运过程中在全封闭廊道内进行,在各转运点采用了无动力除尘系统+干雾抑尘,有效的抑制粉尘的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单元臭气收集系统吸气负压设计,调节池、事故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设置钢筋混凝土盖板,上部设置集气支管,各收集口设置手阀,控制无组织排放。VOCs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规定的VOCs物料在储存、转移及运输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2.水环境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废油,对废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施工现场应修建防渗沉淀池,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到沉淀池中,经沉淀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实现施工废水零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及时拉运至芨芨湖生产服务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运营期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本项目排水系统分为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生产污水排水系统、初期污染雨水及消防事故排水系统、清净雨水排水系统和回用水系统。 本项目污水经过合成氨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分盐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 3.声环境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除尘风机、机泵等动力噪声和工艺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85dB(A)~120dB(A)之间,主要采取的降噪措施为厂房隔声、减振、消声器及隔声罩等,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将可利用的废品回收处置,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垃圾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原则,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固废治理措施可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设定为*醇储罐、液氨储罐、中间产物CO、H2S,因腐蚀破裂、人为操作不当、设备缺陷等问题导致有机物大量泄漏对周边大气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影响,甚至造成周边人员中毒伤亡,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环境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风险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在采取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新疆湘 (略) 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二期)变更 | 项目位于哈密工业园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 | 新疆湘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主要变更内容为:钛渣冶炼工序中核心设备-钛渣电炉采用的2台12500KVA半封闭熔炼电炉变更为1台25500KVA全封闭钛渣电炉,由于设备变化导致废气排放方式变化,企业配套新增一台20t/h尾气锅炉,配套煤气柜及脱硫脱硝烟气处理措施,利用尾气作为燃料为厂区其他工程提供蒸汽。 ?????????????????????????????????????????????????????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贮运系统、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采暖、通风、备品备件库及办公设施等,检化验室和机修车间依托厂区内现有;环保设施包括:原料配料、钛渣初碎、钛渣筛分、钛渣干燥精碎工段分别配套一套袋式除尘器,共4套,钛渣熔炼煤气经金属滤袋除尘+二级冷却后送入20000m3煤气柜中贮存调节作为燃料进入20t/h燃气蒸汽锅炉,蒸汽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NCR+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处理后排放。封闭式原料贮存车间及封闭式备品备件库。生产废水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事故池依托厂区现有5514m3应急池。项目建成后,年产5.1万吨酸溶性钛渣。变更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环保投资85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79%。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围档、物料覆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备料上料工段建设于全封闭式的原料贮存车间内,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去除率可达到99%以上,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5m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5原料制备工段颗粒物排放限值。项目钛渣冶炼电炉冶炼煤气通过一套“金属滤袋除尘器+二级冷却”装置处理后进入煤气柜贮存,作为燃料供给煤气锅炉;电炉出铁出渣过程及生铁铸造过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去除率可达到99%以上,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5m排气筒外排,其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5钛渣冶炼电炉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限值。钛渣破碎及筛分工段建设于全封闭式车间内,破碎及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去除率可达到99%以上,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一根25m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5其他工段颗粒物排放限值。钛渣精碎包装工段建设于全封闭式车间内,精碎烘干过程采用密闭设备,产生的粉尘通过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去除率可达到99%以上,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5m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5其他工段颗粒物排放限值。煤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35m烟囱外排,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NOx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中50mg/m3要求。项目原料贮存仓库采用全封闭式车间,不同车间之间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式廊道,减小无组织粉尘的影响。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浓度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过厂区现有的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钛渣冷却过程中用水仅起到冷却作用,对水质要求较低。本项目生产废水中,脱硫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含盐水和锅炉排污水用作钛渣冷却补充水,钛渣冷却废水收集于车间循环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冷却循环系统浓缩倍数2.0倍,污染物含量较低,这些废水中主要物质为盐分及悬浮物,不会降低钛渣产品品质,冷却废水产生后在钛渣破碎及冷却车间设置的150m3循环池内收集简单沉淀后直接回用,可以满足项目运行需求,无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设有的一套CSW-30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该设施采用“隔沙机+调节池+气浮池+除油+厌氧池+耗氧池+沉淀池+过滤池+膜池+清水池”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720m3/d(余量507.64m3/d),经处理后合格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回用于厂区循环水补充,浓水与厂区其他工段冷却水排水及软化再生水等混合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场界环境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尽可能室内布置,产噪车间安装吸声材料,安装动力消振装置、消音器。经距离衰减后,运行期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可控制在55分贝以下,厂界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装修废料和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其余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危险废物贮存于厂区现有的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中除尘器收集灰中成分主要为钛精矿、兰炭、等,暂存于除尘器收尘仓内,定期由汽车收集通过气力输送至料仓内回用于生产;出铁出渣工段除尘器收集尘由于混入铸造粉尘不能回用,同脱硫石膏和浊循环池污泥收集后一同运往哈密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厂家回收再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建筑安全设计等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设置连锁和紧急停车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各危险区域设可燃和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器,进行监测和报警,配备事故应急监测设备和人员,配备事故救护器材和物资。设置预防与控制事故状态下地下水体污染的“三级防控”措施,事故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的1座应急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及时修编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3 | 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 | 和 (略) 、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境内 |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 新疆天合 (略) | 本项目线路全长117.877km,其中起点~K2503+100段为新建路段,长度101.407km;K2503+100~终点段为改扩建路段,长度16.47km。项目全线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根据不同路段分别为80km/h和60km/h;新建路段采用整体路基宽12m,改扩建路段采用加宽至17m处理。 工程全线新建大桥1491m/3座,中桥430.04m/11座、小桥323.12m/16座,涵洞273道,平面交叉70处,定向匝道1处,公铁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沿线设施包括:新建养护工区2处。 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89.97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48%。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永久占地及各类临时占地。工程永久占地将改变沿线用地性质,工程的实施会造成沿线植被破坏,引发水土流失,因此需要采取一定的生态补偿和恢复措施。此外工程对沿线生态保护红线、沙漠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也会造成一定环境影响。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生态敏感区防护措施,要求在工程实施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运输车辆按照指定线路行驶;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禁止捕猎任何野生动物;在施工后期,做好取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的清理、平整、有恢复条件的进行植被恢复;采取设置草方格+阻沙栅栏防风固沙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土地沙漠化。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路段设置 “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红线、保护生态环境、禁止鸣笛” 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在遇到野生动物时谨慎慢行;养护工区采取适当的防护和绿化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将进行大量的土石方挖填、筑路材料的运输及拌合、沥青熬炼、摊铺等作业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材料堆场扬尘、道路扬尘、沥青烟气等将对周围大气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施工临时设施的设置需远离村庄、 (略) 等;拌合站采用全封闭作业,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粉状材料采取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土方、水泥和石灰等物料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运营期养护工区冬季采用电锅炉采暖,不设食堂,无食堂油烟及锅炉废气产生。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场地作业影响范围昼间50m,夜间300m。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43处较近敏感点采用移动隔声屏。 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保养;沿线规划制定、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对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41处敏感目标设置隔声窗;在经过学校、医院等特殊声环境敏感目标设立禁止鸣笛和限速标识牌措施。 4.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桥梁施工、施工场地产生的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桥梁施工选择枯水期并避开雨季,涉水桥墩施工选择双壁钢围堰施工工艺,严禁将泥浆和废水排入水体;隧道涌水与隧道施工废水“清污分流”;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路面、桥面径流对沿线水体造成污染。运营期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为: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夏季绿化、冬季储存,不外排。对沿线主要涉水桥梁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对于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防渗边沟及事故池,进出敏感水体路段安装警示标志。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处置措施 施工产生的弃渣、桥梁钻渣全部运送至弃渣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期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后危险品泄漏、一般交通事故造成的油品泄漏造成污染。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有:跨河路段:跨越玉龙喀什河和喀拉喀什河水质执行Ⅱ类标准,应按规定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事故池。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穿越水源保护区内路段需安装加强型防撞护栏、防渗边沟及事故池。建设单位应与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建立区域应急联动平台,强化联动机制,合理规划危险品车辆运输路线,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滑过度,不得形成汇水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滥砍滥伐野外植被,破坏沿线生态环境;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项目施工占用公益林前,应向林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严禁砍伐公益林作燃料,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主要防沙治沙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碾压项目区内施工范围外固沙植被;施工期间严格落实防沙治沙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或加剧沙化。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从管理上加强对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5 | 新疆 (略) 新建压滤机及储罐项目 | 项目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 (略) | 乌鲁木齐湘永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4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0座60m3储罐,其中3座储存废酸,7座储存三氯化铁溶液;新建1座压滤机间。本项目总投资为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5%。 |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运营期储罐呼吸废气HCl经现有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压滤间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厂界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排入八钢厂区管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无新增生活污水。依托八钢厂区地下水观测井,加强地下水日常监测,确保不对场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严防污染地下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依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施工结束后及时迹地恢复。 运营期产生的滤渣、废滤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废酸储罐或工艺管道发生泄漏,HCl对环境空气、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压滤间和罐区进行防渗和防腐,地面采取重点防渗措施;罐区设置围堰。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6 | 天湾区块地面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昌吉州玛纳斯县 | (略) 开发公司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一期仅天湾1井投产,新建1座采气井场、处理能力为4.8×104m3/d的天然气露点处理站1座,处理后的干气经新建44km输气管道T接入玛河处理站-704站输气管道,最终进入克-乌输气管线,为北疆居民供气。凝析油在站内暂存,定期拉运外售。二期新建天湾2井、清北1井2座采气井场,停用露点控制站,一期工程建设的44km输气管道作为内部集输管线使用,对该管线末端进行改造,将区块天然气接入玛河气田处理站,依托站内天然气处理和产品存储设施进行集中处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天湾2井、清北1井两座采气井场,以及9.8km单井采气管线,其中天湾2井约3.6km,清北1井约6.2km。采气工艺、井口装置、以及单井管线设计均与一期工程一致。 |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为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等。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对站场永久性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减少风蚀量;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单井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8米,集输管道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14m;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应避开植被茂盛的区段,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严禁砍伐施工区外围的植被等被作燃料;管沟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穿越河道施工时,应在河底面砌干砌片石,两岸护坡设浆砌块石护岸;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对于事故情况下造成的天然气、凝析油外泄事故一要做好环境风险防范,二要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凝析油油。定时巡查站场、管线等;管线更换或修复作业结束后,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 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7 | 太平洋(新疆) (略) 30万锭精梳紧密纺、1036台织机、年印染3亿米坯布及年产150万件(套)家纺项目 | 项目位于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 | 太平洋(新疆) (略) | 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 (略) | 一期项目年产机织坯布5000万米,年加工印染坯布0.6亿米(包括1栋织布车间、1栋整经车间、3栋染整车间);二期项目年产机织坯布5000万米,年产15万锭紧密纺(约18000吨),年加工印花坯布1.8亿米(包括3栋织布车间、3栋纺纱车间、1栋染整车间);三期项目年产15万锭紧密纺(约18000吨),年加工印染纺纱36000吨(包括2栋家纺车间、3栋纺纱车间、2栋染整车间);以及配套的原料仓库、产品仓库、污水站、办公区、公用工程、依托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15万元,占总投资的2.65%。 |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排水管网进入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运行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工艺:格栅-pH调整-调节池-水解酸化-好氧生物处理-物化处理;中水回用处理装置采用MBR+RO反渗透的双膜法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三厂区各建设一个)预处理后排放园区污水管网至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区等易发生地下水污染区块必须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且在车间周围需设置拦截沟,防止车间内废水渗透进入地下水或通过车间排入到雨水管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分区防渗。设置规范化的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监测,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严格废水排放管理,不得擅自建设废水排放口。 2.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围挡、物料覆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项目有组织废气中1#印染车间烧毛工序(P1)、2#印染车间烧毛工序(P2)、3#印染车间烧毛工序(P3)和4#印染车间烧毛工序(P4)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1#印染车间定型工序(P5)、2#印染车间定型工序(P6)、3#印染车间定型工序(P7)和4#印染车间烧毛工序(P8)产生的定型废气分别经“二级水喷淋+间接冷却+二级静电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NMHC、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4#印染车间印花工序(P9)印花废气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NMHC、*苯、二*苯、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污水处理系统有组织废气(P10)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纺纱车间、织造车间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中污染物TSP、NMHC、NH3、H2S、*苯和二*苯经预测,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打桩机、搅拌机、电锯等机械噪声以及挖掘机、装载机等半流动性施工机械噪声以及运输卡车。评价要求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压缩施工区域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必要时设立围墙以减少噪声源的影响范围。通过对噪声的控制,施工期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运营期在筒子纱松筒工序和离心脱水工序噪声稍强。噪声污染防治的原则就是按照环境功能合理布置声源,使声源远离敏感区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 对风机等常用设备,应优选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对于泵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宜设置独立的机房,做好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如装备防震垫、隔声罩等,气流通道上设置消声装置等。 4.固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及人员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对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于废钢筋、废砖、石块等等可回收部分优先回收外售或就地利用;表层土壤在场地内临时贮存,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作为场地绿化用途加以利用,表土临时贮存点应覆盖土工布防尘、防流失;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用于收集施工期生活垃圾,并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清运。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废次料、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普通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次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及一般包装材 (略) 进行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要求,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5.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二醇锑、纺丝油剂、PTA、*醛、*二醇、二甘醇、氢化三联苯、联苯-联苯醚、冰醋酸、双氧水、液碱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聚合装置、储罐区、热媒站等。 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建筑安全设计等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在各危险区域设可燃和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器,进行监测和报警,配备事故应急监测设备和人员,配备事故救护器材和物资;三厂区设置30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8 | 浙苏石化家纺科技(阿克苏)有限公司年产6.7亿米家用纺织品面料垂直一体化项目 |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产业园区 | 浙苏石化家纺科技(阿克苏)有限公司 | 新疆天合 (略) | 新建20万吨/年聚酯生产装置 (1座聚酯车间);建设16万吨/年熔体直纺装置(1个熔体直纺车间),4万吨/年切片纺装置(1个切片纺车间);建设20万吨/年加弹装置(3个加弹车间);建设6.7亿米/年织造生产线(5个经纬编车间,2个圆机车间,1个喷气织造车间,3个喷水织造车间),建设15.318万吨/年印染生产线(7个印染车间);以及配套的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原料罐区、污水站、动力中心、热媒站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00万元,占总投资的3.59%。 | 1.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围档、物料覆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废气处理措施: (1)聚酯装置废气处理措施 运行期聚酯装置产生的VOCs废气采用燃气热媒炉热力焚烧处理,VOCs去除率可达到98%以上,热媒炉烟囱高35m,SO2、烟尘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非*烷总烃、*醛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NOx排放浓度满足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文中50mg/m3限值。*二醇液封槽、浆料配制罐尾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尾气喷淋塔;酯化反应尾气经凝液收集槽进入尾气喷淋塔,缩聚反应尾气经液环真空泵进入尾气喷淋塔;本项目*二醇液封槽、浆料配制罐尾气和酯化反应尾气经尾气喷淋塔水喷淋洗涤处理后,再接入热媒炉焚烧处理后排放。聚酯装置EG热井、EG中间罐、EG循环罐、酯化废水罐废气收集后一并接入热媒炉焚烧处理。切片干燥机排放废气经旋风+袋式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PTA投料及料仓产生粉尘由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2)纺丝、加弹装置废气处理措施 纺丝车间密闭设计,POY纺丝线油剂废气通过空调系统回风有组织收集后由15m排气筒集中排放;FDY油剂废气集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冷凝+高压静电除油)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油剂调配间设有集气抽风装置,油剂调配过程的油剂废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加弹车间密闭设计,POY原丝热箱(温度185℃)挥发的POY油剂废气经工序负压收集后,采用冷凝+高压静电除油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TY油上油时温度降至46℃,加弹车间设集气收集系统,DTY纺丝油剂废气通过集气收集,经油烟净化(冷凝+高压静电除油)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POY纺丝线、FDY纺丝线、DTY加弹机和油剂调配间的纺丝油剂废气收集率80%、FDY纺丝线、DTY加弹机的油剂废气去除率80%,DTY生产过程POY原丝加热挥发POY纺丝油剂废气收集率98%、油剂废气去除率95%。另外,纺丝油剂在配制、输送、上油等过程部分挥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切片干燥尾气经旋风+袋式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纺丝组件及喷丝板送真空煅烧装置煅烧清洗,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收集后经水喷淋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3)织造生产区废气处理措施 喷气、喷水车间上浆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4)印染生产区废气处理措施 定型机(含焙烘机、烫光机)、印花机、蒸化机全部配套安装废气高效处理装置,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除雾+静电+脱白”处理,由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净化效率达到90%以上,油烟去除率90%以上,VOCs处理效率不低于90%。 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调浆间废气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5)公辅工程废气处理措施 印染生产区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织造装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聚酯装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喷淋+臭氧除臭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危废暂存库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6)其他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 *二醇储罐和二甘醇储罐口设置平衡管以减少大呼吸挥发,呼吸口设氮封减少小呼吸挥发。聚酯装置连续反应运转,避免间歇反应时残留的反应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同时保证设备密封、生产过程制订严格的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DCS系统实施自动控制、电子称量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排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运行期聚酯纺丝生产区废水包括酯化废水、油剂废水、切片冷却废水、组件清洗废水、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办公区生活废水,废水产生量*.6m3/a,高浓度酯化废水、油剂废水/染色试验废水、含锑废水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设计能力为1000m3/d的聚酯区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厌氧+二级好氧+三级兼氧好氧+气浮工艺路线”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约20%出水(约75000m3/a)进入中水回用系统进一步处理后回用,其他出水(*.62m3/a)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锑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中标准限值。喷水织造车间喷水织机废水产生量约15348m3/d,进入设计规模为18000m3/d织造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活性污泥生化处理+过滤”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全部回用。 印染生产区废水包括磨毛废水、染色废水、皂洗废水、碱减量废水、印花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办公区生活废水,废水产生量约*.7m3/a,进入设计规模为12000m3/d印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综合污水处理(格栅+调节+气浮沉淀+亚厌氧+活性污泥法)”,部分出水采用“臭氧+滤池、MCR+RO”深度处理后,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印染车间不同生产工序,中水回用率56%,反渗透浓水进入3000m3/d浓盐水系统处理后和剩余出水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场界环境影响可接受。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尽可能室内布置,产噪车间安装吸声材料,安装动力消振装置、消音器。经距离衰减后,运行期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可控制在50分贝以下,厂界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弃土主要用于回填,装修废料和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其余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包括废热媒、废油剂、催化剂*二醇锑内包装袋、废机油、废碱液、废过滤器滤芯、化验室废物、物化污泥、废矿物油、定型废油、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等。物化污泥暂存在污水站污泥间,其他危废在厂内暂存后定期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物化污泥和浓盐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盐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待项目投运后进行属性鉴别,并按照鉴别后的固废属性确定合理的处置途径。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在厂内一般固废库暂存,除综合利用外,其余不可利用的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二醇锑、纺丝油剂、PTA、*醛、*二醇、二甘醇、氢化三联苯、联苯-联苯醚、冰醋酸、双氧水、液碱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聚合装置、储罐区、热媒站等。 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建筑安全设计等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设置连锁和紧急停车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各危险区域设可燃和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器,进行监测和报警,配备事故应急监测设备和人员,配备事故救护器材和物资。设置预防与控制事故状态下地下水体污染的“三级防控”措施,在装置区设置围堰,储罐区设置防火堤,事故废水依托2座新建的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2250立方米、2000立方米)收集事故废水。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心 (略) 年产32万吨三聚氰胺、50万吨复合肥项目 | 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内 | 新疆心 (略) | 北京中环 (略) | 本项目是以煤为原料,经气化、变换、低温*醇洗、液氮洗、氨合成等工序生产复合肥、三聚氰胺、高纯二氧化碳等产品。年产32万吨三聚氰胺、50万吨复合肥。生产装置包括气化装置、合成氨装置、三聚氰胺装置、复合肥装置、硫回收装置、高纯二氧化碳装置、空分装置。装置生产规模合成氨66.6万t/a,其中28.6万t/a外售;三聚氰胺32万t/a(单套16万t/a);复合肥50万t/a;高纯二氧化碳20万t/a;副产品硫磺1.04万t/a。工程投资*万元,环保投资55730万元,占总投资7.13%。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大型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超限设备现场加工焊接烟尘、除锈扬尘及刷油挥发的VOCs等。设置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洒水抑尘、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工艺废气包含低温*醇洗尾气、尿液制备精洗器尾气、三胺洗涤塔废气、硫回收尾气、高纯二氧化碳尾气。低温*醇洗酸性废气送硫回收系统制硫磺;低温*醇洗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醇和硫化氢,*醇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限值要求排放,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高度排放速率标准值后排放。高纯二氧化碳尾气主要为*醇和非*烷总烃,经催化氧化处理后达标《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限值要求排放。尿液制备精洗器尾气和三胺氨洗涤塔排放的废气,主要有害成分为NH3,分别经过洗涤塔洗涤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高度排放速率标准值。硫回收尾气送至动力站锅炉脱硫脱硝系统,一并处理。动力站锅炉采用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SCR+氨法脱硫后通过90m高烟囱达标排放,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超低排放要求。熔盐加热炉燃料主要为低温*醇洗的氢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加烟气再循环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要求。本项目含尘废气主要包括复合肥造粒除尘系统粉尘浓度小于2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复合肥除尘系统(流筛+料仓)、复合肥包装除尘系统、三聚氰胺除尘系统、硫磺粉尘、灰库除尘气、渣仓除尘气、煤仓间除尘气均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浓度小于2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加严50%。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化学喷淋+生物脱臭处理后达标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高度排放速率标准值,以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含粉尘、VOCs、NH3、H2S等。对各类无组织粉尘产生点,进行了封闭集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尘除尘后达标排放,将无组织排放源转化为有组织排放源,同时密闭方式进行物料贮存和输送,控制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和排放。干煤棚采用全封闭设施,内部设置弥散型喷雾洒水装置;转运过程中在全封闭廊道内进行,在各转运点采用了无动力除尘系统+干雾抑尘,有效的抑制粉尘的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单元臭气收集系统吸气负压设计,调节池、事故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设置钢筋混凝土盖板,上部设置集气支管,各收集口设置手阀,控制无组织排放。VOCs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规定的VOCs物料在储存、转移及运输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2.水环境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废油,对废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施工现场应修建防渗沉淀池,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到沉淀池中,经沉淀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实现施工废水零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及时拉运至芨芨湖生产服务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运营期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本项目排水系统分为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生产污水排水系统、初期污染雨水及消防事故排水系统、清净雨水排水系统和回用水系统。 本项目污水经过合成氨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分盐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 3.声环境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除尘风机、机泵等动力噪声和工艺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85dB(A)~120dB(A)之间,主要采取的降噪措施为厂房隔声、减振、消声器及隔声罩等,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将可利用的废品回收处置,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垃圾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原则,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固废治理措施可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设定为*醇储罐、液氨储罐、中间产物CO、H2S,因腐蚀破裂、人为操作不当、设备缺陷等问题导致有机物大量泄漏对周边大气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影响,甚至造成周边人员中毒伤亡,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环境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风险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在采取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新疆湘 (略) 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二期)变更 | 项目位于哈密工业园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 | 新疆湘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主要变更内容为:钛渣冶炼工序中核心设备-钛渣电炉采用的2台12500KVA半封闭熔炼电炉变更为1台25500KVA全封闭钛渣电炉,由于设备变化导致废气排放方式变化,企业配套新增一台20t/h尾气锅炉,配套煤气柜及脱硫脱硝烟气处理措施,利用尾气作为燃料为厂区其他工程提供蒸汽。 ?????????????????????????????????????????????????????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贮运系统、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采暖、通风、备品备件库及办公设施等,检化验室和机修车间依托厂区内现有;环保设施包括:原料配料、钛渣初碎、钛渣筛分、钛渣干燥精碎工段分别配套一套袋式除尘器,共4套,钛渣熔炼煤气经金属滤袋除尘+二级冷却后送入20000m3煤气柜中贮存调节作为燃料进入20t/h燃气蒸汽锅炉,蒸汽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NCR+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处理后排放。封闭式原料贮存车间及封闭式备品备件库。生产废水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事故池依托厂区现有5514m3应急池。项目建成后,年产5.1万吨酸溶性钛渣。变更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环保投资85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79%。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围档、物料覆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备料上料工段建设于全封闭式的原料贮存车间内,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去除率可达到99%以上,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5m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5原料制备工段颗粒物排放限值。项目钛渣冶炼电炉冶炼煤气通过一套“金属滤袋除尘器+二级冷却”装置处理后进入煤气柜贮存,作为燃料供给煤气锅炉;电炉出铁出渣过程及生铁铸造过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去除率可达到99%以上,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5m排气筒外排,其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5钛渣冶炼电炉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限值。钛渣破碎及筛分工段建设于全封闭式车间内,破碎及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去除率可达到99%以上,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一根25m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5其他工段颗粒物排放限值。钛渣精碎包装工段建设于全封闭式车间内,精碎烘干过程采用密闭设备,产生的粉尘通过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去除率可达到99%以上,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5m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5其他工段颗粒物排放限值。煤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35m烟囱外排,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NOx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中50mg/m3要求。项目原料贮存仓库采用全封闭式车间,不同车间之间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式廊道,减小无组织粉尘的影响。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浓度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过厂区现有的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钛渣冷却过程中用水仅起到冷却作用,对水质要求较低。本项目生产废水中,脱硫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含盐水和锅炉排污水用作钛渣冷却补充水,钛渣冷却废水收集于车间循环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冷却循环系统浓缩倍数2.0倍,污染物含量较低,这些废水中主要物质为盐分及悬浮物,不会降低钛渣产品品质,冷却废水产生后在钛渣破碎及冷却车间设置的150m3循环池内收集简单沉淀后直接回用,可以满足项目运行需求,无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设有的一套CSW-30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该设施采用“隔沙机+调节池+气浮池+除油+厌氧池+耗氧池+沉淀池+过滤池+膜池+清水池”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720m3/d(余量507.64m3/d),经处理后合格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回用于厂区循环水补充,浓水与厂区其他工段冷却水排水及软化再生水等混合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场界环境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尽可能室内布置,产噪车间安装吸声材料,安装动力消振装置、消音器。经距离衰减后,运行期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可控制在55分贝以下,厂界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装修废料和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其余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危险废物贮存于厂区现有的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中除尘器收集灰中成分主要为钛精矿、兰炭、等,暂存于除尘器收尘仓内,定期由汽车收集通过气力输送至料仓内回用于生产;出铁出渣工段除尘器收集尘由于混入铸造粉尘不能回用,同脱硫石膏和浊循环池污泥收集后一同运往哈密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厂家回收再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建筑安全设计等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设置连锁和紧急停车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各危险区域设可燃和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器,进行监测和报警,配备事故应急监测设备和人员,配备事故救护器材和物资。设置预防与控制事故状态下地下水体污染的“三级防控”措施,事故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的1座应急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及时修编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3 | 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 | 和 (略) 、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境内 |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 新疆天合 (略) | 本项目线路全长117.877km,其中起点~K2503+100段为新建路段,长度101.407km;K2503+100~终点段为改扩建路段,长度16.47km。项目全线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根据不同路段分别为80km/h和60km/h;新建路段采用整体路基宽12m,改扩建路段采用加宽至17m处理。 工程全线新建大桥1491m/3座,中桥430.04m/11座、小桥323.12m/16座,涵洞273道,平面交叉70处,定向匝道1处,公铁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沿线设施包括:新建养护工区2处。 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89.97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48%。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永久占地及各类临时占地。工程永久占地将改变沿线用地性质,工程的实施会造成沿线植被破坏,引发水土流失,因此需要采取一定的生态补偿和恢复措施。此外工程对沿线生态保护红线、沙漠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也会造成一定环境影响。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生态敏感区防护措施,要求在工程实施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运输车辆按照指定线路行驶;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禁止捕猎任何野生动物;在施工后期,做好取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的清理、平整、有恢复条件的进行植被恢复;采取设置草方格+阻沙栅栏防风固沙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土地沙漠化。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路段设置 “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红线、保护生态环境、禁止鸣笛” 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在遇到野生动物时谨慎慢行;养护工区采取适当的防护和绿化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将进行大量的土石方挖填、筑路材料的运输及拌合、沥青熬炼、摊铺等作业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材料堆场扬尘、道路扬尘、沥青烟气等将对周围大气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施工临时设施的设置需远离村庄、 (略) 等;拌合站采用全封闭作业,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粉状材料采取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土方、水泥和石灰等物料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运营期养护工区冬季采用电锅炉采暖,不设食堂,无食堂油烟及锅炉废气产生。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场地作业影响范围昼间50m,夜间300m。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43处较近敏感点采用移动隔声屏。 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保养;沿线规划制定、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对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41处敏感目标设置隔声窗;在经过学校、医院等特殊声环境敏感目标设立禁止鸣笛和限速标识牌措施。 4.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桥梁施工、施工场地产生的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桥梁施工选择枯水期并避开雨季,涉水桥墩施工选择双壁钢围堰施工工艺,严禁将泥浆和废水排入水体;隧道涌水与隧道施工废水“清污分流”;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路面、桥面径流对沿线水体造成污染。运营期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为: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夏季绿化、冬季储存,不外排。对沿线主要涉水桥梁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对于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防渗边沟及事故池,进出敏感水体路段安装警示标志。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处置措施 施工产生的弃渣、桥梁钻渣全部运送至弃渣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期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后危险品泄漏、一般交通事故造成的油品泄漏造成污染。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有:跨河路段:跨越玉龙喀什河和喀拉喀什河水质执行Ⅱ类标准,应按规定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事故池。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穿越水源保护区内路段需安装加强型防撞护栏、防渗边沟及事故池。建设单位应与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建立区域应急联动平台,强化联动机制,合理规划危险品车辆运输路线,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滑过度,不得形成汇水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滥砍滥伐野外植被,破坏沿线生态环境;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项目施工占用公益林前,应向林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严禁砍伐公益林作燃料,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主要防沙治沙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碾压项目区内施工范围外固沙植被;施工期间严格落实防沙治沙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或加剧沙化。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从管理上加强对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5 | 新疆 (略) 新建压滤机及储罐项目 | 项目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 (略) | 乌鲁木齐湘永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4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0座60m3储罐,其中3座储存废酸,7座储存三氯化铁溶液;新建1座压滤机间。本项目总投资为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5%。 |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运营期储罐呼吸废气HCl经现有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压滤间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厂界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排入八钢厂区管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无新增生活污水。依托八钢厂区地下水观测井,加强地下水日常监测,确保不对场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严防污染地下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依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施工结束后及时迹地恢复。 运营期产生的滤渣、废滤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废酸储罐或工艺管道发生泄漏,HCl对环境空气、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压滤间和罐区进行防渗和防腐,地面采取重点防渗措施;罐区设置围堰。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6 | 天湾区块地面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昌吉州玛纳斯县 | (略) 开发公司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一期仅天湾1井投产,新建1座采气井场、处理能力为4.8×104m3/d的天然气露点处理站1座,处理后的干气经新建44km输气管道T接入玛河处理站-704站输气管道,最终进入克-乌输气管线,为北疆居民供气。凝析油在站内暂存,定期拉运外售。二期新建天湾2井、清北1井2座采气井场,停用露点控制站,一期工程建设的44km输气管道作为内部集输管线使用,对该管线末端进行改造,将区块天然气接入玛河气田处理站,依托站内天然气处理和产品存储设施进行集中处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天湾2井、清北1井两座采气井场,以及9.8km单井采气管线,其中天湾2井约3.6km,清北1井约6.2km。采气工艺、井口装置、以及单井管线设计均与一期工程一致。 |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为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等。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对站场永久性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减少风蚀量;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单井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8米,集输管道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14m;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应避开植被茂盛的区段,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严禁砍伐施工区外围的植被等被作燃料;管沟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穿越河道施工时,应在河底面砌干砌片石,两岸护坡设浆砌块石护岸;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对于事故情况下造成的天然气、凝析油外泄事故一要做好环境风险防范,二要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凝析油油。定时巡查站场、管线等;管线更换或修复作业结束后,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 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7 | 太平洋(新疆) (略) 30万锭精梳紧密纺、1036台织机、年印染3亿米坯布及年产150万件(套)家纺项目 | 项目位于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 | 太平洋(新疆) (略) | 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 (略) | 一期项目年产机织坯布5000万米,年加工印染坯布0.6亿米(包括1栋织布车间、1栋整经车间、3栋染整车间);二期项目年产机织坯布5000万米,年产15万锭紧密纺(约18000吨),年加工印花坯布1.8亿米(包括3栋织布车间、3栋纺纱车间、1栋染整车间);三期项目年产15万锭紧密纺(约18000吨),年加工印染纺纱36000吨(包括2栋家纺车间、3栋纺纱车间、2栋染整车间);以及配套的原料仓库、产品仓库、污水站、办公区、公用工程、依托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15万元,占总投资的2.65%。 |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排水管网进入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运行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工艺:格栅-pH调整-调节池-水解酸化-好氧生物处理-物化处理;中水回用处理装置采用MBR+RO反渗透的双膜法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三厂区各建设一个)预处理后排放园区污水管网至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区等易发生地下水污染区块必须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且在车间周围需设置拦截沟,防止车间内废水渗透进入地下水或通过车间排入到雨水管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分区防渗。设置规范化的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监测,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严格废水排放管理,不得擅自建设废水排放口。 2.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围挡、物料覆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项目有组织废气中1#印染车间烧毛工序(P1)、2#印染车间烧毛工序(P2)、3#印染车间烧毛工序(P3)和4#印染车间烧毛工序(P4)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1#印染车间定型工序(P5)、2#印染车间定型工序(P6)、3#印染车间定型工序(P7)和4#印染车间烧毛工序(P8)产生的定型废气分别经“二级水喷淋+间接冷却+二级静电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NMHC、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4#印染车间印花工序(P9)印花废气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NMHC、*苯、二*苯、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污水处理系统有组织废气(P10)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纺纱车间、织造车间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中污染物TSP、NMHC、NH3、H2S、*苯和二*苯经预测,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打桩机、搅拌机、电锯等机械噪声以及挖掘机、装载机等半流动性施工机械噪声以及运输卡车。评价要求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压缩施工区域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必要时设立围墙以减少噪声源的影响范围。通过对噪声的控制,施工期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运营期在筒子纱松筒工序和离心脱水工序噪声稍强。噪声污染防治的原则就是按照环境功能合理布置声源,使声源远离敏感区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 对风机等常用设备,应优选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对于泵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宜设置独立的机房,做好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如装备防震垫、隔声罩等,气流通道上设置消声装置等。 4.固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及人员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对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于废钢筋、废砖、石块等等可回收部分优先回收外售或就地利用;表层土壤在场地内临时贮存,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作为场地绿化用途加以利用,表土临时贮存点应覆盖土工布防尘、防流失;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用于收集施工期生活垃圾,并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清运。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废次料、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普通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次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及一般包装材 (略) 进行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要求,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5.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二醇锑、纺丝油剂、PTA、*醛、*二醇、二甘醇、氢化三联苯、联苯-联苯醚、冰醋酸、双氧水、液碱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聚合装置、储罐区、热媒站等。 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建筑安全设计等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在各危险区域设可燃和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器,进行监测和报警,配备事故应急监测设备和人员,配备事故救护器材和物资;三厂区设置30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8 | 浙苏石化家纺科技(阿克苏)有限公司年产6.7亿米家用纺织品面料垂直一体化项目 |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产业园区 | 浙苏石化家纺科技(阿克苏)有限公司 | 新疆天合 (略) | 新建20万吨/年聚酯生产装置 (1座聚酯车间);建设16万吨/年熔体直纺装置(1个熔体直纺车间),4万吨/年切片纺装置(1个切片纺车间);建设20万吨/年加弹装置(3个加弹车间);建设6.7亿米/年织造生产线(5个经纬编车间,2个圆机车间,1个喷气织造车间,3个喷水织造车间),建设15.318万吨/年印染生产线(7个印染车间);以及配套的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原料罐区、污水站、动力中心、热媒站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00万元,占总投资的3.59%。 | 1.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围档、物料覆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废气处理措施: (1)聚酯装置废气处理措施 运行期聚酯装置产生的VOCs废气采用燃气热媒炉热力焚烧处理,VOCs去除率可达到98%以上,热媒炉烟囱高35m,SO2、烟尘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非*烷总烃、*醛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NOx排放浓度满足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文中50mg/m3限值。*二醇液封槽、浆料配制罐尾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尾气喷淋塔;酯化反应尾气经凝液收集槽进入尾气喷淋塔,缩聚反应尾气经液环真空泵进入尾气喷淋塔;本项目*二醇液封槽、浆料配制罐尾气和酯化反应尾气经尾气喷淋塔水喷淋洗涤处理后,再接入热媒炉焚烧处理后排放。聚酯装置EG热井、EG中间罐、EG循环罐、酯化废水罐废气收集后一并接入热媒炉焚烧处理。切片干燥机排放废气经旋风+袋式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PTA投料及料仓产生粉尘由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2)纺丝、加弹装置废气处理措施 纺丝车间密闭设计,POY纺丝线油剂废气通过空调系统回风有组织收集后由15m排气筒集中排放;FDY油剂废气集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冷凝+高压静电除油)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油剂调配间设有集气抽风装置,油剂调配过程的油剂废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加弹车间密闭设计,POY原丝热箱(温度185℃)挥发的POY油剂废气经工序负压收集后,采用冷凝+高压静电除油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TY油上油时温度降至46℃,加弹车间设集气收集系统,DTY纺丝油剂废气通过集气收集,经油烟净化(冷凝+高压静电除油)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POY纺丝线、FDY纺丝线、DTY加弹机和油剂调配间的纺丝油剂废气收集率80%、FDY纺丝线、DTY加弹机的油剂废气去除率80%,DTY生产过程POY原丝加热挥发POY纺丝油剂废气收集率98%、油剂废气去除率95%。另外,纺丝油剂在配制、输送、上油等过程部分挥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切片干燥尾气经旋风+袋式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纺丝组件及喷丝板送真空煅烧装置煅烧清洗,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收集后经水喷淋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3)织造生产区废气处理措施 喷气、喷水车间上浆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4)印染生产区废气处理措施 定型机(含焙烘机、烫光机)、印花机、蒸化机全部配套安装废气高效处理装置,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除雾+静电+脱白”处理,由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净化效率达到90%以上,油烟去除率90%以上,VOCs处理效率不低于90%。 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调浆间废气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5)公辅工程废气处理措施 印染生产区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织造装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聚酯装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喷淋+臭氧除臭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危废暂存库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6)其他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 *二醇储罐和二甘醇储罐口设置平衡管以减少大呼吸挥发,呼吸口设氮封减少小呼吸挥发。聚酯装置连续反应运转,避免间歇反应时残留的反应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同时保证设备密封、生产过程制订严格的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DCS系统实施自动控制、电子称量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排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运行期聚酯纺丝生产区废水包括酯化废水、油剂废水、切片冷却废水、组件清洗废水、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办公区生活废水,废水产生量*.6m3/a,高浓度酯化废水、油剂废水/染色试验废水、含锑废水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设计能力为1000m3/d的聚酯区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厌氧+二级好氧+三级兼氧好氧+气浮工艺路线”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约20%出水(约75000m3/a)进入中水回用系统进一步处理后回用,其他出水(*.62m3/a)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锑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中标准限值。喷水织造车间喷水织机废水产生量约15348m3/d,进入设计规模为18000m3/d织造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活性污泥生化处理+过滤”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全部回用。 印染生产区废水包括磨毛废水、染色废水、皂洗废水、碱减量废水、印花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办公区生活废水,废水产生量约*.7m3/a,进入设计规模为12000m3/d印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综合污水处理(格栅+调节+气浮沉淀+亚厌氧+活性污泥法)”,部分出水采用“臭氧+滤池、MCR+RO”深度处理后,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印染车间不同生产工序,中水回用率56%,反渗透浓水进入3000m3/d浓盐水系统处理后和剩余出水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场界环境影响可接受。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尽可能室内布置,产噪车间安装吸声材料,安装动力消振装置、消音器。经距离衰减后,运行期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可控制在50分贝以下,厂界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弃土主要用于回填,装修废料和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其余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包括废热媒、废油剂、催化剂*二醇锑内包装袋、废机油、废碱液、废过滤器滤芯、化验室废物、物化污泥、废矿物油、定型废油、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等。物化污泥暂存在污水站污泥间,其他危废在厂内暂存后定期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物化污泥和浓盐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盐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待项目投运后进行属性鉴别,并按照鉴别后的固废属性确定合理的处置途径。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在厂内一般固废库暂存,除综合利用外,其余不可利用的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二醇锑、纺丝油剂、PTA、*醛、*二醇、二甘醇、氢化三联苯、联苯-联苯醚、冰醋酸、双氧水、液碱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聚合装置、储罐区、热媒站等。 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建筑安全设计等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设置连锁和紧急停车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各危险区域设可燃和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器,进行监测和报警,配备事故应急监测设备和人员,配备事故救护器材和物资。设置预防与控制事故状态下地下水体污染的“三级防控”措施,在装置区设置围堰,储罐区设置防火堤,事故废水依托2座新建的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2250立方米、2000立方米)收集事故废水。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