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润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润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润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中堂镇潢纸路1号2栋102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润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润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新建项目,厂房地 (略) (略) 中堂镇潢纸路1号2栋102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42′43.286″,北纬23°8′12.113″)。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821m2,建筑面积5575m2;项目年产再生革900万张/年(约1.98万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源 项目拟对废水处理站的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池等采取加盖措施,同时设置收集风管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收集效率80%。废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再经“生物滴滤”装置进行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处理效率为85%。 废水处理站废气(H2S、NH3)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厂区外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生产过程臭气浓度满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水污染源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臭氧氧化-砂滤-炭滤+超滤+反渗透+海水淡化膜+MVR”的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RO系统产生的浓水经MVR系统(高效蒸发系统)蒸发处理后产生的蒸发浓缩液交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生活污水:项目 (略) 中堂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中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经市政管 (略) 中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对噪声污染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理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采取基础的减震、隔声措施;对高噪设备进行重点治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加强管理,注意设备的维护与清理,避免设备运行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等。通过消声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采取上述措施后,则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开展,详情请看公众参与说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积极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治理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7-0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项目概况描述不清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润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中堂镇潢纸路1号2栋102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润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润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新建项目,厂房地 (略) (略) 中堂镇潢纸路1号2栋102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42′43.286″,北纬23°8′12.113″)。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821m2,建筑面积5575m2;项目年产再生革900万张/年(约1.98万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源 项目拟对废水处理站的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池等采取加盖措施,同时设置收集风管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收集效率80%。废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再经“生物滴滤”装置进行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处理效率为85%。 废水处理站废气(H2S、NH3)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厂区外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生产过程臭气浓度满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水污染源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臭氧氧化-砂滤-炭滤+超滤+反渗透+海水淡化膜+MVR”的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RO系统产生的浓水经MVR系统(高效蒸发系统)蒸发处理后产生的蒸发浓缩液交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生活污水:项目 (略) 中堂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中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经市政管 (略) 中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对噪声污染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理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采取基础的减震、隔声措施;对高噪设备进行重点治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加强管理,注意设备的维护与清理,避免设备运行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等。通过消声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采取上述措施后,则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开展,详情请看公众参与说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积极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治理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7-0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项目概况描述不清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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