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关于拟对阳东区大八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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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关于拟对阳东区大八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东区大八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阳东区支十一路(佳兆业滨江一号楼盘后),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东区大八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阳东区大八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略) 阳东区大八镇吉水村委会上南岗村新地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阳东区大八镇吉水村委会上南岗村新地。设计污水处理能力3000m3/d。主体工艺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活性砂滤池+ 紫外线消毒”,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标准的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排污口设置在厂址东南面的吉水河右岸处(坐标为东经111°57′32.3″,北纬22°3′21.5″),尾水全部经650m长的HDPE双壁波纹管DN600排入吉水河。项目总投资2798.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98.10万元。项目的服务 (略) 阳东区大八镇镇区居民聚集区范围的污水。项目用地面积为76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09.8平方米,池体面积为1495.44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厂规划占地面积为5000.40m2,建筑面积为1087.56m2,建筑基底面积为780.10m2,绿化面积1529.44m2,容积率0.22,建筑密度15.60%,绿化率30.57%,地面硬化面积979.95m2,围墙长度242.40m,道路面积999.2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1 座,主要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一体化处理池(包括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活性砂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储泥池、污泥泵站)、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除臭系统、综合楼、门卫室及休息室、维修间及仓库、进水在线监测间及出水在线监测间。新建配套污水主干管DN600(包含进水管和出水管),长约1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均不外排。营运期间,项目接收的生活污水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活性砂滤池+ 紫外线消毒”,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标准的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后,尾水全部通过经650m长的HDPE双壁波纹管DN600排入吉水河。

  (二)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间,通过封闭施工、洒水压尘、交通扬尘控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综合措施,将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营运期间,项目大气污染主要为主要包括为粗格栅、进水提升泵房、储泥池、污泥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项目拟对以上臭气源进行局部加盖、加罩密封,通过风管收集系统将各臭气源产生的臭气收集并输送到生物滤池除臭装置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规定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按照严格规定时间作业,通过设立围蔽设施、合理布置声源较强的设备、采用低声机械等综合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各噪声源经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和弃土石方经过分类收集后可以利用的部分如钢筋、木材等建筑废物可以直接外卖回收利用,其他不可利用的建筑废物及开挖土方用于项目场地回 (略) 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营运期间,项目产生的栅格渣、沉淀池沉砂压榨打包脱水后和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干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化验废液、废试剂包装袋(瓶)、废紫外线灯管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东区大八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阳东区支十一路(佳兆业滨江一号楼盘后),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东区大八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阳东区大八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略) 阳东区大八镇吉水村委会上南岗村新地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阳东区大八镇吉水村委会上南岗村新地。设计污水处理能力3000m3/d。主体工艺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活性砂滤池+ 紫外线消毒”,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标准的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排污口设置在厂址东南面的吉水河右岸处(坐标为东经111°57′32.3″,北纬22°3′21.5″),尾水全部经650m长的HDPE双壁波纹管DN600排入吉水河。项目总投资2798.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98.10万元。项目的服务 (略) 阳东区大八镇镇区居民聚集区范围的污水。项目用地面积为76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09.8平方米,池体面积为1495.44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厂规划占地面积为5000.40m2,建筑面积为1087.56m2,建筑基底面积为780.10m2,绿化面积1529.44m2,容积率0.22,建筑密度15.60%,绿化率30.57%,地面硬化面积979.95m2,围墙长度242.40m,道路面积999.2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1 座,主要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一体化处理池(包括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活性砂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储泥池、污泥泵站)、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除臭系统、综合楼、门卫室及休息室、维修间及仓库、进水在线监测间及出水在线监测间。新建配套污水主干管DN600(包含进水管和出水管),长约1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均不外排。营运期间,项目接收的生活污水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活性砂滤池+ 紫外线消毒”,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标准的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后,尾水全部通过经650m长的HDPE双壁波纹管DN600排入吉水河。

  (二)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间,通过封闭施工、洒水压尘、交通扬尘控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综合措施,将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营运期间,项目大气污染主要为主要包括为粗格栅、进水提升泵房、储泥池、污泥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项目拟对以上臭气源进行局部加盖、加罩密封,通过风管收集系统将各臭气源产生的臭气收集并输送到生物滤池除臭装置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规定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按照严格规定时间作业,通过设立围蔽设施、合理布置声源较强的设备、采用低声机械等综合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各噪声源经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和弃土石方经过分类收集后可以利用的部分如钢筋、木材等建筑废物可以直接外卖回收利用,其他不可利用的建筑废物及开挖土方用于项目场地回 (略) 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营运期间,项目产生的栅格渣、沉淀池沉砂压榨打包脱水后和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干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化验废液、废试剂包装袋(瓶)、废紫外线灯管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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