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产业集聚区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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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产业集聚区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略) 产业集聚区小学项目地 (略) 蓝天路东,枯河南路南,蓝天支路西,宗地号为:*,地块总用地面积26903.26m2,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E114.*°, N33.*°,地块原土地利用情况为韩老家村农用地,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清风路南、经三路西与蓝天路东、枯河南路南两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项政文[2022]18 号)、《 (略) 产业集聚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总平面图》,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管理规定,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教育体育局委托, (略) (略) (报告中简称“调查单位”)承担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 (略) 产业集聚区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3年6月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可知:
(1)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内从2012 年至今一直为农用地,农田内有一米宽度的自然沟渠,其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主要用于排洪泄涝。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从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农作物均使用地下水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不存在固体废物堆存、管线排污等问题;地块内未使用过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性农药,使用地下水井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调查地块内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调查地块相邻区域历史上2012至2023年以村庄、农田为主;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以村庄、农业种植为主;调查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周边工业企业为西南约650m为万博商用厨具节能体验中心(厨具展厅)、南面约640m处为祥和温泉洗浴中收、南面隔南环路约800 (略) 兆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司、南约520m处为昭和机电(河南)有限公司,南面隔南环路约810m处为河南 (略) ,西南约520m处为在建厂房(建设中, (略) 名称),西南约560m (略) ,西面约650m处 (略) ,西南约570m处为小汽车修理厂,西南约560m处为第十九幼儿园,西北约750m处为医护服饰产业园,东南920m为周口燃机电厂,东北角约650m处为 (略) ,东北角约690m处为莲味小学和莲味幼儿园,东北角约620m处为莲花派出所,西北角约600m处为物流配送站,结合实际现场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调查未发现间接污染该地块。因此,地块内未发现潜在的污染源;经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分析地块周边工业企业对地块内污染影响较小,对土壤造成无明显影响。
2、结论与建议
(略) 产业集聚区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生产活动对本地块产生潜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内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进行下阶段调查。
该地块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若发现有可疑污染情况,须及时通知当地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查验,进一步监测确认;在后续地块开发利用时,应加强对地块的监督管理,杜绝新增外来污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建议相关开发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并严格执行。

(略) 产业集聚区小学项目地 (略) 蓝天路东,枯河南路南,蓝天支路西,宗地号为:*,地块总用地面积26903.26m2,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E114.*°, N33.*°,地块原土地利用情况为韩老家村农用地,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清风路南、经三路西与蓝天路东、枯河南路南两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项政文[2022]18 号)、《 (略) 产业集聚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总平面图》,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管理规定,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教育体育局委托, (略) (略) (报告中简称“调查单位”)承担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 (略) 产业集聚区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3年6月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可知:
(1)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内从2012 年至今一直为农用地,农田内有一米宽度的自然沟渠,其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主要用于排洪泄涝。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从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农作物均使用地下水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不存在固体废物堆存、管线排污等问题;地块内未使用过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性农药,使用地下水井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调查地块内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调查地块相邻区域历史上2012至2023年以村庄、农田为主;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以村庄、农业种植为主;调查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周边工业企业为西南约650m为万博商用厨具节能体验中心(厨具展厅)、南面约640m处为祥和温泉洗浴中收、南面隔南环路约800 (略) 兆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司、南约520m处为昭和机电(河南)有限公司,南面隔南环路约810m处为河南 (略) ,西南约520m处为在建厂房(建设中, (略) 名称),西南约560m (略) ,西面约650m处 (略) ,西南约570m处为小汽车修理厂,西南约560m处为第十九幼儿园,西北约750m处为医护服饰产业园,东南920m为周口燃机电厂,东北角约650m处为 (略) ,东北角约690m处为莲味小学和莲味幼儿园,东北角约620m处为莲花派出所,西北角约600m处为物流配送站,结合实际现场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调查未发现间接污染该地块。因此,地块内未发现潜在的污染源;经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分析地块周边工业企业对地块内污染影响较小,对土壤造成无明显影响。
2、结论与建议
(略) 产业集聚区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生产活动对本地块产生潜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内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进行下阶段调查。
该地块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若发现有可疑污染情况,须及时通知当地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查验,进一步监测确认;在后续地块开发利用时,应加强对地块的监督管理,杜绝新增外来污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建议相关开发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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