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批复儿科诊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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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批复儿科诊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2022年度批复儿科诊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编号:2023-JQ62-W1005)

我部拟对2022年度批复儿科诊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批复儿科诊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62-W1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无创双水平呼吸机(新生儿)

/

详见附件

1

2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中标后由采购单位另行明确


2

婴儿蓝光治疗仪

/

1

2.2


3

婴儿培养箱

/

1

4


4

注射泵(新生儿)

/

2

2


5

输液泵(新生儿)

/

2

2


6

监护仪(新生儿)

/

2

4


7

婴儿秤

/

1

0.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44.3万元 ;

3.最高限价: 44.3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 本项目特定资格:

1.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销商或代理商的,二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所投产品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4.若报价货物非报价方生产产品,报价方应提供报价货物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且授权方须承诺承担报价方在本项目中的售后服务连带承诺。

六、服务要求

具体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七、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q.com 进行反馈,我部收到后会及时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给需求方,如被采纳将会一并修改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另行回复。

八、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

九、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均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请您及时留意。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王助理

电 话:* * 0917-*

邮 箱:*@*q.com

地 址: (略)

十一、监督受理电话

电 话:0917-* *(8:30-12:00,15:00-18:00)

附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陕西, (略) ,宝鸡,0917-

2022年度批复儿科诊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编号:2023-JQ62-W1005)

我部拟对2022年度批复儿科诊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批复儿科诊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62-W1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无创双水平呼吸机(新生儿)

/

详见附件

1

2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中标后由采购单位另行明确


2

婴儿蓝光治疗仪

/

1

2.2


3

婴儿培养箱

/

1

4


4

注射泵(新生儿)

/

2

2


5

输液泵(新生儿)

/

2

2


6

监护仪(新生儿)

/

2

4


7

婴儿秤

/

1

0.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44.3万元 ;

3.最高限价: 44.3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 本项目特定资格:

1.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销商或代理商的,二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所投产品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4.若报价货物非报价方生产产品,报价方应提供报价货物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且授权方须承诺承担报价方在本项目中的售后服务连带承诺。

六、服务要求

具体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七、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q.com 进行反馈,我部收到后会及时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给需求方,如被采纳将会一并修改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另行回复。

八、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

九、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均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请您及时留意。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王助理

电 话:* * 0917-*

邮 箱:*@*q.com

地 址: (略)

十一、监督受理电话

电 话:0917-* *(8:30-12:00,15:00-18:00)

附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陕西, (略) ,宝鸡,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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