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顶顺鞋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双PU鞋、30万双冷粘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浙江顶顺鞋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双PU鞋、30万双冷粘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40万双PU鞋、30万双冷粘鞋建设项目 | (略) (略) 莘塍街道东新工业区( (略) (略) A幢1F、3F) | (略) | (略) 是一家专业 (略) ,本项 (略) (略) 莘塍街道东新工业区( (略) (略) A幢1F、3F), (略) (略) A幢1F、3F厂房作为本项目的生产用房。本项目投产后,企业将达到年产40万双PU鞋、30万双冷粘鞋的生产规模。 | 2023年7月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 (略) 年产40万双PU鞋、30万双冷粘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2、废气:①里布粘合废气、夹帮定型废气、复底烘干废气、注塑废气、脱模废气经各工序集气罩收集,喷光台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喷光废气先通过干式除雾器对喷光漆雾中的固化组分进行处理后与其他有机废气收集后一并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高度20m,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②抛光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0m。3、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面料边角料、聚氨酯废料、集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喷光废渣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7 月 06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13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7-06
·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0577-*
·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H区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40万双PU鞋、30万双冷粘鞋建设项目 | (略) (略) 莘塍街道东新工业区( (略) (略) A幢1F、3F) | (略) | (略) 是一家专业 (略) ,本项 (略) (略) 莘塍街道东新工业区( (略) (略) A幢1F、3F), (略) (略) A幢1F、3F厂房作为本项目的生产用房。本项目投产后,企业将达到年产40万双PU鞋、30万双冷粘鞋的生产规模。 | 2023年7月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 (略) 年产40万双PU鞋、30万双冷粘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2、废气:①里布粘合废气、夹帮定型废气、复底烘干废气、注塑废气、脱模废气经各工序集气罩收集,喷光台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喷光废气先通过干式除雾器对喷光漆雾中的固化组分进行处理后与其他有机废气收集后一并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高度20m,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②抛光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0m。3、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面料边角料、聚氨酯废料、集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喷光废渣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7 月 06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13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7-06
·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0577-*
·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H区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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