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龙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吨对苯二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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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龙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吨对苯二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晋环审批函〔2023〕271号

山 (略) :

你公司《关于山 (略) 新建年产1万吨对苯二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申请》(龙兴办发〔2023〕4号)、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关于山 (略) 新建年产1万吨对苯二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 (略) 新建年产1万吨对苯二胺生产线建设项 (略) 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对苯二胺生产线及1条*醇制氢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0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万荣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关于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环函〔2014〕1477号)中的有关要求。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47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未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氨化反应工艺废气、液氨罐区废气分别收集后采用四级水吸收罐处理,吸收后的稀氨水回用于生产,NH3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精馏塔顶不凝气、对硝基氯苯罐区废气分别收集后采用“循环水冷却+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活性炭原位再生装置并及时更换确保净化效率,苯胺类、硝基苯类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炉及燃气锅炉以洁净天然气为燃料,烟气采用“烟气外循环+低氮燃烧+SCR脱硝(备用)”处理工艺,颗粒物、SO2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标准限值要求;NOx排放须满足《 (略) 2019年锅炉污染专项整治方案》中30mg/m3管控要求。*醇罐区设置一级水吸收罐,平时废气收集送锅炉燃烧,锅炉检修期间送水吸收罐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先送臭氧破坏器处理,再经“氨气水幕吸收罐+水喷淋塔”吸收氨,NH3、H2S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转运物料,对硝基氯苯储罐及*醇储罐外壁采取保温措施,氨水储罐及*醇储罐采用氮封,物料装卸均采用密闭及液下装载等方式。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加盖密闭、臭氧催化氧化系统密封、污泥压滤设置专门的压滤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2、NOx、硝基苯类、*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1-1996)标准限值要求,NH3、H2S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母液蒸氨废水、离心废水、软水站排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真空泵排水、地坪冲洗水及生活污水送污水处理站分质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配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设置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和蒸发提盐系统。蒸发结晶废盐作为危废管理,蒸发冷凝水回用于软水站补水。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环评要求新建1座300m3初期雨水池和1座1000m3应急事故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别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外排。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须按照承诺,落实《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加快开发区600m3事故水池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同时随着园区企业发展,按需增扩园区事故水池,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精馏残渣、对苯二胺结晶提纯残渣、加氢废催化剂、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深度处理浓水三效蒸发废盐、脱硝废催化剂、废机油类物质、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制氢废催化剂、变压吸附废吸附剂、污水处理站废催化剂、制氧废分子筛、制氮废分子筛均由厂家回收。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高噪声设备物料输送泵、压缩机、风机等采取隔声罩、基础减震、厂房吸声、弹性连接降噪等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污水处理站、储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氯化铵混盐库、地下污水管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将各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等作为一般防渗区。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48吨/年、SO20.33吨/年、NOx 2.9吨/年、VOCs 1.567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万荣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山 (略) 新建年产1万吨对苯二胺生产线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的审核意见及承诺》(万政函〔2022〕13号),将万荣万泉东*天祥砖厂工业窑炉污染深度治理改造及山西瑞邦 (略) *醇储罐及*醛储罐呼吸气收集处理改造腾出的削减量作为该项目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来源。万荣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六、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将环境保护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2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

晋环审批函〔2023〕271号

山 (略) :

你公司《关于山 (略) 新建年产1万吨对苯二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申请》(龙兴办发〔2023〕4号)、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关于山 (略) 新建年产1万吨对苯二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 (略) 新建年产1万吨对苯二胺生产线建设项 (略) 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对苯二胺生产线及1条*醇制氢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0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万荣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关于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环函〔2014〕1477号)中的有关要求。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47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未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氨化反应工艺废气、液氨罐区废气分别收集后采用四级水吸收罐处理,吸收后的稀氨水回用于生产,NH3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精馏塔顶不凝气、对硝基氯苯罐区废气分别收集后采用“循环水冷却+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活性炭原位再生装置并及时更换确保净化效率,苯胺类、硝基苯类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炉及燃气锅炉以洁净天然气为燃料,烟气采用“烟气外循环+低氮燃烧+SCR脱硝(备用)”处理工艺,颗粒物、SO2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标准限值要求;NOx排放须满足《 (略) 2019年锅炉污染专项整治方案》中30mg/m3管控要求。*醇罐区设置一级水吸收罐,平时废气收集送锅炉燃烧,锅炉检修期间送水吸收罐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先送臭氧破坏器处理,再经“氨气水幕吸收罐+水喷淋塔”吸收氨,NH3、H2S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转运物料,对硝基氯苯储罐及*醇储罐外壁采取保温措施,氨水储罐及*醇储罐采用氮封,物料装卸均采用密闭及液下装载等方式。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加盖密闭、臭氧催化氧化系统密封、污泥压滤设置专门的压滤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2、NOx、硝基苯类、*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1-1996)标准限值要求,NH3、H2S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母液蒸氨废水、离心废水、软水站排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真空泵排水、地坪冲洗水及生活污水送污水处理站分质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配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设置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和蒸发提盐系统。蒸发结晶废盐作为危废管理,蒸发冷凝水回用于软水站补水。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环评要求新建1座300m3初期雨水池和1座1000m3应急事故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别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外排。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须按照承诺,落实《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加快开发区600m3事故水池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同时随着园区企业发展,按需增扩园区事故水池,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精馏残渣、对苯二胺结晶提纯残渣、加氢废催化剂、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深度处理浓水三效蒸发废盐、脱硝废催化剂、废机油类物质、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制氢废催化剂、变压吸附废吸附剂、污水处理站废催化剂、制氧废分子筛、制氮废分子筛均由厂家回收。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高噪声设备物料输送泵、压缩机、风机等采取隔声罩、基础减震、厂房吸声、弹性连接降噪等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污水处理站、储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氯化铵混盐库、地下污水管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将各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等作为一般防渗区。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48吨/年、SO20.33吨/年、NOx 2.9吨/年、VOCs 1.567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万荣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山 (略) 新建年产1万吨对苯二胺生产线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的审核意见及承诺》(万政函〔2022〕13号),将万荣万泉东*天祥砖厂工业窑炉污染深度治理改造及山西瑞邦 (略) *醇储罐及*醛储罐呼吸气收集处理改造腾出的削减量作为该项目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来源。万荣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六、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将环境保护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2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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