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书号关于《河南心兴化学材料有限公司甲醇产业链延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环书号关于《河南心兴化学材料有限公司甲醇产业链延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环书[2023]03号
关于《河南 (略) *醇产业链延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 (略) :
你单位报 (略) 化 (略) 环评工程师王晓毅(资格证书编号*39)主持编制的《河南 (略) *醇产业链延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投资40000万元,在新乡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建设*醇产业链延伸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胺,其中一*胺4万t/a,二*胺胺2万t/a,三*胺4万t/a,主要建设内容为:10万t/a*胺装置及配套储运设施、环保设施。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胺工艺放空气经*醇吸收后,氨、三*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一*胺、二*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醇吸收后废气 (略) 热风炉替代天然气燃烧,燃烧后*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燃烧后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略) 《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且满足有机化工A级绩效水平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非*烷总烃、*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且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厂界氨、三*胺、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
2、废水:*胺工艺 (略) 做磨煤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生活实验污 (略) 产业升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的混合总排口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混合总排口外排废水水质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17)及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协议指标要求。
3、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现有工程提升改造措施。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7.9323t/a、氨氮0.3966t/a、VOCs 1.954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果今 (略) 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3年7月5日
新环书[2023]03号
关于《河南 (略) *醇产业链延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 (略) :
你单位报 (略) 化 (略) 环评工程师王晓毅(资格证书编号*39)主持编制的《河南 (略) *醇产业链延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投资40000万元,在新乡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建设*醇产业链延伸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胺,其中一*胺4万t/a,二*胺胺2万t/a,三*胺4万t/a,主要建设内容为:10万t/a*胺装置及配套储运设施、环保设施。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胺工艺放空气经*醇吸收后,氨、三*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一*胺、二*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醇吸收后废气 (略) 热风炉替代天然气燃烧,燃烧后*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燃烧后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略) 《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且满足有机化工A级绩效水平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非*烷总烃、*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且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厂界氨、三*胺、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
2、废水:*胺工艺 (略) 做磨煤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生活实验污 (略) 产业升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的混合总排口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混合总排口外排废水水质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17)及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协议指标要求。
3、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现有工程提升改造措施。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7.9323t/a、氨氮0.3966t/a、VOCs 1.954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果今 (略) 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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