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艾特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艾特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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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艾特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艾特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安徽艾特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艾特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艾 (略) 《安徽艾 (略) 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艾 (略) 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道北路南侧、 (略) 西侧

建设单位:

安徽艾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2023.7.6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27769.04m2,总建筑面积20000m2,其中厂房17500m2、办公楼2500m2,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配套道路、绿化、环保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营运期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切割打磨粉尘、**烟尘、喷漆废气、喷塑废气、烘干废气,切割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喷漆废气经过滤棉+RTO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喷塑粉尘经自带除尘设施,烘干废气引入RTO催化燃烧系统,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营运期固废:生活垃圾、焊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铁屑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收集尘(塑粉)回用;漆渣、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过滤棉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各固废均有效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安徽艾 (略)
相关文件:关于《安徽艾 (略) 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7-*-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

邮箱:

??*@*q.com

通讯地址: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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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艾特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艾特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艾 (略) 《安徽艾 (略) 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艾 (略) 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道北路南侧、 (略) 西侧

建设单位:

安徽艾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2023.7.6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27769.04m2,总建筑面积20000m2,其中厂房17500m2、办公楼2500m2,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配套道路、绿化、环保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营运期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切割打磨粉尘、**烟尘、喷漆废气、喷塑废气、烘干废气,切割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喷漆废气经过滤棉+RTO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喷塑粉尘经自带除尘设施,烘干废气引入RTO催化燃烧系统,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营运期固废:生活垃圾、焊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铁屑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收集尘(塑粉)回用;漆渣、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过滤棉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各固废均有效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安徽艾 (略)
相关文件:关于《安徽艾 (略) 年产300台(套)新能源预装式变电站预制舱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7-*-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

邮箱:

??*@*q.com

通讯地址: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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