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齐福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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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齐福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标题: 2023年7月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齐福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MB*K/20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6 14:10:15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7月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齐福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6 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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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齐 (略) 中央厨房学生营养餐配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中央

厨房学生营养餐配送项目

(略) 临淄区齐陵街道北齐路4号1号楼

淄博齐 (略)

山东 (略)

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本项目租赁临淄茂隆科技众创城3层建筑物,总占地面积为1650m2,总建筑面积为4950m2。其中1楼为净菜加工区、米饭制作区、2楼为热烹饪区、净菜包装区、肉类精加工区、蔬菜加工区、3楼为面点加工区、预制菜成品区。并配套米类、肉类、蔬菜类等原料仓库和预制菜成品库、面点库等。项目建成后,年制作40万份营养餐(盒饭)、10万份净菜、10万份预制菜。

1.项目废水为中央厨房废水、软水设备废水、锅炉排污水、设备,周转用具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对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进行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综合利用。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燃气蒸汽发生机组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重点控制区及《 (略) 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淄环委办〔2021〕30 号)排放限值要求;中央厨房盒饭制作产生的油烟配套集气罩+油烟处理装置,油烟废气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经烟道引至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油炸烹饪产生的油烟配套集气罩+油烟处理装置,油烟废气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经烟道引至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废气执行《 (略)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 4:大型饮食单位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相关要求。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蔬菜类下脚料、废包装、污水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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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齐 (略) 中央厨房学生营养餐配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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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中央

厨房学生营养餐配送项目

(略) 临淄区齐陵街道北齐路4号1号楼

淄博齐 (略)

山东 (略)

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本项目租赁临淄茂隆科技众创城3层建筑物,总占地面积为1650m2,总建筑面积为4950m2。其中1楼为净菜加工区、米饭制作区、2楼为热烹饪区、净菜包装区、肉类精加工区、蔬菜加工区、3楼为面点加工区、预制菜成品区。并配套米类、肉类、蔬菜类等原料仓库和预制菜成品库、面点库等。项目建成后,年制作40万份营养餐(盒饭)、10万份净菜、10万份预制菜。

1.项目废水为中央厨房废水、软水设备废水、锅炉排污水、设备,周转用具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对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进行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综合利用。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燃气蒸汽发生机组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重点控制区及《 (略) 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淄环委办〔2021〕30 号)排放限值要求;中央厨房盒饭制作产生的油烟配套集气罩+油烟处理装置,油烟废气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经烟道引至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油炸烹饪产生的油烟配套集气罩+油烟处理装置,油烟废气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经烟道引至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废气执行《 (略)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 4:大型饮食单位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相关要求。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蔬菜类下脚料、废包装、污水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标题: 2023年7月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齐福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MB*K/20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6 14:10:15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7月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齐福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6 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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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齐 (略) 中央厨房学生营养餐配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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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中央

厨房学生营养餐配送项目

(略) 临淄区齐陵街道北齐路4号1号楼

淄博齐 (略)

山东 (略)

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本项目租赁临淄茂隆科技众创城3层建筑物,总占地面积为1650m2,总建筑面积为4950m2。其中1楼为净菜加工区、米饭制作区、2楼为热烹饪区、净菜包装区、肉类精加工区、蔬菜加工区、3楼为面点加工区、预制菜成品区。并配套米类、肉类、蔬菜类等原料仓库和预制菜成品库、面点库等。项目建成后,年制作40万份营养餐(盒饭)、10万份净菜、10万份预制菜。

1.项目废水为中央厨房废水、软水设备废水、锅炉排污水、设备,周转用具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对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进行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综合利用。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燃气蒸汽发生机组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重点控制区及《 (略) 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淄环委办〔2021〕30 号)排放限值要求;中央厨房盒饭制作产生的油烟配套集气罩+油烟处理装置,油烟废气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经烟道引至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油炸烹饪产生的油烟配套集气罩+油烟处理装置,油烟废气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经烟道引至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废气执行《 (略)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 4:大型饮食单位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相关要求。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蔬菜类下脚料、废包装、污水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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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齐 (略) 中央厨房学生营养餐配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中央

厨房学生营养餐配送项目

(略) 临淄区齐陵街道北齐路4号1号楼

淄博齐 (略)

山东 (略)

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本项目租赁临淄茂隆科技众创城3层建筑物,总占地面积为1650m2,总建筑面积为4950m2。其中1楼为净菜加工区、米饭制作区、2楼为热烹饪区、净菜包装区、肉类精加工区、蔬菜加工区、3楼为面点加工区、预制菜成品区。并配套米类、肉类、蔬菜类等原料仓库和预制菜成品库、面点库等。项目建成后,年制作40万份营养餐(盒饭)、10万份净菜、10万份预制菜。

1.项目废水为中央厨房废水、软水设备废水、锅炉排污水、设备,周转用具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对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进行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综合利用。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燃气蒸汽发生机组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重点控制区及《 (略) 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淄环委办〔2021〕30 号)排放限值要求;中央厨房盒饭制作产生的油烟配套集气罩+油烟处理装置,油烟废气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经烟道引至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油炸烹饪产生的油烟配套集气罩+油烟处理装置,油烟废气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经烟道引至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废气执行《 (略)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 4:大型饮食单位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相关要求。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蔬菜类下脚料、废包装、污水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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