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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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7月6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7月6日)
(略) 建邺生态环境局 2023-07-06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7月6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建邺区嵩山路20号
联系人: (略) 建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苏力 (略) 实验室项目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B4栋3单元 (略) 苏力 (略) (略) (略)
本 (略) 苏力 (略) 实验室项目,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1楼建设内容主要有样品瓶临时流转间、采样设备准备间、采样设备间、洗瓶间、净瓶间、现场天平间、超低浓度颗粒物室、现场用高温室等;18楼建设内容主要有原子荧光室、原子吸收室、测汞仪室、流动注射室、光谱仪室、压片室、ICP/ICP-MS室、设备间、易制毒室、易制爆室、试剂室、TOC室、气瓶室、气相质谱室、离子色谱室、气相色谱室、液相色谱、质谱室、质管标样室、危废暂存间、土壤风干间、土壤留样室、土壤前处理室、净化机组间、无机实验室等;19楼建设内容主要有天平室、高温室、标样间、试剂耗材间、有机前处理室、无机前处理室、常规仪器室、样品配制室、样品交接室、酸洗间、危废暂存间、COD消解室、COD分析室、油类等萃取分析室、纯水间、BOD分析室、化学分析实验室、样品配制室等。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固废、土壤、空气和废气、噪声、水和废水等项目的检验检测,不涉及微生物实验和利用放射源或具有放射性的设备进行检测的项目,不涉及生产。
(1)废气
项目建成后,实验室共设置4套废气处理系统,包括4台干式化学过滤器、通风管道和4个90米排气筒。实验分析时采用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效率为90%,收集后的废气由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然后通过4根90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十九层实验区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醇、*酮、非*烷总烃,经P1排放;十九层酸洗间的氮氧化物经P2排放;十九层COD消解室硫酸雾经P3排放;十八层实验区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醇、*酮、非*烷总烃,经P4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办公区域的生活污以及实验室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水、实验仪器及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台面及地面清洁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直接接管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实验室的纯水制备废水、实验仪器及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台面及地面清洁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包括办公区域营运期噪声主要来实验室顶楼废气设施的风机噪声,通过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渗滤膜、废试剂瓶、废固体样品、实验室废液,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废渗滤膜,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7月6日)
(略) 建邺生态环境局 2023-07-06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7月6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建邺区嵩山路20号
联系人: (略) 建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苏力 (略) 实验室项目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B4栋3单元 (略) 苏力 (略) (略) (略)
本 (略) 苏力 (略) 实验室项目,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1楼建设内容主要有样品瓶临时流转间、采样设备准备间、采样设备间、洗瓶间、净瓶间、现场天平间、超低浓度颗粒物室、现场用高温室等;18楼建设内容主要有原子荧光室、原子吸收室、测汞仪室、流动注射室、光谱仪室、压片室、ICP/ICP-MS室、设备间、易制毒室、易制爆室、试剂室、TOC室、气瓶室、气相质谱室、离子色谱室、气相色谱室、液相色谱、质谱室、质管标样室、危废暂存间、土壤风干间、土壤留样室、土壤前处理室、净化机组间、无机实验室等;19楼建设内容主要有天平室、高温室、标样间、试剂耗材间、有机前处理室、无机前处理室、常规仪器室、样品配制室、样品交接室、酸洗间、危废暂存间、COD消解室、COD分析室、油类等萃取分析室、纯水间、BOD分析室、化学分析实验室、样品配制室等。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固废、土壤、空气和废气、噪声、水和废水等项目的检验检测,不涉及微生物实验和利用放射源或具有放射性的设备进行检测的项目,不涉及生产。
(1)废气
项目建成后,实验室共设置4套废气处理系统,包括4台干式化学过滤器、通风管道和4个90米排气筒。实验分析时采用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效率为90%,收集后的废气由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然后通过4根90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十九层实验区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醇、*酮、非*烷总烃,经P1排放;十九层酸洗间的氮氧化物经P2排放;十九层COD消解室硫酸雾经P3排放;十八层实验区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醇、*酮、非*烷总烃,经P4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办公区域的生活污以及实验室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水、实验仪器及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台面及地面清洁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直接接管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实验室的纯水制备废水、实验仪器及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台面及地面清洁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包括办公区域营运期噪声主要来实验室顶楼废气设施的风机噪声,通过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渗滤膜、废试剂瓶、废固体样品、实验室废液,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废渗滤膜,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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