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新城长峙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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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新城长峙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舟山市新城长峙单元CZ-b-10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等文件规定,舟山南海教育集团(南海实验学校)组织了“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初中校区土壤检测”项目(项目编号YKZS-*)招标,最终由浙江 (略) 中标,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新城长峙单元CZ-b-l0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pdf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新城长峙单元CZ-b-10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瓶窑镇石濑村配套服务用房工程地块位于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集镇;地块东北侧为林地、居民区,东南侧为石濑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区,西南侧 (略) 场、 (略) 余杭工场,西北侧为居民区、林地,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9°54′46.32″,北纬30°24′49.58″,占地面积5789.50m。

3.基本情况: (略) 新城长峙单元CZ-b-10c地块, (略) (略) 定海区,地块北至绿城晓风印月花园、南至海大北路、东至规划一路、西至临城街道综合文化站、长峙中路,总面积34597.48平方米。现状地块内北侧为绿城晓风印月花园项目部(建筑工人生活区),地块中部配套停车场(工人代步车,不涉及危化品及其它化学原料车辆),占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地块西部(临城街道综合文化站南侧)为荒地:地块东侧、东南侧为空地,现为北侧绿城晓风印月花园建设产生的泥土、少量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块南侧有停车场、地块出入口;地块四周除东侧外均已被围墙围挡。地块土地使用权人马鞍社区居民,2003年当地盐田、农田逐步开始征收,后该地块土地权属转为临城街道,规划用于建设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初中校区(中小学用地(A33),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对照浙环发(2021)21号文件,为*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

二、调查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要求,在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按照分区布点法在本地块内布设8个柱状土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同时布置3个表层土采样点。土壤样品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所列45项及地块特征污染物土壤pH、锌、铬、石油烃(C10-C40)锌等共49项。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主要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常规指标(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土壤45项(除地下水常规指标已包含的污染因子),特征污染物锌、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等共计72项。

三、调查结论

综合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数据分析, (略) 新城长峙单元CZ-b-10c地块内土壤有检出的污染因子分别为pH、重金属元素8项(汞、镉、铜、砷、镍、铅、锌、铬)和总石油烃(C10-C40),其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铬检出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有检出的指标项目地下水检出指标为27项,其中除pH、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氟化物、碘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铅、砷、铁、铝、镉、镍、氯仿、二氯*烷、色度等浓度或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符合《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附件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部分监测点的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锰、耗氧量、氨氮、钠、硫酸盐、氯化物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其中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硫酸盐、氯化物为感官及一般化学指标,对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无需启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施工钻孔揭露的土层情况及周边地勘资料分析,区域土层含有粉质粘层和淤泥质粉质粘土,其中含铁锰质氧化物,在地下水溶滤作用下,会引起地下水铁锰含量也相对较高,因此锰超标可能是受到地质环境影响。考虑由于地质背景引起的数据偏高,不存在人为因素影响的超标,故不启动锰风险评估工作。

基于以上结果,本地块环境现状质量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直接用于“第一类用地”再开发利用。

按照相关规定,对《 (略) 新城长峙单元CZ-b-10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南海实验学校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南海实验学校

通讯地址: (略) 定海区海天大道269号

联系电话:* 王

南海实验学校

2023年07月06日



舟山市新城长峙单元CZ-b-10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等文件规定,舟山南海教育集团(南海实验学校)组织了“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初中校区土壤检测”项目(项目编号YKZS-*)招标,最终由浙江 (略) 中标,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新城长峙单元CZ-b-l0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pdf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新城长峙单元CZ-b-10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瓶窑镇石濑村配套服务用房工程地块位于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集镇;地块东北侧为林地、居民区,东南侧为石濑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区,西南侧 (略) 场、 (略) 余杭工场,西北侧为居民区、林地,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9°54′46.32″,北纬30°24′49.58″,占地面积5789.50m。

3.基本情况: (略) 新城长峙单元CZ-b-10c地块, (略) (略) 定海区,地块北至绿城晓风印月花园、南至海大北路、东至规划一路、西至临城街道综合文化站、长峙中路,总面积34597.48平方米。现状地块内北侧为绿城晓风印月花园项目部(建筑工人生活区),地块中部配套停车场(工人代步车,不涉及危化品及其它化学原料车辆),占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地块西部(临城街道综合文化站南侧)为荒地:地块东侧、东南侧为空地,现为北侧绿城晓风印月花园建设产生的泥土、少量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块南侧有停车场、地块出入口;地块四周除东侧外均已被围墙围挡。地块土地使用权人马鞍社区居民,2003年当地盐田、农田逐步开始征收,后该地块土地权属转为临城街道,规划用于建设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初中校区(中小学用地(A33),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对照浙环发(2021)21号文件,为*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

二、调查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要求,在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按照分区布点法在本地块内布设8个柱状土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同时布置3个表层土采样点。土壤样品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所列45项及地块特征污染物土壤pH、锌、铬、石油烃(C10-C40)锌等共49项。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主要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常规指标(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土壤45项(除地下水常规指标已包含的污染因子),特征污染物锌、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等共计72项。

三、调查结论

综合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数据分析, (略) 新城长峙单元CZ-b-10c地块内土壤有检出的污染因子分别为pH、重金属元素8项(汞、镉、铜、砷、镍、铅、锌、铬)和总石油烃(C10-C40),其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铬检出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有检出的指标项目地下水检出指标为27项,其中除pH、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氟化物、碘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铅、砷、铁、铝、镉、镍、氯仿、二氯*烷、色度等浓度或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符合《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附件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部分监测点的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锰、耗氧量、氨氮、钠、硫酸盐、氯化物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其中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硫酸盐、氯化物为感官及一般化学指标,对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无需启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施工钻孔揭露的土层情况及周边地勘资料分析,区域土层含有粉质粘层和淤泥质粉质粘土,其中含铁锰质氧化物,在地下水溶滤作用下,会引起地下水铁锰含量也相对较高,因此锰超标可能是受到地质环境影响。考虑由于地质背景引起的数据偏高,不存在人为因素影响的超标,故不启动锰风险评估工作。

基于以上结果,本地块环境现状质量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直接用于“第一类用地”再开发利用。

按照相关规定,对《 (略) 新城长峙单元CZ-b-10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南海实验学校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南海实验学校

通讯地址: (略) 定海区海天大道269号

联系电话:* 王

南海实验学校

202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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