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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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6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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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

(二)建设地点:高港大道起点(经度103.*,纬度29.*),

高港大道终点(高港大道桥起点)(经度103.*,纬度29.*);

高港大道桥终点(经度103.*,纬度29.*);

龙安路起点(经度103.*,纬度29.*),

龙安路终点(经度103.*,纬度29.*)。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五)项目概况:新建465.397m高港大道,桩号K0+380.082-K0+845.479,包括全长44m的高港大道桥;新建1236.363m龙安路,桩号K1+003.637-K2+240,包括全长36m的龙安路桥。对高港大道旧路段K0+014.112-K0+380.082进行改造,改造全长365.97m,仅加铺沥青面层,不进行原有地面的破除。配套新建排水工程、电力管网工程、通信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19732.53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18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已建设完成,施工期已结束,已完成施工迹地生态恢复,无遗留环境问题。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为汽车尾气、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加强绿化、控制车速、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覆盖运输、洒水降尘来防治车辆尾气、扬尘,可有效控制汽车尾气和路面扬尘的产生。

3.水污染治理措施: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雨水。应保持路面清洁,避免雨水携带垃圾、泥土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同时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进行排水系统清淤,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噪声。采取加强绿化、重点路段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车辆带入道路的固体废弃物,行人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及树叶、枯枝等,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扫处理。

关于对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6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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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

(二)建设地点:高港大道起点(经度103.*,纬度29.*),

高港大道终点(高港大道桥起点)(经度103.*,纬度29.*);

高港大道桥终点(经度103.*,纬度29.*);

龙安路起点(经度103.*,纬度29.*),

龙安路终点(经度103.*,纬度29.*)。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五)项目概况:新建465.397m高港大道,桩号K0+380.082-K0+845.479,包括全长44m的高港大道桥;新建1236.363m龙安路,桩号K1+003.637-K2+240,包括全长36m的龙安路桥。对高港大道旧路段K0+014.112-K0+380.082进行改造,改造全长365.97m,仅加铺沥青面层,不进行原有地面的破除。配套新建排水工程、电力管网工程、通信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19732.53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18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已建设完成,施工期已结束,已完成施工迹地生态恢复,无遗留环境问题。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为汽车尾气、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加强绿化、控制车速、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覆盖运输、洒水降尘来防治车辆尾气、扬尘,可有效控制汽车尾气和路面扬尘的产生。

3.水污染治理措施: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雨水。应保持路面清洁,避免雨水携带垃圾、泥土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同时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进行排水系统清淤,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噪声。采取加强绿化、重点路段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车辆带入道路的固体废弃物,行人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及树叶、枯枝等,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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