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市沙县区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市沙县区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1236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略) 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 | (略) 沙县区 (略) | (略) (略) | 拟配套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建设沙县青州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尾水排放管工程。工程总占地13.33亩,分二期实施,一期0.4万吨/日,二期0.8万吨/日,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处理工艺,尾水受纳水体为沙溪。污水管按0.8万m3/d规模建设,尾水排放 管网与马铺污水厂并管前按0.8万m3/d规模建设,并管后按1万m3/d规模建设。工程总投资6446.42万元。 | 一、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淋抑尘;水泥、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 运营期:本工程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工艺,生产废水,园区工作、管理及配套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处理后的工业废水达标外排。 二、废气 施工期:现场设置围栏,减少扬尘扩散范围;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车辆装载不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定时洒水压尘; 运营期:产臭工段为处理规模为20m3/d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仅产生少量的H2S、NH3,建议一体化处理设施采用密封罐体;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定期清洗污泥脱水机,格栅截下的格栅及时清运;污泥经脱水后,应按要求及时处理;污泥堆棚应采取密闭措施,可在污泥堆棚的大门处设置快速卷帘门;在该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住宅、学校、医院等设施;臭氧设备间应加强通风。 三、噪声 施工期:从声源上加以控制,要求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高效率、低噪声机械设备;保持车辆良好工况,严禁车辆超载超速。 运营期:设备基础采用隔振处理;风机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等安装隔声罩;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单独隔声间,内墙安装吸声材料。 四、固废 施工期: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焚烧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日产日清,运送制砖或水泥厂综合利用;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及其空桶以及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 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努力减少施工占地面积,降低人为干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材料应尽量采用仓库堆存;建设区内,应修筑好排水沟和沉砂池,将场内的含沙雨水经过沉淀后回用,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工程土方日产日清,余方弃渣于红庙岭垃圾处置场覆土取土区,作为垃圾填埋场工程作业覆土。 六、风险防范 设置事故应急池;要求福建三明合力和中闽大地两家企业收集管网整改为明管专管输送,管材HDPE管全部整改为钢管。 | (略) 沙县区 (略) 2022年4月13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网络首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形成后, (略) 沙县区 (略) 于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22日在福建环保网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庄、乡镇公示栏张贴现场公示,并于2022年6月9以及6月10日在三明日报上刊登了项目公示信息。2023年6月29日, (略) 沙县区 (略) 在福建环保网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1236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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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略) 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 | (略) 沙县区 (略) | (略) (略) | 拟配套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建设沙县青州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尾水排放管工程。工程总占地13.33亩,分二期实施,一期0.4万吨/日,二期0.8万吨/日,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处理工艺,尾水受纳水体为沙溪。污水管按0.8万m3/d规模建设,尾水排放 管网与马铺污水厂并管前按0.8万m3/d规模建设,并管后按1万m3/d规模建设。工程总投资6446.42万元。 | 一、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淋抑尘;水泥、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 运营期:本工程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工艺,生产废水,园区工作、管理及配套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处理后的工业废水达标外排。 二、废气 施工期:现场设置围栏,减少扬尘扩散范围;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车辆装载不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定时洒水压尘; 运营期:产臭工段为处理规模为20m3/d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仅产生少量的H2S、NH3,建议一体化处理设施采用密封罐体;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定期清洗污泥脱水机,格栅截下的格栅及时清运;污泥经脱水后,应按要求及时处理;污泥堆棚应采取密闭措施,可在污泥堆棚的大门处设置快速卷帘门;在该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住宅、学校、医院等设施;臭氧设备间应加强通风。 三、噪声 施工期:从声源上加以控制,要求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高效率、低噪声机械设备;保持车辆良好工况,严禁车辆超载超速。 运营期:设备基础采用隔振处理;风机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等安装隔声罩;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单独隔声间,内墙安装吸声材料。 四、固废 施工期: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焚烧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日产日清,运送制砖或水泥厂综合利用;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及其空桶以及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 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努力减少施工占地面积,降低人为干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材料应尽量采用仓库堆存;建设区内,应修筑好排水沟和沉砂池,将场内的含沙雨水经过沉淀后回用,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工程土方日产日清,余方弃渣于红庙岭垃圾处置场覆土取土区,作为垃圾填埋场工程作业覆土。 六、风险防范 设置事故应急池;要求福建三明合力和中闽大地两家企业收集管网整改为明管专管输送,管材HDPE管全部整改为钢管。 | (略) 沙县区 (略) 2022年4月13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网络首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形成后, (略) 沙县区 (略) 于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22日在福建环保网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庄、乡镇公示栏张贴现场公示,并于2022年6月9以及6月10日在三明日报上刊登了项目公示信息。2023年6月29日, (略) 沙县区 (略) 在福建环保网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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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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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略) 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 | (略) 沙县区 (略) | (略) (略) | 拟配套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建设沙县青州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尾水排放管工程。工程总占地13.33亩,分二期实施,一期0.4万吨/日,二期0.8万吨/日,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处理工艺,尾水受纳水体为沙溪。污水管按0.8万m3/d规模建设,尾水排放 管网与马铺污水厂并管前按0.8万m3/d规模建设,并管后按1万m3/d规模建设。工程总投资6446.42万元。 | 一、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淋抑尘;水泥、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 运营期:本工程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工艺,生产废水,园区工作、管理及配套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处理后的工业废水达标外排。 二、废气 施工期:现场设置围栏,减少扬尘扩散范围;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车辆装载不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定时洒水压尘; 运营期:产臭工段为处理规模为20m3/d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仅产生少量的H2S、NH3,建议一体化处理设施采用密封罐体;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定期清洗污泥脱水机,格栅截下的格栅及时清运;污泥经脱水后,应按要求及时处理;污泥堆棚应采取密闭措施,可在污泥堆棚的大门处设置快速卷帘门;在该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住宅、学校、医院等设施;臭氧设备间应加强通风。 三、噪声 施工期:从声源上加以控制,要求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高效率、低噪声机械设备;保持车辆良好工况,严禁车辆超载超速。 运营期:设备基础采用隔振处理;风机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等安装隔声罩;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单独隔声间,内墙安装吸声材料。 四、固废 施工期: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焚烧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日产日清,运送制砖或水泥厂综合利用;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及其空桶以及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 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努力减少施工占地面积,降低人为干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材料应尽量采用仓库堆存;建设区内,应修筑好排水沟和沉砂池,将场内的含沙雨水经过沉淀后回用,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工程土方日产日清,余方弃渣于红庙岭垃圾处置场覆土取土区,作为垃圾填埋场工程作业覆土。 六、风险防范 设置事故应急池;要求福建三明合力和中闽大地两家企业收集管网整改为明管专管输送,管材HDPE管全部整改为钢管。 | (略) 沙县区 (略) 2022年4月13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网络首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形成后, (略) 沙县区 (略) 于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22日在福建环保网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庄、乡镇公示栏张贴现场公示,并于2022年6月9以及6月10日在三明日报上刊登了项目公示信息。2023年6月29日, (略) 沙县区 (略) 在福建环保网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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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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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略) 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 | (略) 沙县区 (略) | (略) (略) | 拟配套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建设沙县青州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尾水排放管工程。工程总占地13.33亩,分二期实施,一期0.4万吨/日,二期0.8万吨/日,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处理工艺,尾水受纳水体为沙溪。污水管按0.8万m3/d规模建设,尾水排放 管网与马铺污水厂并管前按0.8万m3/d规模建设,并管后按1万m3/d规模建设。工程总投资6446.42万元。 | 一、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淋抑尘;水泥、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 运营期:本工程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工艺,生产废水,园区工作、管理及配套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处理后的工业废水达标外排。 二、废气 施工期:现场设置围栏,减少扬尘扩散范围;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车辆装载不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定时洒水压尘; 运营期:产臭工段为处理规模为20m3/d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仅产生少量的H2S、NH3,建议一体化处理设施采用密封罐体;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定期清洗污泥脱水机,格栅截下的格栅及时清运;污泥经脱水后,应按要求及时处理;污泥堆棚应采取密闭措施,可在污泥堆棚的大门处设置快速卷帘门;在该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住宅、学校、医院等设施;臭氧设备间应加强通风。 三、噪声 施工期:从声源上加以控制,要求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高效率、低噪声机械设备;保持车辆良好工况,严禁车辆超载超速。 运营期:设备基础采用隔振处理;风机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等安装隔声罩;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单独隔声间,内墙安装吸声材料。 四、固废 施工期: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焚烧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日产日清,运送制砖或水泥厂综合利用;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及其空桶以及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 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努力减少施工占地面积,降低人为干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材料应尽量采用仓库堆存;建设区内,应修筑好排水沟和沉砂池,将场内的含沙雨水经过沉淀后回用,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工程土方日产日清,余方弃渣于红庙岭垃圾处置场覆土取土区,作为垃圾填埋场工程作业覆土。 六、风险防范 设置事故应急池;要求福建三明合力和中闽大地两家企业收集管网整改为明管专管输送,管材HDPE管全部整改为钢管。 | (略) 沙县区 (略) 2022年4月13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网络首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形成后, (略) 沙县区 (略) 于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22日在福建环保网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庄、乡镇公示栏张贴现场公示,并于2022年6月9以及6月10日在三明日报上刊登了项目公示信息。2023年6月29日, (略) 沙县区 (略) 在福建环保网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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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略) 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 | (略) 沙县区 (略) | (略) (略) | 拟配套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建设沙县青州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尾水排放管工程。工程总占地13.33亩,分二期实施,一期0.4万吨/日,二期0.8万吨/日,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处理工艺,尾水受纳水体为沙溪。污水管按0.8万m3/d规模建设,尾水排放 管网与马铺污水厂并管前按0.8万m3/d规模建设,并管后按1万m3/d规模建设。工程总投资6446.42万元。 | 一、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淋抑尘;水泥、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 运营期:本工程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工艺,生产废水,园区工作、管理及配套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处理后的工业废水达标外排。 二、废气 施工期:现场设置围栏,减少扬尘扩散范围;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车辆装载不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定时洒水压尘; 运营期:产臭工段为处理规模为20m3/d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仅产生少量的H2S、NH3,建议一体化处理设施采用密封罐体;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定期清洗污泥脱水机,格栅截下的格栅及时清运;污泥经脱水后,应按要求及时处理;污泥堆棚应采取密闭措施,可在污泥堆棚的大门处设置快速卷帘门;在该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住宅、学校、医院等设施;臭氧设备间应加强通风。 三、噪声 施工期:从声源上加以控制,要求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高效率、低噪声机械设备;保持车辆良好工况,严禁车辆超载超速。 运营期:设备基础采用隔振处理;风机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等安装隔声罩;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单独隔声间,内墙安装吸声材料。 四、固废 施工期: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焚烧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日产日清,运送制砖或水泥厂综合利用;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及其空桶以及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 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努力减少施工占地面积,降低人为干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材料应尽量采用仓库堆存;建设区内,应修筑好排水沟和沉砂池,将场内的含沙雨水经过沉淀后回用,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工程土方日产日清,余方弃渣于红庙岭垃圾处置场覆土取土区,作为垃圾填埋场工程作业覆土。 六、风险防范 设置事故应急池;要求福建三明合力和中闽大地两家企业收集管网整改为明管专管输送,管材HDPE管全部整改为钢管。 | (略) 沙县区 (略) 2022年4月13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网络首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形成后, (略) 沙县区 (略) 于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22日在福建环保网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庄、乡镇公示栏张贴现场公示,并于2022年6月9以及6月10日在三明日报上刊登了项目公示信息。2023年6月29日, (略) 沙县区 (略) 在福建环保网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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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略) 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 | (略) 沙县区 (略) | (略) (略) | 拟配套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A片区建设沙县青州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尾水排放管工程。工程总占地13.33亩,分二期实施,一期0.4万吨/日,二期0.8万吨/日,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处理工艺,尾水受纳水体为沙溪。污水管按0.8万m3/d规模建设,尾水排放 管网与马铺污水厂并管前按0.8万m3/d规模建设,并管后按1万m3/d规模建设。工程总投资6446.42万元。 | 一、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淋抑尘;水泥、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 运营期:本工程拟采用“预氧化破胶+磁混凝沉淀+高级催化氧化”工艺,生产废水,园区工作、管理及配套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处理后的工业废水达标外排。 二、废气 施工期:现场设置围栏,减少扬尘扩散范围;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车辆装载不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定时洒水压尘; 运营期:产臭工段为处理规模为20m3/d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仅产生少量的H2S、NH3,建议一体化处理设施采用密封罐体;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定期清洗污泥脱水机,格栅截下的格栅及时清运;污泥经脱水后,应按要求及时处理;污泥堆棚应采取密闭措施,可在污泥堆棚的大门处设置快速卷帘门;在该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住宅、学校、医院等设施;臭氧设备间应加强通风。 三、噪声 施工期:从声源上加以控制,要求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高效率、低噪声机械设备;保持车辆良好工况,严禁车辆超载超速。 运营期:设备基础采用隔振处理;风机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等安装隔声罩;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单独隔声间,内墙安装吸声材料。 四、固废 施工期: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焚烧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日产日清,运送制砖或水泥厂综合利用;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及其空桶以及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 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努力减少施工占地面积,降低人为干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材料应尽量采用仓库堆存;建设区内,应修筑好排水沟和沉砂池,将场内的含沙雨水经过沉淀后回用,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工程土方日产日清,余方弃渣于红庙岭垃圾处置场覆土取土区,作为垃圾填埋场工程作业覆土。 六、风险防范 设置事故应急池;要求福建三明合力和中闽大地两家企业收集管网整改为明管专管输送,管材HDPE管全部整改为钢管。 | (略) 沙县区 (略) 2022年4月13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网络首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形成后, (略) 沙县区 (略) 于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22日在福建环保网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庄、乡镇公示栏张贴现场公示,并于2022年6月9以及6月10日在三明日报上刊登了项目公示信息。2023年6月29日, (略) 沙县区 (略) 在福建环保网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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