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双甸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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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双甸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如东县双甸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如东县双甸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如东县双甸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

规划范围:双甸工业集中区总面积为213.67公顷,其中高前片区东至红星河和南通 (略) 东侧,南至江海西路,西至石张线和高前路,北至高天灯路,面积为184.58公顷;镇东片区东至双甸与岔河交界任港河西侧的任港路,南至江海东路,西至东村路,北至江海东路北侧约210米和320米处,面积为29.09公顷。

规划产业:大力发展能通讯业(光学制造业)、安防用品制造业、纺织服装产业、设备制造产业等产业,加强高端纺织业集群建设,形成双甸特色产业品牌。重点围绕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材料工业(建材、耐火材料)、农副食品加工业、健身器材制造业、金属机械零部件制造业(机械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制品和有色金属加工)等产业,促进其转型升级。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所长

联系电话:0513-*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分析规划方案的政策相符性。

(2)根据产业发展的导向开展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目标。

(3)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并在园区开发回顾评价的基础上识别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影响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5)进行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提出规划方案调整或修改的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6)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填写,以邮件、电话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

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件。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如东县双甸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如东县双甸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如东县双甸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

规划范围:双甸工业集中区总面积为213.67公顷,其中高前片区东至红星河和南通 (略) 东侧,南至江海西路,西至石张线和高前路,北至高天灯路,面积为184.58公顷;镇东片区东至双甸与岔河交界任港河西侧的任港路,南至江海东路,西至东村路,北至江海东路北侧约210米和320米处,面积为29.09公顷。

规划产业:大力发展能通讯业(光学制造业)、安防用品制造业、纺织服装产业、设备制造产业等产业,加强高端纺织业集群建设,形成双甸特色产业品牌。重点围绕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材料工业(建材、耐火材料)、农副食品加工业、健身器材制造业、金属机械零部件制造业(机械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制品和有色金属加工)等产业,促进其转型升级。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所长

联系电话:0513-*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分析规划方案的政策相符性。

(2)根据产业发展的导向开展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目标。

(3)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并在园区开发回顾评价的基础上识别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影响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5)进行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提出规划方案调整或修改的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6)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填写,以邮件、电话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

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件。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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