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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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达川区健身路39号第2楼

  经济类型: (略)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竞馆)

  法定代表人:王小梅

  主要负责人姓名:周红旭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达川区行政审批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0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200米(幼儿园100米)交通行走距离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4.小区内设此 (略) (略) (电竞馆)主要消防通道。

  受理人姓名:王达杰 电话:0818-*

  地址: (略) 达川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4楼

  邮编:*


   (略) 达川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6日

?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达川区健身路39号第2楼

  经济类型: (略)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竞馆)

  法定代表人:王小梅

  主要负责人姓名:周红旭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达川区行政审批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0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200米(幼儿园100米)交通行走距离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4.小区内设此 (略) (略) (电竞馆)主要消防通道。

  受理人姓名:王达杰 电话:0818-*

  地址: (略) 达川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4楼

  邮编:*


   (略) 达川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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