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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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中的技术把关作用,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查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建设应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博州生态环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面向全疆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主要从自治 (略) (所)、 (略) 校、社会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中征集(在编、在岗、退休公务员除外)。

二、专家入库条件

㈠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诚实守信,依法合规。

㈡ 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㈢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技术规范和要求。

㈣ 具有高级或相应等级技术职称,熟悉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评审经验的离退休人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㈤ 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现场考察和承担评估工作,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

㈥ 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无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记录。

三、专家职责

㈠ 积极参加博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审查)工作,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专长和经验。对参加的博州生态环境局技术评估(审查)工作应认真对待,提前阅研技术评估(审查)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提供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书面意见,并对所提的书面和口头意见负责。

㈡ 严格遵守博州生态环境局有关的廉政规定,维护博州生态环境局和自身形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损害博州生态环境局的声誉。

㈢ 对于有保密要求的评估(审查)工作,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外界泄露工作的情况以及相关材料的内容。

㈣ 存在有可能妨碍客观、公平、公正性的情形,专家应及时提出回避申请。

㈤ 在工作中发现有关技术上的问题,应向博州生态环境局如实反映。

㈥ 参与博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技术评估(审查)工作中接受博州生态环境局的监督和管理。

㈦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四、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更新调整,对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的专家,取消其入选专家库资格。

五、专家入库方式

采取本人自愿申请方式进行专家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进行申报。

六、申报方式及要求

㈠ 采取线上查验审核的方式进行。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在线填报(网址:http://**)。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1。

㈡ 专家申请入库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家入库申请表(原件)(附件2);

2.专家承诺书(原件)(附件3);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3.学历(文化)证书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5.退休证明(仅退休人员)(复印件)。

㈢ 提出申请专家须于2023年7月15日前在专家库注册并提交入库申请材料,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压缩后命名为“专家库申请—专家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再列入专家库。我局将于7月30日前进行专家资格审核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博州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江 0909-*

邮 箱:*@*q.com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操作手册(专家用户)

2.专家入库申请表

3.专家承诺书

审核人:刘鑫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中的技术把关作用,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查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建设应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博州生态环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面向全疆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主要从自治 (略) (所)、 (略) 校、社会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中征集(在编、在岗、退休公务员除外)。

二、专家入库条件

㈠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诚实守信,依法合规。

㈡ 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㈢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技术规范和要求。

㈣ 具有高级或相应等级技术职称,熟悉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评审经验的离退休人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㈤ 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现场考察和承担评估工作,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

㈥ 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无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记录。

三、专家职责

㈠ 积极参加博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审查)工作,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专长和经验。对参加的博州生态环境局技术评估(审查)工作应认真对待,提前阅研技术评估(审查)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提供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书面意见,并对所提的书面和口头意见负责。

㈡ 严格遵守博州生态环境局有关的廉政规定,维护博州生态环境局和自身形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损害博州生态环境局的声誉。

㈢ 对于有保密要求的评估(审查)工作,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外界泄露工作的情况以及相关材料的内容。

㈣ 存在有可能妨碍客观、公平、公正性的情形,专家应及时提出回避申请。

㈤ 在工作中发现有关技术上的问题,应向博州生态环境局如实反映。

㈥ 参与博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技术评估(审查)工作中接受博州生态环境局的监督和管理。

㈦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四、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更新调整,对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的专家,取消其入选专家库资格。

五、专家入库方式

采取本人自愿申请方式进行专家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进行申报。

六、申报方式及要求

㈠ 采取线上查验审核的方式进行。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在线填报(网址:http://**)。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1。

㈡ 专家申请入库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家入库申请表(原件)(附件2);

2.专家承诺书(原件)(附件3);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3.学历(文化)证书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5.退休证明(仅退休人员)(复印件)。

㈢ 提出申请专家须于2023年7月15日前在专家库注册并提交入库申请材料,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压缩后命名为“专家库申请—专家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再列入专家库。我局将于7月30日前进行专家资格审核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博州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江 0909-*

邮 箱:*@*q.com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操作手册(专家用户)

2.专家入库申请表

3.专家承诺书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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